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刚刚进入隐蔽处,立即掏出一柄高仿的沙漠之鹰,咔嗒一声,打开了保险。
为了价值两千多万的沅溪沙和百货批发市场,他已经动了杀机,而且这么厉害的人在安蕾身边,如果任凭发展下去,日后自己可能连汤都喝不上了。
无毒不丈夫!
可是,接下来的战斗中,胖子绝望的发现,自己的沙漠之鹰,连取出来的必要都没有。
对方太快了。
往往只是零点几秒的时间,对方身影鬼魅般出现,在胖子的咽喉胸口部位接连留下印记之后,又倏忽消失。
在这花木茂盛的公园中,对方就是神!
所有的空气,所有的花木,所有的假山,仿佛都成了他的一份子,无声无息地出现,然后砰砰砰几声之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犹如羚羊挂角,无处可寻。
这样的对手,即便自己掏出沙漠之鹰又怎么样?
胖子连目标都找不到。
十分钟后,失魂落魄的胖子双手高举着,走出了公园,他的身后,是手持沙漠之鹰的王小石。
胖子到现在,都没有想清楚,自己藏在怀中的沙漠之鹰,怎么到对方手中的?
胖子穿着的白衬衫上,密密麻麻,都是红色的漆点,每一处漆点,都代表着一处弹孔。
咽喉和心脏位置的漆点,更是淋淋漓漓,几乎连成了一片。
王小石恶趣味的在胖子裤裆处,也留下了密密麻麻的漆点,这意味着,如果不是比赛的话,一千个胖子,也变成了死人。
再看看王小石,吊儿郎当的黑色恤上,连一点漆点都没有留下!
这是单方面赤果果的屠杀!
所有的人,都仿佛害了牙疼病,一个个倒吸凉气,看着王小石的样子,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这样的人,哪怕一柄再普通不过的大黑星,到他的手中,暴发出来的杀伤力,都是不可想象的。
胖子心若死灰,他在所属的特种部队,就属于超级狙击手,每次军区大比武,射击都是前二名,是某特种部队的王牌狙击手。
如果不是犯了错误,部队首长怎么会舍得将这个金疙瘩一样的狙击手退役?
但是,就好像喜爱登山的人,登上一座高峰之后,志得意满,仰望高处,却发现另外一处高耸入云的山峰上,冷冷地站着一个人。
高山仰止!
胖子算是明白老七的心情了,一生练武,一生痴迷枪,枪和武功,成了两人的精神信仰。
如今遇到了王小石,却发现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东西,根本连屁都不是。
这种心情,不是当事人,根本不能理解其中的滋味。
而且胖子心中在颤抖,他知道王小石手中的沙漠之鹰,可不是什么玩具枪,他么的,那是一柄真正的枪!
“我服了!”
一身鲜红漆点的胖子,走到安蕾面前,平静地说,然后规规矩矩,站在了安蕾的身后。
与此同时,老七也规规矩矩,站在了安蕾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