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月之夜的当天,放学后,城中图书馆附近的快餐店。
陈浩如常地在篮球队训练完毕以后,来到了打工的快餐店。
陈浩的生活其实并不拮据,父母虽然工作在外,但每月都有给他寄回充足的生活费,只是,作为一个十七、八岁的成年男人了,总是白白用着家里的钱,也是不妥,所以,陈浩自十六岁拿到身份证以后,便已在这家快餐店里打小时工。
“哟,陈浩,你来啦。”
这位长得像猪头一样,每天没看见陈浩时就苦着一张脸托着腮,一看见陈浩便笑成四万嘴的大叔,便是这家快餐店的老板。
“老板,您好。”陈浩冷冷地打招呼道。你懂的,不是不礼貌,只是天生一副冰山脸。
猪头老板完全不介意,还笑着回应道:“客气啥,赶紧去换制服吧,那两扇玻璃门快招架不住门外的那些女学生了。”
说起来,一年多以前,这里还只是一家连苍蝇飞过都能听见声音的快餐店,客人稀少得可怜,虽然地处城中图书馆附近,但由于拐入了一条小巷内,并没有太多人知道,以致生意惨淡。
可是,自从陈浩在这里打工以后,这家快餐店就突然成为了网红店,每天客似云来,来这里帮衬的自然都是女学生。
这不,为了抢个排号,她们在门外都要打起来了。
猪头老板是拿她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只能关上大门,等待陈浩到来。
走进更衣室,陈浩放下了书包,从柜子里拿出了他的制服换上……一转身,竟看见了一位女生站在了更衣室内,羞答答地捂着一张通红的脸。
陈浩冷眸一凝,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没错,这位不请自来的女生,便是日日像鬼魂般无声无息地跟在陈浩身后的沈馥君了。虽然两人的高中并不在同一所学校,但在陈浩看来,每天给他送早餐,一起步行上学,周末到他家里打扫,似乎已成为了沈馥君多年来的习惯,陈浩也没多在意。
可是,沈馥君却从未在这家快餐店里出现过,而且还同样是穿着这里的制服,着实让陈浩感到意外。
沈馥君有些慌乱地回答说:“对不起,我刚才听见老板说你来了,一时兴奋忘形便跑进来了,我不是故意偷看你换衣服的。”
沈馥君的双手依然紧捂着双眼,连眼皮都不敢张开,脑子里还在回旋着陈浩刚才在举手投足之间,手臂、胸口、腰间所挤出的完美肌肉线条。啊,太害羞了!
陈浩整理了一下着装,冷冷道:“没关系,是我失礼了。”
两人随后也走出了更衣室。
猪头老板这才笑着迎上前来说道:“嘻嘻,陈浩啊,我看你平时工作太累,所以多请了一个人,给你打打下手。你实在太有魅力了,我招聘广告一贴出来,就来了几百号人应聘,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吵吵嚷嚷的女生,正好,馥君是你的好朋友,也特别安静乖巧,我想,你一定会同意的。”
这倒是天下奇闻了,猪头老板可是出了名的吝啬鬼,在这一年多以来,即使生意火爆到轮转不过来,他也没想过要多增加人手,怎么今天就转性了?
不过,也罢,还好是沈馥君,换做是别人,陈浩或许还真会辞职不干了。
“您决定就好。”陈浩冷道,“开工吧。”
“嗯。”沈馥君开心地应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