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俩先尝尝黎儿说的那道‘咸豆腐脑’看看味道怎么样。”
余氏依言尝了一口。
一瞬间,绵软可口的豆腐脑那滑滑的口感征服了她,她半勺豆腐脑,半勺咸萝卜地吃,爽滑的感觉充斥着她的味蕾,不一会儿,她就把整碗都吃完了。
沈来秋也吃完了一碗,这也太好吃了!早上吃一碗豆腐脑,比喝粥还舒服!可惜不算很管饱。
余氏道:“他爹,中午咱们做‘小葱拌豆腐’,再做豆腐鱼汤喝。”
沈来秋点点头,“好,你在家做,我去县里接黎儿家来,顺便带些豆腐送给先生。”
从村里到省城坐驴车需要三个小时,而且路面颠簸,第一天沈黎坐驴车到了目的地后,他觉得屁股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好在他们家在镇子上还有房子,离县里不远,只需半个时辰不到就能到私塾。他年纪还小,私塾里不要求去得很早,每日巳时(九点)到就可以了。他早上五六点起不来,于是这几天他和娘都住在镇子上,单独留着他爹在村子里捣鼓豆腐。他一般在私塾吃中饭,晚上还回镇上的房子,不用和别人挤宿舍的通铺。不过今天沈黎休假,所以他娘提前回家了,沈黎得等放学他爹来接他回去。
墩子的娘特地在镇子上租了两间屋子,离私塾也不远,走路只要二十来分钟。墩子如今非常粘沈黎,沈黎觉得自己的后面仿佛永远跟着这个腼腆小尾巴,一开始不习惯,后来这个小孩总是在家里拿吃的带给他,沈黎也就心软了,跟就跟吧,就当多了个弟弟。
私塾的先生叫林文远,是个秀才出生的读书人。如今科考不是纯粹靠成绩,家室,钱财,样样都都不能少。他发现自己科考无望,做官也做不了,就彻底放弃科考,只在这个县城当一个教书先生。
沈黎是他见过的最有灵气的孩子,千字文学得极快,别人一天都学不完的东西,他一个时辰就学完了。书写也比别的孩子好,甚至有一种独特的风格,只是他年纪尚小,还看不出什么。思维清晰,说话做事都一板一眼,简直不像个小孩子。最重要的是,沈黎很小,却懂得了知识的可贵,在学堂念书比大他一轮的孩子都认真。唉,要不是出生农家,恐怕以后也是个人物。
“先生,我爹来接我了,还给你带了些自家做的吃食。您可以放葱凉拌或者炒着吃,用油煎炸至两面金黄再刷上一层酱油或者撒上胡椒粉也特别好吃。哦,这个东西叫豆腐,外面暂时还买不到呢!”
林文远道了声谢,等沈黎走了以后,他打开粗瓷坛子,闻了闻,没闻出来什么名堂,就按照沈黎说的,炸了几块,裹上调味料不知不觉,他将炸的豆腐都吃完了。他擦了擦嘴,开始给他的开封好友写信。
首先,自然是要炫耀一下自己新收的学生是多么有灵气,虽然暂时还看不出来能走多远,但是可以预计要比自己强。然后剩下的篇幅全部都是对豆腐这个食物的赞美,举一反三扯了豆腐的108种可能非常美味的吃法,虽然这些吃法都离不开酱和胡椒。最后,委婉表达了自己对友人的思念。
他心满意足地将信寄出,然后继续想着培养一个优等生的大计划。
沈黎回到家中,没做别的事,就是光吃东西了。什么炸豆腐果子,喝豆腐脑,喝豆浆,还有不算太成功的豆干,沈黎认真给出他的评价和改良方式,沈来秋也随着他折腾。
沈黎见他爹脸上带了些疲累,建议道:“不如爹你将做豆腐的技艺传给村人吧,叫村里人给你做豆腐,免费做三个月,然后将技艺传给他们。我们只管卖就好了。”
沈来秋迟疑道:“咱们村的人,如今不缺钱,可能不太愿意。”
沈黎道:“那就去外村,甚至镇子招人。”
沈来秋点点头,“也好。”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感谢支持!写评论,发红包哦!
第13章
消息放出去之后,鲜少有人来造访。沈黎也不担心,因为他们家在镇子里做了卖豆腐脑的生意,顺便也卖小葱拌豆腐。许多人都过来尝鲜,短短两天就卖了两吊钱的豆腐,除去成本,赚了一吊又六百文钱。直到三天的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终于来了一个比乞丐体面不了多少的络腮胡子大汉,说要学这门手艺。
沈来秋打算前几天将家里的重活给他做,后面稍微有些技术性的内容,看他的表现。直到满了三个月,就把卤水的制作方式给他。要是做得好,也可以教他用石膏做豆腐,还有豆干,臭豆腐的做法,告诉他也没什么。
族长沈昌寿是村子里除了沈来秋的爹娘外,第一个吃到豆腐的长辈。他年纪渐渐大了,牙口不好,平日里他的儿媳妇们烧什么,都要炖得烂烂的,但是这样的菜,口味不会太好。这次沈来秋送来的豆腐,叫他烧鱼吃,他不愿意辜负小一辈的孝心,就照做了。一尝,便一发不可收拾。
鱼汤里的豆腐,洁白如玉,柔软似云,绵绵的口感,还充分吸收了鱼汤的鲜美。总之,比任何炖菜都好吃!沈昌寿笑道:“沈大满倒是有福气,养了这样一个好儿子,命里该发财的是来秋吧,哪里是沈高氏说的宝冬?”
他的大儿子沈舟生,吃了半碗豆腐,然后慢吞吞道:“爹,我那天,在镇子上的赌坊,看到沈宝冬了。”
沈昌寿气得把碗重重一放:“你去那地方做什么?你媳妇都怀孕了,你还去那地方作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