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是王巨发动的,前期的做法就是将福建路百姓劝说到岭南,但不是到了岭南就有棉田或粮田,虽然许多地方地广人稀,有的州在户册上只有几千户。
但这些田就象江东圩一样,它们全在水下面,是沼泽,是湖泊,所以必须围堤圈田,一些坡地山地,又要建陂置堰,才能有灌溉的水源,才能耕种。
因此王巨让葛少华以工代赈,让这些百姓,以及广南东路官员发起的民夫,共同劳动,根据劳动,发放前来安置的费用,包括所食用的粮食、种籽、工具、建设房舍的材料,以及一部分耕牛。
然后由内库统一收购,运到北方贩卖。百姓替内库耕作十年后,这些耕地便可以做为他们的永业田了,也就是私人田地。
王安石收回三司,那时青苗法还没有发起。
开始时还是用工代赈方式,发放安置百姓的物资,但王安石做了新的调整,那就是将这些田地定性为官田,这些百姓全部成了佃农,只是成了朝廷的佃农。
为什么这样做呢,那就是防止走私,如果百姓不将棉花交给官府,而是卖给了走私商人,立即撵出这个“官田”。
青苗法兴起后,王安石又下了一个新命令,那就是用工代赈不足者,或者劳动积极性不高者,就扣除其安置的成本,要么返回祖地,继续留下来的,这个费用朝廷还会给,不过是贷款形式,还有一部分春天来的百姓同样是贷款形式,秋后偿还,并且偿还其二分利。
有官员反对,但确实有部分百姓懒散。也出工出力了,但是在磨洋工。
后来还是不能杜止走私,于是王安石连续下了两道命令。凡是除官府的棉田外,余下人等一律不得种植木棉。这是杜绝一些权贵豪强也南下谋利的。
但还是不管用,一些权贵将棉田挂在黎人名上,你有种去禁止黎人种植棉花去!
于是王安石又下了第二道命令,取缔木棉司所有加工作坊,不在广南加工了,而是将籽棉运到中原,另设作坊加工。看你们如何挂黎人名下,人家卖的是不棉花。而是黎布。如果你们也卖黎布,我就当没看到……
或者也运籽棉回去,在内地加工,那么就容易查了,然而还是不管用,一些走私商人得到工艺与脱棉器械后,刻意运到一些偏远的山区,然后雇人加工。
这几年下来,就一直在斗智斗法了。
最奇怪的是一些广南官员,居然支持走私。
原因很多。准确来说,朝廷给的购价还算比较公道,然而局部地区胥吏难免会扣克。或者通过其他手段变相剥削,那么百姓所得就不多了。要知道种棉花比种水稻更辛苦,整个生长期都需要细心的照料,包括育苗、施肥、防虫、打茬、采摘,特别是采摘,都是人工完成的,一朵朵棉花从棉桃里摘下来,一亩地有多少棉桃?往往一户人家种上五亩棉花,就会累得不能休息了。再加上胥吏的剥削。百姓过得反而会更苦。
还有普通官员眼中的观念不同。
衣食住行,才开始它是奢侈品。没有人计较,随着普及。它已成了民用品,衣食住行中的衣。
然而因为朝廷置了木棉司,几乎就等于是在专营,导致棉花价格一直高昂不下。
如果一个北方普通人家,打算六口人,想要在冬天不会挨冻,两张床铺,一盖一垫四床棉被,再加上棉衣,以现在的皮棉价格与布料,最少得花费二十多贯才能置办起来。
三等户能勉强置办起,可四等以下户,有几户人家出得起二十多贯现钱?
最后就是役!
其实对于前两者,王巨并没有太在意,在意的就是这个役。
如果朝廷不获利,朝廷也就不会重视,朝廷不重视,广南如何能开发?
就算朝廷放开了,因为产量原因,价格还会很高,不是四等户与五等户全部以购买起的。况且还有高昂的运费,低劣的加工工艺所带来的加工成本。
至少现在不是放开的时候。
想放开,那必须等棉花普及到长江两岸,那最少得要十几年二十几年后了。
现在木棉司不是没有意义,使朝廷渐渐对南方重视,迁移的百姓多了,他们带来了更先进的种植方法,以及生产工艺,能有效地改变岭南落后的状况,最少广南东路许多地区,因为这些迁徙百姓所带来的变化,比原来情况变得好多了。即便未来放开了,那时候棉花工艺大约也成熟了,有了棉布,朝廷就可以象巴蜀那样征税(指巴蜀运粮到中原成本太高,于是宋朝用绢帛替代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