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些判例,只要建筑物是事故物件,房东通常会告知承租者至少十年内的状况。如果久保小姐的住处过去出现自杀案件,房仲就有告知的义务。
「房仲什么都没说……通常一定会告诉房客吗?」
如果进一步思考房仲是否一定会说,就不能一概而论。
相关判例中,法官会根据过去发生的「事故」内容、发生时间、发生事故的建筑状态,附近居民是否知情等的条件来进行判断。因此可以说,某种程度上是由业者自身加以判断何种程度的事故才告知承租者,所以如果有业者认为自己没被告就是赢了,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如果出现自杀者的房间是四〇一号房,房仲就不会告诉我了吧?」
‐‐就是这样。
我只能这么回答。
2冈谷公寓
出现自杀者的套房,如果不是久保小姐的二〇四号房而是四〇一号房,房仲应该会告知屋嶋太太,但根据我读到的信件,没有任何只字片语提到类似的事。那么,现在的住户‐‐西条家又是如何呢?
不过,这不是可以单刀直入问当事者的问题。
因此,久保小姐转而询问其他对象,她选择请教替她仲介住处的不动产业者,自己住的套房‐‐或是公寓,是否曾经有住户自杀?但负责久保小姐的业务回答:「没有」。
「您现在居住的地方没发生过自杀案件,也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案件或死亡事故。我们现在处理这类物件时,都须事先告知承租者相关讯息。本来按照规定,我不能回答您关于公寓里其他套房的问题,不过幸好公寓从兴建好至今,不论哪间套房都不会有自杀、意外或死亡事件,请您放心。」
对方看起来不像说谎,但也未必真是如此。
为了惯重起见,久保小姐前往图书馆调查以前的报纸,不过没找到类似的报导。最伙的方法是直接询问房东,可是冈谷公寓的所有人完全不插手公寓事务,因此对方的身分并非传统定义下的「房东」,只是公寓所有人。而且,那个人住得很远,公寓的经营和管理全委托管理公司,所以无法期待从对方那边获知住户的讯息。
这么一来,只能问公寓附近的居民了,但冈谷公寓的住户不会参加当地的町内会,单身的久保小姐也没和这一带的居民自治组织往来。她踌躇着不知道还能问谁时,想到自己有时会和四〇一号房的西条太太碰到面。
天气好时,西条太太偶尔会让小孩在公寓前面玩耍。
公寓附设有住户的专用停车场,而停车场前方有一条道路,和面向公寓入口的走廊连成一体,成了还算宽广的空间,那里是附近一群年轻妈妈的集会场所。她们常坐在树丛边缘,看顾着在面前玩耍的孩子。
久保小姐是上班族,很少在小孩玩耍的时间出入,不过她一周会碰到西条太太一次。如果没急事,两人会站着聊天。她们的年龄相差无几。
因为工作性质,久保小姐并不怕生;西条太太也很开朗,有时会放任小孩在一旁玩耍,自己则和久保小姐聊起天;久保小姐也曾经加入妈妈们的谈话。
有天,西条太太主动问她,「你找到之前的住户了吗?」
「没有,」久保小姐回答,毕竟很难追查特定对象的行踪。
她这么一说,另一个年轻妈妈就问,「你们在说屋嶋太太吗?」
那是叫「益子太太」的年轻妈妈,她住在屋龄很大的独栋住宅,和冈谷公寓隔着马路遥望。家里住着丈夫、公婆和刚满四岁的儿子。
「他们住不到一年就急急搬走了。」益子太太看向西条太太,「所以我才说那房间住不久啊。」
久保小姐很惊讶。原来传闻说四〇一号房住不久,而西条太太还知道这件事。
「屋嶋太太先前的住户也住不到半年,我记得更久以前也换了三、四任住户。」
虽然益子太太这么说,但西条太太笑着:
「不过,我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耶。」
自从她从益子太太那边听说「住不久的房间」,一直期待家里会出现什么东西,甚至一度半开玩笑地想,只要出现什么,她就立刻跟房仲杀价来降低租金;遗憾的是,什么都没发生。
但益子太太又说:
「不光是四〇一号房,这栋公寓还有其他住不久的房间。」
久保小姐心中一惊,益子太太说的「住不久的房间」,似乎是指她隔壁的二〇三号房。
益子太太不是公寓住户,所以无法十分笃定,但那间套房在她的印象中常有人搬进搬出。另一位边见太太也同意益子太太,她和五岁及四岁的孩子住在冈谷公寓的四〇三号房。
边见家在公寓住了三年以上,这段期间,少说有五户人家住过二〇三号房,最短甚至仅有三个月。
「他们搬来时会来打招呼,但实在换得太快,我根本记不起来。」
久保小姐想起‐‐二〇三号房在今年春天才换了一名新房客。她记得当初搬进来到隔壁打招呼时,对方说,「我们也刚搬进来。」这是她唯一一次见到隔壁住户。是一对双薪夫妻,两人经常不在家。久保小姐的工作时间已经很不固定,对方也是如此,她有时会在意外的时间点见到隔壁还亮着灯。
「之前的住户何时搬进去呢?」久保小姐问。边见太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