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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贺礼(第1页)

“王郎,你家的庄稼长得最差。”李妃儿捂嘴偷乐。

没办法,王家三口人,一个十四岁,一个九岁,一个八岁。

二妞能洗洗衣服,做做饭,王巨就乐得不行了,与人家如何比拼劳动力。

“个体户”经济最大的优点就是多劳多得,刺激了大家劳动的积极性,于是收入也就随之提高。

但王巨一家也就苦逼了。

王巨也无所谓,他还有夏国剑分红呢。再说到了年底,他就要去拜师了,离开王家寨。

“怎么办呢,不如这样,你替我帮帮忙吧。”

“好啊,怎么帮?”

“帮我撒肥。”王巨将一箩筐发酵的羊粪推到李妃儿面前。

李妃儿看着这羊粪,吓得花容失色。

王巨哈哈一乐,然后道:“李小娘子,坐下吧。”

李妃儿找了一块石头坐下。

“你看,我家很苦的。”

“恩。”

“那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娘娘同意,我就同意,”李妃儿脸红红地低下头说。

没那么简单,不过王巨心中想了一想,能与一个小萝莉讲什么道理呢?反正同意,也要到六年后才成亲,那时中进士多半不可能,不过养活一家还难吗?

李万元兄妹没有呆太久,随后就回去了。

随着朱俊迎娶赵家小娘子。不问朱俊岁数,在此时延州刚刚好……

“这是王小郎送给二郎君的新婚贺礼。”朱清拿出一张黄藤纸,将它打开。

字很瘦。

这一点朱欢没有太在意,许多穷人家的孩子打小用不起笔墨纸砚,于是用树棍在沙子上写字,长大后字体往往会显得枯瘦,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范仲淹与欧阳修的书法。

欧阳修书法朱欢未见过,但范仲淹的书法他却是见过的,那时候他随父亲因事得以拜见在延州的范仲淹,看到了范仲淹的字,那种字方正硬瘦的字体让他记忆犹新。

王巨与范仲淹少年时情况差不多,都很困难,即便到现在,大多数时候继续用树棍子写字,还让他弟弟妹妹用树棍子写字。

笔墨纸砚太贵了。

即便王巨记了一些心得,也是蝇头小楷。

字也不算太好,不过比以前的书法大有长进。

智商高啊,学东西快,书法长进快是正常的,若不长进,才是不正常……

字没有太在意,即便是王巨,想成为书法名家,恐怕还要许久许久。他注意的乃是一首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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