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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1页)

1

母亲生下我后没足月,就得外出做临时工,只能由患了眼疾病休的父亲带我,他也抱我喂我。父亲有权把我弄成残废,甚至闷死我,摔死我,就像很多人家对女婴那样,诿说不小心就行了,但是他没有。我生下来还不足四斤,身上尽是皮和骨头,脸上尽是皱纹,两只眼睛显得极大。经常我一个人躺在冷清的床上,没人管。无人时大姐故意掐我,把我弄哭,我的哭声不大,但声音尖又细,眼泪特多,一哭双手背盖住双眼。五哥还是个小男孩,四岁,不懂大人那么多怨怨恨恨,到我身边哄我,和我玩耍。

我尚在襁褓中,在法庭上从母亲手中,扔到父亲怀里,扔到生父的手中。挤眉弄眼的邻居们哄笑着,无事生非就闹得天翻地覆,有事更往火里添油,这场笑剧中的道具就是我,一个又破又丑的肮脏皮球,被踢来踢去。

“那么说,我一落地,就被抛弃了?”我插的唯一一句问话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惊异。

“不要这么说,你父亲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官司没打完就决定留下你。”母亲说,“小孙也要你,愿承担一切后果。”

大姐帮父亲写的状纸,她说她是证人。父亲在法庭上,却变得犹犹豫豫。母亲否认小孙诱奸的罪名,说是她的错,是她一个人的责任,要判罪也是她一个人的事,和小孙没有关系。

小孙向以前没见过面的父亲道歉,他对法官说,不管母亲离婚不离婚,他每月负担孩子的生活费。而父亲本来就不情愿打官司,情愿撤诉。法院一看这官司没法打,改为仲裁解决。

父亲一回到家,就说不该听从别人的主意去法庭告状。他让母亲做选择,甚至愿意放走她,同意她带着小女儿一起去跟小孙,自己一个人带其他的孩子。这也许是父亲一时说大话,表示大度,可是母亲真的被父亲感动了。她想走,却怎么也狠不了心,她离不开其他五个孩子,父亲因眼疾已不能继续在船上工作,她必须留在这个家。但是她要这个家,就意味着失去小孙,也不能让小孙见孩子,这也是她不忍心做的。

小孙知道了母亲的痛苦,很绝望,但他们没有别的选择。

房子里没开灯,暗暗的,几乎看不见母亲的脸,但我能感觉到泪水从母亲的眼眶里往外淌,抽噎使她说话很困难。可是我对她的痛苦无动于衷,我第一次听到母亲坦陈我出生的耻辱,又气又恨,准备把心肠硬到底。

忽然,卷烟厂的蒸汽锅炉又放余气了,轰隆隆地怪叫,震得附近破旧的木板房一摇一晃,好似随时都可能在声波冲击中坍塌或飞升天空。工厂汽笛震耳尖叫,每天会有几次,半夜也会突然嚣叫起来。平时习惯了,倒无所谓,这阵却像是有意来阻止母亲的回忆。

既然如此,只有想办法把我送掉。第一次送的是母亲当年纱厂的工友。

母亲说,“她家两个儿子,没女儿,经济情况比我家好,至少有你一口饭吃,还没人知道你是私生的,不会受欺负,起码不会让哥哥姐姐们为饿肚子的事老是记你的仇。你不在跟前,他们也会对我好一些,听话一些,家里少些吵闹。”

我好像记得曾经有个女人,深夜为我换内裤,那时我老尿床,她确实比我母亲对我好。

“你记得的时候,已不是你送到她家的时候,而是后来,是她想你,把你接回去耍几天。你只有半岁时才是真送给了她。”母亲说。去了没多久,她丈夫就被抓走了,说是有贪污行为。灾荒年人人弄吃的,啥子办法都想尽,查起来,也是啥子办法都有。能躲过就躲过,能栽害他人保自己就栽害他人。反正,他被人栽准了,判了三年刑,送农场劳教。母亲只好把我抱回来,那个女人没法留我了。

母亲不会扔我到山坡上或江边,但一定还送给这人或那人过,甚至可能把我送到孤儿院去过。都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送成,最后我才无可奈何地被留在了这个家里。

仿佛还记得我很小时,有一次,我到中学街上端去等一周才回家一次的母亲,走着走着就迷路了。坐在一坡任何人都能看见我的石梯上,不敢哭,怕一哭,被人知道是迷路的孩子,被弄走。我装得像没事似的坐在那里,结果被三哥瞧见,揪了回去,向已经另路回家的母亲告了一状。我被母亲赏了两巴掌,狠狠骂了一晚。惊吓代替了早先回不了家的担忧,一句解释的话也说不出来,哪怕我会说,也申辩不清楚。回家就行,有家就行,不管这是个什么样的家。

我小时那么怕陌生人,一见陌生人内心就紧张害怕,长大了,还是照旧,想必是小时惊惊恐恐怕失去家的缘故。

这一切实在太浅显,谜底早就候在那里,等着我揭来看,只是我傻傻地从未追究到底。于是我说:

“那我要见他。”

母亲早就等着我这么说,她一点没惊讶,站了起来。

我不知道母亲要干什么,身体不自觉地往后缩,贴紧墙。

母亲走到关严的门旁,看看是否有人会听见,然后转过头,对着我低声说:“我已安排好了,明天下午我带你到城中心里去见他。”

母亲最近几天来,总以上二姐家为名去城中心,原来就是这个原因。算起来,母亲已有多少年,十六年,十八年,不知有多长的年月没有见过我生父了?我发现她去开门的手都在抖,接连拉了三下门闩,才把门闩拉开,她的手停在门闩上,再没有力气去拉开房门似的。

为了我,母亲才去见一个她肯定很想念但又不能见的人。

2

应当是我的归属已定之后,他们决定见最后一面。在江对岸新民街那两层楼的木板房,他住楼上靠街的一间。他和她相拥在一起,两人比以前任何一次更难分难舍。街下是一条马路,过路的人和车,那天像赶集一样多,喧闹无比。有人死,在放鞭炮,哭丧婆在喊天喊地,有队伍敲着锣鼓打着铜钹送喜报,表扬城市的人“自愿”响应政府号召回到农村去,农村灾荒年后人口大减,缺少劳力种地。他们听不到,他们被彼此的身体牢牢吸住,被彼此的呼吸吞没,赤裸的身体上全是汗粒。在他们从床上翻滚到地板上时,身体还紧密地连在一起。

那时,我被母亲搁置在哪个角落?

竭尽全力,高潮就是不肯到来,第一次如此放任,第一次不怕有孩子闯进屋,不担心孩子半夜突然醒来,第一次没有偷偷摸摸,却如此困难,是他们没想到的。他从她的身体上滚到一边去。她掉过脸去看他,眼神好像在说:我们没有其他的路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回告别了,每一次都是最后,但这次经过他精心安排,趁家人都不在时,却是一点也不成功,他身上余存的浪漫气质,被上法庭之后的种种折难消磨殆尽。这个下午比任何一个下午,都过去得迅速。

当他和她踩着满地的爆竹纸屑,照旧是一人在前,一人在后,生怕被人瞧见,穿过一个人没散尽的菜市场,到一家担担面摊去。面摊很避街,在一坡石阶的巷子里。

热腾腾的面条端上来,两人只看碗,盯着面吃。屋里接出路边来的灯,还没远处的路灯亮,两个人的头影投在方桌上。面还未吃一半,她的眼泪如雨珠般往碗里滴落。“姐,别哭,你这样,叫我啷个办?”他说。

“没事,没事,过一阵就好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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