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陈圣之所以帮杨伟取蛊虫,是因为他也需要这条金色蜈蚣。
这金色蜈蚣对于气味十分敏感,甚至比警犬还要灵。
据陈圣所知,金色蜈蚣在完成任务后,就会钻出宿主的身体。
只要宿主没有离开这座城市,这条金色蜈蚣就能找到它的主人。
换句话说,陈圣只需要有这条金色蜈蚣在手,就能够找到白破军!
所以,陈圣并没有着急。
他也清楚现在的白破军应该如同惊弓之鸟般,绝对不会在一个地方久留。
所以他需要等。
等到白破军彻底放下心来,准备继续与他交手的时候,再给白破军一个沉重的打击!
他心中想着,一直在医院待到下班。
到了下班点,陈圣没有一丁点的停留,起身就向医院外面走去。
原本他是打算搭苏沁薇的顺风车回家的。
但是苏沁薇下午的时候被一个电话叫走,他只能选择乘坐公交车回家。
“想想我现在也是身价百万的富一代了,却还要坐公交……”
坐在长椅上等车的陈圣摇了摇头,嘴角扯出了一抹无奈的笑容。
远处,有引擎的轰鸣声从远到近,随后一脚刹车,直接停在了陈圣的面前。
陈圣抬起头。
停在自己面前的,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
坐在驾驶位上的女人戴着一个墨镜,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随风飘扬,尽显洒脱与妩媚。
“小弟弟,好久不见啊。”
女人开口,声音柔媚,足以让任何一个钢铁硬汉心头一颤。
周韵!
苏沁薇的亲姐姐!
对于这个难缠的女人,陈圣早在那次拍卖会上就见识过了。
“姐姐这么闲?大马路遛车呢?”
周韵那双大眼睛瞥了陆燃一眼,带着几分哀怨和凄凉,倒是看得陈圣虎躯一震。
“弟弟好薄情,姐姐专程来找你,你却如此待我。”
周韵的大眼睛眨了眨,眼看着就要落泪。
再配上那幽怨的语气,搞得周围其他等车的人看陈圣的眼神都不对了。
好像陈圣是一个始乱终弃的渣男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