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针什么的,太过奢侈,就算是前世末世的时候,周笛雨他们受了伤也很难找到很好的医疗救治,好在,那时候很多人类都被逼生出了异能,其中就有光异能和水异能者,担当了白衣天使的职责。
她的异能水平并不高,找到的草药虽然有效,但无论如何也需要时间才能够慢慢痊愈。
赵钦宸的目的达到了,他的伤是周笛雨的软肋。意识到这一点,赵钦宸很高兴,他低着头,不让周笛雨看到他噙在唇角的笑意,更不让她看到自己洋溢在眼中的得意。
“阿笛,我必须跟你出去,外面还有十多个人,虽然他们不是投奔我而来,但你也知道,我不可能会放弃他们。”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赵钦宸不想自己这么快就撕掉在周笛雨眼里心中,披在他身上的那层仁义的皮囊,他希望最起码不是现在,他仍然是周笛雨心中心存大义的英雄。
曾经,他对老百姓口中的称颂非常不屑,甚至还很嘲笑他们的愚昧和无知。他之所以驻守在边城,并非是为了保家卫国,不过是心中对自己的放逐,是厮杀在枪林弹雨中的快感,是收割人命时那内心的平静。
但现在,他有些感激他们了,若非如此,阿笛应是不会接受换婚,也不会对他如此维护的。
既是如此,他顺手救那些少年一把,也未尝不可。
赵钦宸说得很有道理。周笛雨并没有半丝怀疑。其实,周笛雨是个很自我的人,在末世生存下来的她,也并没有太多的同情心和大义感,但也不妨碍她欣赏这样的人。
她点点头,大不了,自己多照顾他一点,有危险的时候,她出手快一点,避免让赵钦宸动手而崩裂伤口。
秦王夫妇一起站在洞口,少年们吃惊之余,全部都站起来了。虽然,周笛雨并没有说下药的是谁,但赵钦宸的王者之眸巡视了一圈这些少年之后,目光在孟恒的脸上稍作停留,就知道,下药的人,是孟恒。
孟恒一哆嗦,但他很快回过神来,虽然不解为何赵钦宸和周笛雨为什么还没有死,但他知道,任务失败了,当务之急就是掩饰自己,决不能让对方看出任何端倪来。
那药,不是说可以撂倒一头牛吗?为什么他们没事?难道说,他们没有吃也没有喝?可又是为什么,一夜过后,谁会不饿呢?
孟恒不需要去给赵钦安送信,因为如果赵钦宸夫妇死了,他就需要去给他们送信,让对方撤了包围圈,来两个人收尸,而他们十多个人将会有机会跟着赵钦安去猎四兽,运气好,他们中会有人有所收获,拿猎物去换取奖赏,或入禁军编制,或进五城兵马司,或往边疆的某一个军队,在那里继续建功立业。
最幸运的人便是能够猎到四兽,得以封爵,人生便是巅峰。
孟恒自然是想逃的,他的任务失败,已经不适合留在赵钦宸这边。至于失败的原因,孟恒不敢去想。他甚至开始怀疑,晋王和大戎王子那一方,就算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也未必能够赢。
“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愿意跟着我的人留下,其余的人,顺着这条路笔直朝前走,两个时辰后,就能出这片密林,来年你们可以再来!”赵钦宸指着正南的方向,深邃的眼睛平静,黝黑,如同夜空下的大海,深不可测。
有人离开,他们的确是怕了。在这种局势并不明显的情况下,不是人人都有魄力去赌。赌赢了不一定是好事,秦王最终还是要回到边城,他们留在这里,晋王不会让他们好过。
赌输了,晋王更不会放过他们,从他们落选的时候就注定了,晋王并不想要他们,又何必贴上去呢?
孟恒的脚步稍微一动,但他还是忍住了,他担心这是一次阴谋,秦王是想清算。一个十五岁前往边城,整个战斗生涯中没有一笔败绩的战神王爷,会是善茬?
周笛雨看似眼望前方,实则,一直分了一缕眼角余光给孟恒,她虽不知道孟恒的名字,但认识,记住这人的气息就够了。
最后,只剩下了五个人,孟恒,李傕,其余三个是武将之子,一个是容溶的哥哥容湛,是个很帅气的年轻人,浓眉大眼,脸上一股英气,另外两个分别是吴鹏和钱晋。
吴鹏的父亲曾经是萧鼎的前锋,长谷关一役,他身中数箭而亡,被射成了刺猬,死状极惨。原本赵钦安极为欣赏吴鹏,毕竟是拥有一身勇武之力的吴枫的后代,但吴鹏并没有接受赵钦安抛过来的橄榄枝。
大戎与吴鹏有血海深仇,家国之恨不允许他与赵钦安为伍。
至于钱晋不被赵钦安看中的缘故也很简单,钱晋,一个无名小卒而已,再加上,他还是来自圣通武院这种不入流的地方,自然不可能入赵钦安的眼。
原本的团队就不大,此时,加上赵钦宸夫妇,只剩下了七人团队。
赵钦宸再次看了一眼留下来的几个人,问李傕,“本王记得你是衍国公府的,确定要留下来?”
“是的,秦王殿下!”李傕不明白赵钦宸为什么要这么问他,生怕秦王不相信自己,“殿下,我也没别的想法,我就是想看能不能打几只黄羊兔子,向陛下证明,我有入伍的资格。”
“你想入伍?为什么?”一个京中贵公子,又不是那等吃不饱饭的贫民,入伍是想吃饱肚子。
“建功立业啊!”李傕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一笑,“我其实很敬仰秦王殿下,也想保家卫国,这才是身为男儿应当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