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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第2页)

老人的手指指上一张照片。

纪询看见的第一眼,几乎没能将照片和现实划等号。

当年的辛永初还年轻,剃着只剩一层青皮的光头,单手插在兜里,倚着墙,站得松松垮垮的,汤志学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还不乐意,光扭着脸,眼睛看向旁边,只给镜头留丝余光,余光里,也全是桀骜不驯。

年轻时候的辛永初令人意外。

但细细一想,过去与现在又自有脉络。过去辛永初的叛逆与尖锐全写在脸上,现在,这些也并没有消失,只是潜入他的骨血中,成为带来毁灭的仇恨。

“辛永初家里头不好。”老人说话有些絮叨,“他是私生子,从小就不知道父亲,后来他14岁的时候,他妈妈也再婚了。14岁的半大小子,养不熟了,又要上高中上大学,未来还要讨媳妇,哪个男人有这么多钱去浪费。他就不太受待见了,他脾气也倔,干脆就从学校跑到街上,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着,当小偷。偷到我儿子头上。”

“我儿子去追他啊,一路追,他就一路跑,两个人都倔,绕着县城跑了大半圈。”

两人静静听着。

汤志学并没能追上辛永初,拿回自己的钱包。

辛永初跑得太快了,14岁的少年,双腿像是装了个马达,能够不知疲倦迅疾飞跃般向前跑。但这没完,后来有一天,汤志学在回家路上的一条小巷里,又看见了这个少年。

那时候辛永初躺在地上,鼻青脸肿。

据说是他偷到了另外一个混混团伙的老大头上,他所在的团伙就将他放弃,他被人狠狠揍了一顿,又被像只流浪狗一样抛弃在这里。

汤志学起了恻隐之心,将少年带回家里,给他涂药,和他吃了顿晚饭,他让辛永初在自己家里休养两天,但是第二天一大早,辛永初已经消失。再过个天,等他打开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放着个果篮。

他左右张望,在巷子的角落看见一片一闪而过的衣角。

他熟悉这片衣角,上头撕破后的补丁,还是他老婆给补的。

辛永初才14岁,14岁的孩子,还有太高的自尊心和朴素的道德观,

他可以和混混一起走街串巷,偷盗抢劫,他觉得他们是兄弟;他也会因为汤志学救了他而对汤志学报恩,他也觉得这理所应当。

这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孩子。

汤志学去打听了解辛永初的情况后,在街里巷道又呆了几天,他找到辛永初。

这一次,他直接问辛永初:“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生活?”

……

辛永初来到了汤志学的家中,夫妻丧子,无论是对辛永初还是对汤志学支助的其他孩子,他们都有着对待爱子一样的耐心和关怀。

辛永初和汤志学一起生活,所得到耐心和关怀也最多。

汤志学给辛永初付了学费,让辛永初回学校上学。辛永初不乐意,他成绩不好,回学校没意思也没前途,混日子不如去打工。

这是客观事实。

想让辛永初在随后的中考中取得好成绩,确实也有难度。

汤志学跑了几天学校,问了辛永初的班主任也问了其他好几个老师,最后想出了个办法。

他见识过辛永初跑步的速度,决定让辛永初奔体育生的方向去。

无论如何,都要上学,要一路往上读,读出,学出,跑出一个未来来。

从14岁到15岁,从15岁到18岁。

每天上午其他人还没起床的时候,汤志学就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每天下午其他人放学了下班了休息了,汤志学也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

整整四年时间,汤志学寒暑无阻,始终监督陪伴辛永初跑步训练。

又一张照片进入纪询与霍染因眼中。

还是黑白照片。

照片里,应是夕阳西下的时间,太阳在远处的地平线上没了小半身体,汤志学嘴叼口哨,单臂高高举起手握成拳头,他的双眼紧盯辛永初,侧身背对镜头;辛永初则在前边奔跑,他抬起手臂,扬高大腿,汗水在跑步练出来的发达腿肌上滚动挥洒。

窗外也到了金乌西沉的时间。

天色变红,红光染上纪询捏着照片的手指,同时染上这张黑白照片,寡淡的黑白色开始畏怯后退,金光像是火一样点燃这张照片,一切都变得生动真实:

在汤志学响亮的哨声和大声的催促中,在夕阳如同火焰般烧灼的日子里。

辛永初埋头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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