任彻看得很开,产业没了就没了呗。
他从小就是在强盗窝窝里长大的,跟着一帮强盗打家劫舍,好不容易积累起一点财富,想都没想就跑了。
有钱谁会傻兮兮的去做强盗。
而王香云就是在逃跑路上认识的,那时他身负重任,危在旦夕,恰逢王香云相救,才保得一命,不过这个女人也是个傻的。
救人连人家的身份都不问清楚的吗,也不怕他醒来把她给宰了,更傻的是还伺候整天虐待她的公婆,直到公婆去世还操心操力的操持起这个家。
当时他就怒了,必须把这个女人给抢回去啊,他一点都不介意养个小崽子,可那小崽子不听话,总跑回去,后来连自己的娘都不认了,就由他去了。
再后来有了荃儿,他们就把心思放在了荃儿身上,对那个不听话的小崽子关注倒是少了。
有了女人之后肯定就是安家乐业,买下一家布店,正好以前无意间得来的一张方子,日子这样一天天过了下去。
“爹,能一样吗,我手底下还养着一帮兄弟呢。”任荃有点心不甘,他可是经营着梧桐县的第一黑帮,虎头帮,要是没了产业他拿什么去养活手底下的兄弟。
“整天不学好,不干正事。”王香云这些年早就被任彻养得忘了原来的唯唯诺诺性子,转而变得有些泼辣,对自己这个不学好的儿子,也是恨得牙痒痒。
转过头看了眼乖乖吃饭的江景元,满意得不能再满意,“还是我这孙儿好,文文弱弱的,一看就是好人家出来的。”
江景元放下筷子,不再吃饭,而是低声问道,“奶奶,任家所经营的布庄都是靠染色来维持的吗。”
王香云见江景元问起这事愣了一下,但想到儿子的方子都已经被人偷了,也就没了顾及,点头道,“我们任家的染色虽然算不得多好,但是色泽上要比起别家的染坊要明亮一点,因此而得名。”
“而刘家比我们任家的底蕴不知道要深厚多少,他们家的染坊花样多,再有了这增亮的本事,没准今年可以争一争皇家进贡,要是有了这层关系,我们任家就彻底没了活路。”
任荃再在一旁搭话,他跟江景元不熟,但是他娘既然要认这个孙子,他也不能拦着不是,好歹也算半个亲戚。
说道底任家的底蕴还是太浅,这布庄才开三十多年,要是有刘家那样的百年底蕴,他有完全的自信,可以明哲保身。
“如果我有更加好的增色配方呢。”江景元看他们不当一回事,抛出一个爆炸消息来。
“不可能吧,我们任家这几十年也专研过各式各样的配方,都没有比现在更好的增色配方。”
任荃愣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要想调出一个配方不是那么容易的,加上江景元一个读书人对这方面的事一窍不通,怎么可能拿的出更好的配方。
“试试不就知道了。”江景元一脸的自信。
“什么方子。”任荃皱了皱眉,虽然不大相信江景元,但是好歹死马当作活马医,万一有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