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景觅当时喝了些酒,脑子短路,不仅不生气,还一脸风情的勾住他的脖子,“我就是胡搅蛮缠,不仅胡搅蛮缠,还专挑你这样的玉面书生,你是不是怕了?”
冯景觅忘了岑旭怎么回答的,只记得他的脸又黑又臭。
岑旭有洁癖,很讨厌喝醉酒的女人。
冯景觅刚给他做秘书的时候,第一次应酬完上他的车,他竟然扔过来一团酒精湿巾,然后说:“擦擦手,擦两遍。”
冯景觅当时抱着黑色的单肩包,看着扔腿上的湿巾,愣了足足有一分钟那么久。
当一个男人比女人活得还干净、精致的时候,女人也只有尴尬的份儿。
回到家里说什么也不想再去上班,她实在觉得跟一个有洁癖症的老板相处太难伺候,当然内心深处其实是觉得自尊心受到打击,他怎么可以嫌弃她手脏。
当然最后冯景觅没辞职,因为那个时候没什么经验阅历,如果不是岑旭看在他母亲的颜面上,大概也不会让一个没什么能力的人做他的秘书,而且开那么丰厚的薪水。
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的,她就跟自己的老板发展到跨越雷池的程度。
不过让一个洁癖的,对女人很挑剔的男人对自己有感觉,从某些方面,是不是也是对自身魅力的认可?
此刻两人沉默数秒。
冯景觅动了动眼皮子,回看他。
姿势是妖精一样的姿势,眼眸却是水洗一般清澈的眼眸。
岑旭看她一眼,语气有些淡漠:“戒指有些眼熟,怎么没扔?我记得你说过,看见我送的任何东西都没兴趣。”
她抿唇,轻飘飘道:“是想扔了的,但是呢,任何尊严在金钱面前都不值一提。”
“尊严?那今晚又是什么原因?”岑旭轻笑。
“总不能让你白出房费。”
对方眼神瞬间暗了暗,神色不悦的凝视她。
“你怎么这么善解人意?”
“我不善解人意怎么会让你得逞。”
“有道理。”
岑旭情绪不明地看着她。
看了一会儿弯下腰,拨开床柜抽屉,再次取出一枚酒店专为客人提供的“小雨伞”。
他俯身过来,冯景觅撑起身子往后退,忽然被勾住腰拉回。
一拉一扯之间,两人的距离进一步缩减。
冯景觅光洁的额头碰上青色的下巴。眼前黑影闪过,胡茬跟随他唇上的动作转战脖子,有意无意的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