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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今世的恋人

作者:十一豆

【文案】

明舒:

子文哥,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我必是用上千次的回眸来换得今生在你面前的驻足停留。只是我,我回眸的次数一定还不够,不能陪你到岁月的尽头。

以前,我不信来世,可是现在,我多盼望能有来世。我不愿来世的你我因为岁月而蹉跎,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那就让我做你今世的女儿吧。

……

宁子文:

明舒啊,你慢慢走。今生与你相恋是我在艰苦岁月里最幸福的事,似阳光穿透了生活的阴霾。你是我的红玫瑰,亦是我心口永远的朱砂痣。

内容标签:青梅竹马都市情缘花季雨季

搜索关键字:主角:宁子文,明舒┃配角:┃其它: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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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彼岸

明舒靠坐在椅背上望着窗外的天空,飞机已经飞行了十多个小时,但由于时差的关系,窗外依旧是白天。随后,感觉到一阵颠簸,明舒的背紧贴在椅背上,她的手紧紧地握住扶手。她看着窗外的云层变厚,随后窗外的视野变得模糊,她知道飞机在降落,在遥远的异国他乡降落。

十余个小时的行程,在狭小的位置上窝着,起身的那一个,明舒的腿都是麻的。但她的疲惫很快被兴奋取代了,当她走出机舱,走在坚实的土地上,看着异国的天空,看着周围形形□□金发碧眼的人,有对陌生环境的恐惧,但更多的是对能和他见面的欣喜。

明舒扎着马尾辫,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下身是一条蓝色工装裤,脚上穿着妈妈纳的一双布鞋,站在旧金山的城市街头,感觉和周遭时尚的气息格格不入。孤身站在陌生的城市街头,这个二十一岁的年轻女孩,心底多少有些发怵。她如一只迷途的鹿在街头张望了一会,随后深吸一口气,从身后的布包里掏出一张白纸,上头写着宁子文在旧金山的住址。来这之前,她也恶补了一阵子英语,此时真的要她去和那些老外交流,她还有些胆怯。张望了一会,她很快便鼓起了勇气,主动上前搭讪问路,用蹩脚的英文向人家询问。

傍晚时分,她按着路边的指示牌在城郊的居民区找了一阵,总算是找到了地址上的房子,一栋砖红色的二层别墅,外面是绿油油的糙坪,和家乡的房子完全不是一个风格的。她低头再三核对纸上的地址,确认没有错,才鼓足勇气上前。只是到了门前一抬手,却又犹豫了,莫名地生出几分胆怯来,但她还是鼓起勇气按下了门铃。

&ldo;叮咚‐‐&rdo;,她局促地站在门外,双手交叉着放在身前,听着门里的动静。几十秒的时间却是无比的漫长,等到她听到了脚步声,手心竟沁出了汗。

门打开,出现的却不是要找的人,而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子,二十多岁,白衬衣黑西裤,打量着她,&ldo;hello,whoareyoulookgfor&rdo;

&ldo;hello,i&039;frocha,ynaisgshu,i&rso;lookgforngziwen&rdo;她用生涩地英文问道,也不知对方听懂了没,怕他不明白,又扬了扬手里的纸,示意他自己是照着这个地址找来的,找一个叫宁子文的人。

令人失望的是,对方却蹙起了眉头。

明舒的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她远渡重洋来到异国他乡找他,难道地址是错的吗?这是找他妹妹要的,不可能有错,难道他最近搬家了?明舒越想越难过,不自觉地红了眼眶。

就在她悲观地想要离开时,却见眼前的男人猛然一拍脑门,叫道:&ldo;oh,itit,youarelookgforjackngyeah,heislivghere&rdo;

他说得太快,明舒有点没听清,但她隐约听到了&ldo;宁&rdo;,而且从他的表情看来,她似乎找到了,她来不及想太多,连连点头。

她跟着他进了屋,用蹩脚的英文交流了一阵,终于弄明白了一些情况。他叫ickael,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今年25岁。她还见到了另一个穿着灰色休闲装,棕色头发的人,叫to,24岁。他们都是来这里寻求梦想的人,因为和宁子文合得来,又很看好他的才华和能力,成了合作伙伴,一起住在这里。他们在一起做些什么,明舒不太懂,在屋里桌子上放着一台黑色的她没有见过的电器,旁边散落着许多零件,to正对着一块线路板较劲,见到明舒进来只是抬头看了一眼随后继续忙着手头的活。ickael指了指宁子文卧室的方向,给明舒倒了杯水,示意她随意,便自己回房间忙去了。专注地伏在桌前,只留下一个背影。

明舒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有些局促不安。一杯水很快被喝完,她还有点渴,却不好意思去厨房自己倒。老老实实在客厅坐着,打量着周围。房子很漂亮,墙面不似家里是单调的白,白色中微微透着绿,浮现出好看的花纹。地上也不是粗糙的水泥地,光洁透亮,映出自己的影子。屋子里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新奇。

她看了许久,目光停留在了楼梯上。她又看了看那两个人,都还在各自的房里埋头苦干。虽然在别人家里乱走不礼貌,但只是看一眼,应该没关系,她只看宁子文的。她这么安慰自己,走上了楼。

宁子文的房间在房子的西南一角,卧室外是一个小厅,上面的茶几上摆了几块电路板和零件,与之前看到的不同的事,所有的东西都井井有条地放着。

房门没有关,只是虚掩着,从门fèng里透出一缕光。在强大的好奇心驱使下,明舒推开门走了进去,心砰砰地跳,犹如一个干坏事的孩子。

房间里没有太多的家具,一张床,一个书架,一个衣柜,一张写字台,简单得一览无余,所有的都是整整齐齐。整个房间干净整洁,有着淡淡的他的气息,莫名地让人感到安心。很快,她的目光落在了写字台上一角,那里放了一个木制的相框,黑白相片里的女孩梳着麻花辫,一脸青涩。原来自己的照片,他一直珍藏着,泪水溢满眼眶,她突然觉得,她来对了。不管结果如何,是生是死,她来这一趟,值了。

宁子文回来的时候,是晚上七点,挎了一只黑色的小包,手里捧着一个纸箱,里头是他收集来的电子元件。见到明舒,很是意外,虽然日日想念却也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孤身一人来到这大洋彼岸。明舒从沙发上站起来,虽曾在脑海中无数次幻想过久别重逢的场景,此时见面,千言万语在喉间,却是发不出一个声。他们已经三年多没有见面了,再相逢,相顾无言。

☆、生死梦魇

晚上,宁子文下厨做了一桌子菜。他把煎好的牛排放在明舒的面前,怕她吃不惯还特地做了面条,其他两个人吃的是牛排和三明治,他和明舒吃着牛排和面条。

明舒拿着刀和叉子有些不知所措,她看着其他人的动作,尝试着去切。宁子文看出了她的穷迫,直接拿过她的刀叉,大大方方地给她示范。只见他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微微用力,随着刀的滑动切下了一小块肉。&ldo;就像这样,很简单,你肯定可以的。&rdo;随后他把刀叉递还给明舒,又小声和她说了几句餐桌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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