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满目鲜艳的红玫瑰,衬得这一向主打昏黄调调的店面鲜活明亮起来。
“麻烦来一打玫瑰花。”贾怡笑眯眯道。
“好嘞。”迟早爽利地应了,“是要给伴侣的礼物么,贾哥?”
“嗯,答应要给他买玫瑰的。”贾怡说,很少人会在口头表达上用伴侣这个词儿,这孩子还蛮文气。
斯斯文文,干干净净的,像那矢车菊。
他还想找些话来问问白昼跟这孩子的进展,却不料迟早一面取花,一面说道:
“贾哥,我跟白昼没结果的,您不用再来游说我了。”
我游说过吗?贾怡盯着面前的玫瑰花,陷入疑惑。
他不过就是帮白昼要到了这孩子的联系方式,顺便在白昼和这孩子慢慢熟悉之后,有意无意地来花店闲逛,说我那个组员啊,什么都好,就是人太木讷。
诸如此类的,他可什么都没有游说啊!
“唉,都是朋友嘛,怎么就扯到结果不结果了?”贾怡讪笑道,脸部肌肉略微僵硬。
“我本来也以为我和他是朋友来着,结果他今天就从我这儿买了捧玫瑰,向我告白了。”迟早叹了口气,店内音响不合时宜地放起分手快乐。
吓得贾怡一哆嗦。
让他想想白昼这孩子进行到哪步了,互通姓名,互相交换联系方式(虽说是在他助攻下),初步达成约饭成就,成为普通朋友表白!这省略号中的一二三四五六步呢?被白昼吃了?
“我拒绝了他,不是说他不好的意思。”
这不拒绝那都有鬼了!
贾怡恨呐,亏他还费尽心思帮小孩助攻,小孩倒好,直接一步入土,埋都不用埋!
“是我配不上他,他应该找到一位门当户对的爱人,而不是一时冲动向我告白。”
迟早清秀白净的脸上挂着略微苦涩的微笑,“麻烦贾哥帮我把这些话转告给他,祝他情人节快乐,他走得太急,连玫瑰都落下了。”
“而且还有一件事,一件很小的事情吧。我不喜欢那些土嗨歌曲,只是老板要求在店里放,希望他不要再为难自己,听那些乱七八糟的歌儿。”
这叫个什么事儿嘛!
“路哥,我表白失败了,你这法子不管用,他才不喜欢玫瑰。”
路仁收到这条信息时,一阵沉默。
他下楼来遛遛猫,顺便去附近的花店看看有没有玫瑰花卖。
没有就算了。
结果收到这孩子的重磅消息。
路仁赶紧找了长椅坐下来,把番茄搁自己大腿,开始狂按九宫格给孩儿回信:“你怎么忽然就表白了啊,傻孩子!”
“不是路哥你说情人节是一年中告白成功率最高的一天,而送玫瑰花是告白成功率最高的一种方式。我想着两厢结合,应该成功率会高达百分之九十九,可没想到失败率是百分之百。”
这还赖上我了。猫猫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