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公路就建在香江河堤上,一路上要经过公园、棉纺厂生活区、白石岗大桥、火电工业园、湖湘建材大市场、等好几个公交站点,最后才到达目的地,滨江小区。
这条路全长不过11公里,末世前坐公交车也只不过半小时的事,但现在如同原始丛林一般的环境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相当有难度的挑战。
不是这条新建成没几年的沿江路地带上,还没长出多少的高大植物,和两边树木林立形成了一种对比,人们还真发现不了这条逃生的通道。
尽管脚下以前就是一条宽大的柏油水泥马路,可是通过好几个月半年来植物的侵蚀,脚下的感觉只会让你察觉像是踩在松软的泥土和粗细不一的植被上,不时的有些人还会被地上粗大的植物根茎给绊倒。
不过你别担心光着脚跑路,会被地上坚硬的藤条荆棘给刺穿脚底板,影响行进的速度。这半年不穿鞋的经历,让你脚底早就磨出了如同鞋底一样,耐磨又足够坚韧的茧皮,即使跑过满地的玻璃碎渣,你也不会感觉到丝毫的疼痛,更不用说什么会被扎出血和扎穿了。
人们踩在满地植被和乱石上,如履平地,行如走兽,好似脚上穿着的是最高档的运动鞋,健步如飞。根本就不会去考虑地面上会有什么石子或者尖利的植物划破脚什么的。
这兴许就是僵尸不让人类穿戴任何保护身体的用品,所带来的唯一好处了。
狂奔了半个小时,大部分人都开始疲累了,脚下的速度也开始变慢起来,李改被老倪安排在后面护卫,一来可以及时发现后面的敌情,随时警告大家,二来如果有掉队的可以帮助他赶上队伍。
李改在后面慢悠悠的吊着,时不时的看看后方的情况,有点小无聊,平时聊得来的组员都在前面带路,后面的人也不是很熟,要说跑了这么远也该累了,可李改的精神头还足着呢。
闲来无事李改开始数起队伍里究竟有多少人来,最前面带队的一排是自己这组的人,小文小武、小胖、大熊、老倪加上自己总共六个,自己这组唯独缺了卷毛,看来他是有自己的目的,跑出游泳馆后开始单独行动了。
没有谁会惋惜他的离去,因为卷毛本来就不是那种和善的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不是很值得信任,他也会和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轻易不表露真心。
除了自己这组的六人就是父亲那组的人了,这时老父亲的体力明显的有些不支,被一个40多岁姓陈的大妈和王姑娘,一人挽着父亲的一只胳膊搀扶着跑着,3人后面还跟着个小萝莉,那是小艾先知。
李改环顾四周发现父亲这组的人,就只剩下这4个,不是还有2个50多岁的老头和一个看起来眼神怯弱的中年汉子吗,看来这三个人也离开了父亲这组。
接下来中间的一组4人,其中还有一个是躺在用树枝制作的简易担架上的,这4人就是小文小武说过的拥有异能加油站,这种特殊异能人的那组人呢。而且这组人全是年轻人,还相当的团结。
咦--李改看见这组人里就有自己刚才救下的那两人,原来他们就是这组里的人,看来他们都是军人呀,怪不得主动承担了狙击的任务保护逃离的人群。
这组人里那个被自己搀扶回来的人还是个蛮健谈的,都怪自己就连人家的姓名都没有问,以后看来是要找这些人好好聊聊。
这组后面还跟着10来个其他组凑在一起的人,估计是老倪展现强大的武力后,才跟着老倪屁股后面来的,末世只有跟着实力强悍的头领才能多出一份保命的可能,这些人都是聪明人呀。
仔细一算这人数就出来了,一共是24个人,要是算在逃出来的总人数里,这24个人一掺合进去,连人影都找不到,人数算是少的可怜了,不过这人少,目标就小,被僵尸发现的可能性也要低些。好呀,二十几个人在一起行动是最合适不过了,人多了人心混杂反而不好管束变得麻烦了。
一个小时后,人们终于到了白石岗大桥,到了这里离目的地只有一半的路了,前面带队的明显把速度减下来了许多,大家都累了,速度放慢点好让人们缓和一下。
白石岗大桥说是大桥其实不是,只不过是z市主干道上跃过一条奚冈的4车道桥梁,全长不过50米,桥下就是香江其中的一条支流,末世前白石岗的水可是臭名昭著的,污染十分的严重,就连水里的鱼虾都没人敢吃,听说水里还有可怕的血吸虫,曾经有一段时间,z市的人们谈起白石岗的水就色变。
