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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酒吧的灯光昏暗迷离,在这样晦暗不明的光线下,陈非誉的脸好像被染上一层胶片滤镜,俞白觉得自己好像和他隔得很远。

陈非誉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俞白答话,便开始介绍起他点的酒:“这杯颜色很淡的是arti,这个杯口有一层盐边的是argarita,红色的这杯是anhattan,橙红色这杯分层酒是teilasunrise,香槟色的这一杯是deaththeafternoon,粉红色的这杯是shirleyteple。这些都是调酒,还有纯酒,刚刚唐老板打开的是瓶龙舌兰,还有瓶波本威士忌。”

俞白的目光从这些漂亮的酒面前扫过,然后落到陈非誉的脸上,他对这些莫名其妙的酒一点也不感兴趣:“你是什么意思?”

陈非誉托着腮,目光有些散,像是不知聚焦到哪一处:“唐老板说,等你长大了,经历过更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就会觉得现在的烦恼不算什么——但我觉得这个比较标准不太对。在没有经历过的时候,是不能够用过来人的视角自我宽慰的。我不会因为那些还没有经受过的痛苦磋磨,就告诉自己,现在的痛不算什么,对吧?至少现在的痛,是真的痛。”

陈非誉推了一杯酒到俞白跟前,teilasunrise,特基拉日出,漂亮的橙色分层酒,像太阳要喷薄而出。

陈非誉也勾了一杯酒到自己的手里,deaththeafternoon,午后之死,普通的香槟色,没有一点儿花哨。

陈非誉熟稔地喝酒,把玩着手里的杯子:“甚至有时候,我们会做这样的事情,比如说你听到了唐老板的故事,发现唐老板当年比你更惨,然后就从旁人的悲惨遭遇里,谋得了一点异化的幸,发出‘哦,我还不是最惨的。’的感叹。”

“不会。”俞白端起漂亮的分层酒,抿了一口,是橙子味的,俞白猜测,酒精度应该不高。

“唐老板是唐老板,我是我。”俞白又喝了第二口,“既然拿未来宽慰现在不可取,拿旁人的遭遇来开解自己,也不可取。”

俞白不太喜欢陈非誉这个样子,他在迷离的灯光里,好像随时会变成一把细碎的光,融进闪烁的灯影里。

陈非誉笑着说:“我会。”

俞白讶然:“你有什么需要拿旁人的悲惨来开解的事情?”

用无知愚民连个解析几何都做不出来,来衬托他陈非誉双商拔群、卓尔不凡?

陈非誉抿着酒,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问俞白:“今天为什么要一个人走?”

俞白沉默了一会儿,直到把手里橙子味的酒喝完,才说:“也没什么,就是觉得待在那里没有意思。”

陈非誉眨了眨眼,又给俞白推了一杯酒过去,红色的anhattan,曼哈顿,仔细看,俞白才发现,这杯红色的鸡尾酒里还有一颗樱桃。

俞白尝了一口,酒香浓馥,口味偏甜,但酒精度应该比刚刚的那一杯高一些。

“你经常来酒吧?”

陈非誉点头:“如你所见,我抽烟,泡酒吧,但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个好学生。”

俞白听到陈非誉这样说,不由得有点担忧:“你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了,要不要……”

“不是呢。”陈非誉弯着嘴角笑得很甜,笑意里却不带一点真心,“我没有什么学习压力,俞哥,别讲我,讲讲你,讲讲方老师?”

俞白问陈非誉:“你是想从我的悲惨遭遇里,获得一点异化了的幸吗?”

对陈非誉来说,是,也不完全是。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俞白本身的好奇,已经超过了其他的一切。

陈非誉不是一个窥私欲旺盛的人,但自从在附中门口的出租屋里,第一次遇到俞总和俞白的争执时,陈非誉就开始对俞白好奇了。

“我得想想怎么说。”

俞白不是一个喜欢倾诉的人,也不是一个擅长倾诉的人。

尽管他有一个贫乏冗长、毫无意趣的故事,故事外的人不会懂,但故事里的人,是真真切切的难过。

“方知竹是我爸的现任妻子。”

酒精、迷幻的灯光、喧闹的人声,都是非常好的吐真剂。酒吧真是一个好地方,在这里可以戴上面具,尽情地把那些复杂的、消极的、多余的情绪释放出来。

“嗯。”陈非誉应了一声,鼓励俞白继续说下去。

俞白开始喝他今天晚上的第三杯酒,不再是陈非誉递给他的,他自己选了那杯颜色最淡的马提尼arti。

“方知竹和俞维明是大学时期的恋人,虽然在毕业后,两人分手了,但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破镜重圆,某种程度上也是一桩美事。”

“我妈在八年前去世,她福气薄,得了鼻咽癌,发现的晚,在一段很痛苦的治疗后,还是走了。那时候我还在读小学,很不懂事,没有什么关于‘生’和‘死’的概念,不明白为什么说妈妈‘死’了,就没有妈妈了。直到后来有一天,在语文课本里看到祥林嫂哭他的儿子阿毛,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明白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多么残忍的事情。”

“死亡是永远不可挽回的失去。”

“我永远失去了我的妈妈。”

陈非誉的记性很好,他记得《祝福》里的祥林嫂。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在山坳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我一清早起来就开了门,拿小篮盛了一篮豆,叫我们的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去。他是很听话的,我的话句句听。他出去了,我就在屋后劈柴,掏米,米下了锅,要蒸豆。我叫阿毛,没有应,出去口看,只见豆撒得一地,没有我们的阿毛了。他是不到别家去玩的。各处去一问,果然没有。我急了,央人出去寻。直到下半天,寻来寻去寻到山坳里,看见刺柴上桂着一只他的小鞋。大家都说,糟了,怕是遭了狼了。再进去,他果然躺在草窠里,肚里的五脏已经都给吃空了,手上还紧紧的捏着那只小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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