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为人子女该干的事。
将手机揣进兜里,哈月眼眶干涩,还是用很平缓地态度去拉赵春妮的胳膊,“妈,那些事都过去了,天还没亮,咱们先回屋穿衣服。”
“你不冷吗?你看你鸡皮疙瘩都起了一身。咱们先把纸尿裤穿上,你现在每天都得穿,买都买了,不穿不是浪费吗?”
“你饿不饿?我做了红烧鹅,你昨天不是还说想吃鹅了吗?咱们早餐吃粥。”
赵春妮皱着眉,她狐疑地顺着自己的身体往下看了一眼,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穿纸尿裤,等到哈月说到红烧鹅,她视线又顺着灶台往锅里盯,这下她的注意力被一沓白色的稿纸吸引到,立刻推开哈月,拿起来那沓刚才哈月不小心从薛京家带回来的小说初稿继续尖叫。
“你又写日记?!写你的好爸爸对不?”
“你就这么贱?”
“烧了,我给你都烧了,我叫你再写!”
“我让你不长记性!叫你不长记性!”
“妈!那是别人的东西!你别乱动!”哈月一看到薛京的稿子被赵春妮拿起来,脑子便嗡的一声,立刻扑过去制止她。
不同于刚才抢手机用了三分力,这一次哈月使出吃奶的力气,一下就掰开了赵春妮的手腕,赵春妮撕扯不过她,便要掀开锅炉盖扯着哈月的头发,逼迫将她手里的稿纸扔进熊熊燃烧的炉火中。
火苗随着空气上窜,脸上一热,哈月即刻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危机之中,她再也顾不得长幼尊卑,立刻回过身单手反剪着赵春妮的胳膊,连拖带拽将她带离这片充满危险的区域。
厮打中,赵春妮的小背心被她撕扯出一个大洞,而赵春妮的指缝里还有十几根哈月的断发,哈月刚将厨房的门反锁,赵春妮重新扑过来拽住她的胳膊,角力中,哈月不耐其烦,狠狠将自己的胳膊从母亲手里拽出来,手腕如橡皮筋般回弹,手背一下拍在赵春妮的脸颊上。
“啪”一声,一个力道不小的巴掌,赵春妮捂着脸颊即刻从混沌中清醒过来。
母女俩对视了几秒,赵春妮便愤怒地尖叫起来。
还是那种杜鹃泣血的悲鸣。
不过这一次赵春妮不是因为过去的事情而生气,她是真正在对她面前现在存在的哈月发怒。
她双手推搡着哈月,哭着叫让哈月滚出她的家,如果她不走,她便一头撞死。
她说自己没这种心狠的女儿,她根本不需要她这只养不熟的白眼狼。
“滚啊!滚出去!”
“你打你老娘。你不孝啊你!”
哈月额角肿胀,耳畔的一绺头发被火焰燎成焦黄。
“动手”的是她,可从高速公路上被车轮碾压过的丧家犬不过如此。
哈月没有打人,她不是故意的,即便心里是这样想,但嘴巴像是抹了强力胶,叫她张口为自己失手打到母亲的行为辩解,又是难上加难。
哈月抱着怀里的小说双眼无神地盯着赵春妮,一开始还像石头似的矗立在院子里不肯离开,可是随着赵春妮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用头撞她的肚子,拎起扫帚敲她的后背,她再也忍不住内心满溢的荒凉,按照母亲说的,扭过头朝着门外滚。
步子刚跨过院门,赵春妮就狠狠将大门摔上,再侧耳聆听了一阵,内里赵春妮的骂声逐渐变得微小,人应该是回到了房间内。
离开了家,但世界之大又无处可去,她的人生,走到这里,一败涂地。
哈月为了“母女亲情”从大城市回来,可是她生病的母亲也不需要她的存在,她认为自己如今已经摆脱了虚荣的谎言,在品行上还算端正,但她竟然在刚才失手扇了母亲一巴掌。
谁也不会理解她,连隔壁的斯琴大姨也不会,她似乎没有做人的资格。
她的二十六岁,没有任何可以成为她力量的牵绊,大约是那种现在就即刻死掉也不会被任何人挂念的悲剧吧。连最基本,金子口中的亲情都不能成为她内心最后的庇护所。
她甚至没办法形容自己对母亲的感情到底偏向何方。
爱恨原来并不是一线间,中间还有很多灰色的地带。
初阳升起,将天空染成金色,哈月心情糟糕到极点,恍惚中低下头,如行尸走肉般检查怀中被她保护着的稿件。
六十多页纸张,每一张纸上面都充满了被亏待的痕迹,薛京的小说不仅在他家沾满灰尘和油渍,就连封面的文字都被她的眼泪染出了墨迹。
哈月红着眼圈,手指用力抚了几次,也没能将那些痕迹抚平。
彼时恋爱,薛京也经常把自己的手稿献宝似的拿给她看,他总是说,阅读他人的文字是种很亲密的行为,甚至要超过鱼水之欢,因为那种思想层级的联通,本质是精神属性的默契,他推崇各路思想,超越肉体结合本身。
哈月嘴上嫌他酸臭迂腐,但其实内心深以为然,她是从那时爱上了读闲书。读看似对人生完全没有帮助,但却能给人带来小确幸的虚构文学。
文学作品里有她从来没有感知过的世界,幸福的,不幸的,各式各样的比喻手法引人思考,思想偶尔闪烁火花,好像旅行时,窗外沿途不停变换的风景。
人区别于动物的品质是拥有自由意志。
分手后,她的世界里虽然没有了薛京,但是还存在着初恋的精神产物。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