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他要结婚,个个都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就为了赶来参加他的婚礼,为喝他这杯喜酒。
话口一落,又是一阵响彻贯耳的掌声。
从台上退下来后,凌司夜迫不及待的带着简悦去换了这身耀眼的婚纱。
只是去了房间,看到准备好的衣服,凌司夜都快要崩溃了,竟然是件旗袍。
不用说,肯定是伊秋准备的,她平日里最喜欢穿旗袍。
而且赶时间,他们两个得回到婚宴上敬酒,这个时候可不能少了新郎和新娘。
简悦拿起旗袍,在自己身上胡乱的来回比划,“旗袍也好啊,我从没穿过,而且妈穿起来很好看。”
好看是好看,但这旗袍开到大腿根,还特别的显身材。
换句话说,真的容易让人犯罪。
凌司夜不喜欢简悦穿,哪怕是那些人不敢打简悦的主意,单是想到那些如狼似虎的目光,他心里就堵得慌。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对于美的事物,谁都无法抵抗。
在凌司夜看来,今天的简悦很美,美得他想把人给藏起来,怕带到外面去,被那些人给惦记。
“穿吧,这也是妈的意思。”
嘴里虽这么说,但凌司夜心里却是想,要不是伊秋准备,而是他亲妈准备,这旗袍,他肯定不会给简悦穿的。
即便沈眉不高兴,但偏偏是伊秋给简悦准备的,他再不满意,那也不能换了。
简悦踮起脚尖,在他脸上“吧唧”了一口,盈盈一笑,“小叔,你真好。”
在看到衣服是旗袍后,凌司夜从黑着脸,到现在的松口妥协,简悦知道他是不愿意她穿的,但又顾及这是她母亲准备的,不能拒绝,只能接受了。
换好衣服,简悦扯了扯衣服,她感觉有点不自在,特别的别扭。
这旗袍是高开衩,动作稍微大点,毫不意外的看到清晰的大~腿,而且穿起来显瘦不说,竟然还是包~臀的。
凌司夜先前的庆幸,完全没能躲过。
不得不说,伊秋的眼光很好,这件旗袍穿在简悦身上,除去带着复古的气息,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让人不由自主多看几眼。
彼时,凌司夜坐在沙发上,捏着眉心,想着心事。
“小叔,我感觉有点不自在。”简悦站在他面前,低头看着脚,随着衣物晃动,她还能看到自己的大~腿。
不是简悦觉得太露,而是穿得不自在,总感觉露这露那,不小心就露光了。
这也是她第一次穿,穿得不习惯很正常。
当初给简悦选这件旗袍,伊秋并没有想那么多,她喜欢穿旗袍,她也想简悦能在婚宴穿。
简悦和她一样,皮肤白皙,眼睛又黑又亮,穿起来肯定很有气质,也很漂亮。
凌司夜定睛看去,整个人呼吸一顿,瞬间觉得空气中氧气一下子跑了个精光,顿觉呼吸困难。
简悦身上的这件旗袍是大红色的,她的肤色本来就白,被这红色一映衬,这小脸比涂了腮红,还要美艳动人,同样也显得更吸引眼球了。
凌司夜深吸口气,一把扣住简悦的手腕,把人拽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