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史学中的朴素进化观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但梁启超之言历史进化和历史真象,并
未超出他的老师康有为所谓据乱、升平、太平与世渐之说,即局限于庸俗进化论的范围。
关于历史撰述的范围,梁启超说:&ldo;历史〔撰述〕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rdo;作者
认为,任何事物都有进化的现象,都&ldo;属于历史之范围&rdo;,但通常历史撰述所记常限于
人类,这是因为:&ldo;人也者,进化之极则也,其变化千形万状而不穷者也。&rdo;指出了人
类进化在&ldo;凡百事物&rdo;进化中是最为复杂的特点。这样,梁启超就注意到历史研究有
&ldo;广义&rdo;、&ldo;狭义&rdo;之分:&ldo;言历史之广义,则非包万有而并载之不能完成;至语其狭
义,则惟以人类为之界。&rdo;这种划分,在理论上是重要的。梁启超进而又指出:就&ldo;狭
义&rdo;的历史来说,也不是都可以写入历史撰述的。他认为:&ldo;欲求进化之迹,必于人
群&rdo;,&ldo;人类进化云者,一群之进也,非一人之进也&rdo;。因此,&ldo;历史〔撰述〕所最当
注意者,惟人群之事,苟其事不关系人群者,虽奇言异行,而必不足入历史〔撰述〕之
范围也。&rdo;从中国史学之历史观的发展来看,从尊天命到重人事,是一大进步;从重视
个人的作用到重视人群的作用,是又一大进步。但梁启超强调&ldo;人群进化之现象&rdo;,并
没看重&ldo;人群&rdo;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分配关系对于这种&ldo;进化&rdo;的作用,这是他的局限
性。
关于历史哲学和史学的社会作用。梁启超认为,历史研究的目的,是要寻求一种理
性的认识;但是这种理性认识的获得则必须是&ldo;客体&rdo;和&ldo;主体&rdo;的结合;而只有获得
了这种理性认识,史学才具有了它应有的社会作用。他指出:&ldo;历史〔撰述〕者,叙述
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rdo;
所谓&ldo;公理公例&rdo;,就是下面他说的历史哲学。梁启超认为,史学是由&ldo;客体&rdo;和
&ldo;主体&rdo;结合而成的。所谓客体,&ldo;则过去、现在之事实是也&rdo;;所谓主体,&ldo;则作史、
读史者心识中所怀之哲理是也&rdo;。他进而阐述说:&ldo;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
谓之非史焉可也(偏于主观而略于客观者,则虽有佳书亦不过为一家言,不得谓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