如今熟悉这里的人们再次经过这里,向桥下的水中看去,水质变得清澈无比,站在高处连水里的鱼都看得见,比起从前白石岗的水那种绿汪汪的看着就渗人的感觉好多了,看来末世了不是什么都变坏了,起码这环境水质变得更加的接近原生态了。
正当老倪带着一群逃出来的人类,向着北边的第一个休整站点,滨江小区夺路狂逃的时候,游泳馆后山上的丛林中,卷毛身披厚重的斗篷手持长剑也在山林中,向着自己家的方向,麻园小区而艰难的跋涉着。
在当时混乱的游泳馆里,也有好十几个逃出来的人类和卷毛一样,选择了向后山上跑去,这后山虽然植被浓密,晚上一旦钻进去,很可能连方向都无法分清,树林中根本就没有路,到处是盘根错节的树木,逃跑起来时相当的困难。
不过还是有人选择了钻山林,相比那些挤在游泳馆出口被踩死的,逃向江边被分成五六段的,可能要幸运得多,但是翻越山林需要的是强健的体魄,坚强的心智和一定水平的野外求生的经验,所以选择向山林逃去的都是一些年轻人。
向卷毛这种年近40好几的人都十分的少,卷毛已进入山林之中,这林中的环境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恶劣,如果没有长剑在手开路,基本达到了寸步难行的地步。
卷毛边砍着身边挡路的荆棘藤条,边艰难的前进着,越往林中走越是黑暗,人类最害怕的就是无边的黑暗,那种犹如深渊般的黑暗,虽然什么也看不见但是看不见的恐惧才是最让人心里没底的。
周围不时的传来一声声古怪的鸟叫,这更是增添了几分恐怖的气愤,黑暗中摸索的人是最容易产生幻觉的,卷毛的眼前就出现了许多的幻境,卷毛看到了食尸鬼恐怖的青面獠牙,看到了被食尸鬼吃掉只剩半截的尸体正向自己爬过来,看到了自己妻子变成食尸鬼后对眼前的血肉那种原始的贪婪表情。
像这种看了就会让人移动不了脚步的幻境不时的出现在卷毛的眼前,卷毛知道这不过是初期进入完全的黑暗行进时,人的大脑中产生出来的幻觉,只要过一段时间就好了。要是树林的上方能透过点星光也好呀,只要有一点点光,就会驱散这无边的黑暗。
刚开始卷毛还能听见附近传来一声声砍断树枝和藤条开路的声音,那些就是和自己同时跑进山林的那一部分人,听到这些声音,心中总还多少存在点安慰,起码不远处就有同类也在黑暗的山林中摸索。可走着走着,这声音就越来越遥远了,似乎那些人走的不是和自己一个方向,还是自己早就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路呢,卷毛坚强的心理开始出现了裂痕,在这样一个人在黑暗的山林中行进,非要发疯不可。
卷毛再也承受不住这无边的黑暗,赶快抓紧时间做起了火把,身边的材料并不少,做个火把也不会有多费事,更关键的卷毛在食尸鬼穿过的斗篷里发现了一盒火柴,这种老古董就连东西最多最全面的超市里也没得卖了,也不知这食尸鬼是从那里弄来的。
很快的一个火把做成了,火柴刚一擦亮,卷毛就被这小小的火苗刺激的眼睛都流出了眼泪,没想到这火柴的光亮都会对眼睛有这样大的刺激,要是换在太阳底下,搞不好都无法看清这小小火苗。
“轰”的一声火把被点燃了,高亮的火光照的卷毛不得不把眼睛闭上,等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适应有光的环境,火把的光亮把周围半径上十米的景物照的十分清晰,卷毛也不知道这点起火把到底是对还是错。
要是因为这光亮引来了追击的食尸鬼怎么办,卷毛根本就不知道自从进入山林后,到底走了多远花了多少时间,也许现在已经到山林的中心地带了,也许根本就没走多远,还在山林的边缘地带。
不过卷毛是豁出去了,再不搞点光亮出来,这人可要真疯了。
有了光,卷毛前进的速度快了一些,但是要分清方向还是很难,毕竟自己对山林可不熟悉,有的经验丰富的可以凭借植物生长的走向就可以轻易的辨别出方位来,但是自己不能,那就走吧,能走多远是多远,等到了天亮的时候,就好办了。
这有了亮光不光是卷毛行进的速度快了,心中的黑暗也被驱散,偶尔还能在地上发现几条过路的蛇什么的,卷毛心中庆幸,还好自己聪明点上了火把,这乌漆墨黑的,不然要是踩上毒蛇,被蛇咬了,怎么死的都不会知道,那可就冤了。
正当卷毛自得其乐,笑话那些和自己一起进山林的人们,怎么蠢到连个火把都不会点时,突然远处“嗷呜”一声长啸,把卷毛吓的火把都掉在了地上,本就烧的差不多了的火把很快的就熄灭了,卷毛重新回到了完全黑暗的世界中,而且比点亮火把之前的任何时候还要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