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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紫莲一身粉色无袖旗袍,长长的如云秀发在脑后梳成了一个大髻,并且还在髻心别了一朵别致的白荼花饰,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容,整个人看起来高贵又典雅,还真有点民国时期女人独特风韵的味道。
只见她独自一人坐在一张靠角落的弧形玻璃圆桌上,今天的她带着一身幽伤,独自品尝着指尖杯中的世界顶级红酒,甚至于拒绝了几个前来邀跳舞的男人。
举起杯中的红酒,用手轻轻地晃了晃,杯子倾斜间,那杯中的红酒便自顾倾斜过来,掩盖住了别一边透明的玻璃杯身,红色有液体象极了人身体里流着血管里鲜红的血汁。
秦冥修走了,自从那一天他们吵了架后,就带着孙秘书到云南考察去了,听说要一个月才能回来,而这期间,他没给她一个电话,他们本就是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自从沈媚嫣出现后,连相敬如宾都成了一种奢求,他毕竟是她的老公,不可能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要不是这样,当初,从海外归来,她也绝不会轻易答应父亲的提议与秦冥修结婚,可是,他却从来都没有正眼瞧过她一眼,最初,结婚的那段日子,总是对她客客气气的,仿佛她们不是夫妻,而是一对交情一般的朋友,说陌生也谈不上,说熟悉更是不恰当,她也找不到一个词汇来形容她们之间的相处,总之,她深刻地明白,他不爱自己,她虽对他有一点感觉,而那仅存的一丝感觉也在他长年累月冰冷态度里消磨殒尽。
女人是需要爱情来滋润的,尤其是象胡紫莲这种自小养尊处优的女人,她本就没上班,说去帮助父亲打理公司,实际也只是挂了一个总经理的牌子而已,每一天去转两圈就下班,多余的时间就拿来发呆,无所事事的她心灵感到了极度的空寂,所以,才不可抑制地爱上了贺立衡,那个她从前弃如弊履的男人,她不管他对她抱着何种心态?总之,当她再度遇到他时,就象是久逢甘霖遇雨露的春笋,春笋纤细小巧的身子节节升高,茁壮成长的情爱火苗无法压抑与控制,所以,她自然而然地出轨了,她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贺立衡。
有时候,她也在想,人还真是复杂的动物,为什么以前看贺立衡时就没有感觉这么帅?
也许是,环境不一样,人的心态也不一样的原因吧。
总之,现在的她,就是爱他,秦冥修把他弄到了c县,那个交通闭塞,通讯不便的山区,她就得想方设法把他弄回来,两天前,她就看望了他一次,还是一个工业县长,那住宿的地方,还比不上h市普通老百姓的房子,经常停电,停水,据说是那里的饮用水经不起检验,天气也较阴暗潮湿,在那地方住久了,喝多了那种饮用水,就会生一种病,当地居民俗称的“水肿病。”患上那种病的人十之八九都会有心脏病,那里虽然气候宜人,可以是暑期外出旅游游山玩水,开阔眼界是的好所在,但是,绝非是一个长期居住的地方,而秦冥修却要贺立衡干出一番业绩出来,那是比登天还难的事儿。
看着那种条件,她哭了,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然后,她告诉自己必须要把他拯救回去,而她散播谣言,在网上传播自家老公与沈媚嫣出轨的事儿,不管她如何想把那件事宣扬闹大?还麻着胆子与他撕破了脸面,捅破了自己婚姻的那一层薄冰,最终还是被秦冥修压了下去,她知道这事虽然会对他产生一些影响,但是,那影响却没有一定的绝对性,上级领导相信的是秦冥修,不是她胡紫莲,更何况她也不可能真正站出来指责他,她输了,输在了自己十拿九稳的自信上,也败在了秦冥修睿智冷静的头脑上,更是败在了他平时给众人留下的完美形象与良好的口碑上。
她已经把那封投诉信发去了高官邮箱里,估计不出意外,再过不久,省里就会派专人下来调查此次事件,她相信这点小事整垮不了秦冥修,实际上,她也并不想整垮他,她也不想离婚,以自己目前雍荣华贵处境,与内心深处那不断彭胀的虚荣心。
她只是想救回贺立衡而已,因为,她爱他呵,她不能让自己所爱之人受苦。
“嫂嫂,你叫我来做什么?”
一抹身着白色凉衣裙,俨然象一个巴比娃娃般精致的女人随着声音刚落,便飘到了她的面前。
“坐。”
胡紫莲对她说了一个字,然后,挥手招来服务生。
回头又对她说。
“想喝点儿什么呢?”
“柠檬汁吧。”
“好的,小姐,稍等。”穿着黑色马甲,同色系的长裤,白色笔挺衬衫,戴着红色领结的帅气服务生冲着她们露齿一笑,文质彬彬地说道,转身疾步离开。
“嫂嫂,找我什么事嘛?”
秦冥雪从桌下拉出一张椅子,一屁股坐了下去,丝毫没有淑女风度,也许八零后的女孩都是这般性格直率与狂野吧。
从随身包包里拿出一张白色的丝帕,擦着脸上昌出的香汗。
见胡紫莲默声不响地凝看着她,话嗑藏不住话的秦冥修再次徐声问出。
“什么事啊?”
她端起那名帅哥服务员呈在面前托盘里的那杯柠檬荼,喝了一口。
“最近在干什么?”
胡紫莲终于说话了,说的话却是一般闲话家常,让秦冥雪脸上眉宇皱起一朵褶皱,她并不笨,象是嗅闻到了空气一缕不同寻常的味道。
“没干什么?”她低下头,含住柠檬荼里的那根露在边缘外的吸管,轻轻一吸气,黄色的汁液便顺着吸管内壁缓缓上升,入了她的口腔,把那酸酸甜甜的汁液吞和胃里,眼睛却一直都没有离开过胡紫莲幽伤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