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半左右,死者穿上工作服,走进了翻砂间。
她抄起铁铲,帮助丈夫滤砂。
这是一件很费体力的活儿,她咬紧牙关,拼命地干起来。丈夫一个人干着两个人做的重事,完全是为着她们这个家庭。她大大地喘了一口气,对丈夫说:&ldo;累了就歇一会儿,中午休息时,我还能来帮忙。&rdo;
丈夫憨厚地笑笑:&ldo;我年轻轻的,有的是力气,这点活儿,累不倒我。&rdo;
将近一个小时过去了,死者拍了拍沾在身上的沙尘,不无怜惜的对丈夫说:&ldo;我要去上班去了,中午回去先歇一会儿,菜等我回来烧。&rdo;
七时三十分,死者准时到车间上班。
这是这个小厂里最大的一个车间。房屋南北朝向,只有北面一扇门可以入内,南墙有二扇半人高的窗户。由于隔墙就是厂外的道路,为了安全,窗户上镶满又粗又密的铁条。里面安置着七台中等规格的各类车床。七个操作工和两个质检员相继到来,大家打了一声招呼,就站到自己的岗位上。死者负责操纵钻孔车床,机器转动时铁屑会四处飞溅,因而她用头巾把齐肩长发包好,又用纱巾裹住衣领,便开动机器,开始生产。
车间里都是妇女,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车间里虽有机器的噪音,但互相靠得比较近,并不影响她们的谈话。丈夫儿女,买菜做饭,张长李短,各种议题连续不断。厂方只在产品的数量、质量上有要求,至于在工作时说说话,既不影响生产,又能调节情绪,也就乐得由她们说去。
9时左右,坐在小凳上检查产品质量的顾姨,抬头发现死者已关掉机器,头伏在车床台面上。于是急忙站起来,走到近前问道:&ldo;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rdo;死者回答道:&ldo;没有关系,头有点晕,过一会儿就会好的。&rdo;顾姨是本地人,待人热心,她抚着死者的头说:&ldo;不行就回去休息一下,事情天天有得做,钱也天天有得挣,千万不要累坏了身子。&rdo;
听了这些话,死者慢慢站起身来,刚刚走了两步,突然像电视电影中常见的慢镜头,软软的、轻轻地、缓缓地倒在了地上。顾姨等人一齐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呼喊着死者的名字,但这时死者已经没有了回应。大家丢下手头的工作,从门外拉来一辆二轮拖车,七手八脚地把死者抬上车,推向了仅有两百公尺之遥的镇医院。
医生对死者进行了紧急检查抢救,见死者已经没有了呼吸,心跳也很微弱,赶忙打了一剂强心针,解掉头上的包巾和脖子上的纱巾,进行人工呼吸。
这些努力毫无结果,医生只有宣布病人死亡。但抢救中医生发现了死者颈部的绳痕,立即向靖海市公安局报了案。
得知妻子死亡后,老马悲痛欲绝,拉着死者的手,痛哭失声,久久不肯离去。
综合以上情况,有两点是非常明确的。其一,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外力勒索引起生理损伤性改变所致。其二,死者从早晨五点过后起床至九时死亡,这段时间的活动,是为人所共知的。特别在上班以后,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些活动过程是可信的,是有众多人证证明的。
同时,也带来三个问题:死者是谁勒死的?出于什么动机勒死的?在什么时候动手勒的?
我和当时同在现场的靖海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江刚,反复核实了这些情况,都感到有点迷惘,对这几个问题苦思而难得一解。
首先,是谁勒死了死者?
从作案条件方面考虑,最具作案条件的是死者丈夫老马,他们生活在一起,夜里在同一张床上睡觉。但用反证法分析,老马几乎无此可能。据调查了解,其一,作案因素不明显。他们夫妇感情很好,结婚多年,相亲相爱,近期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突发性矛盾。其二,案后表现正常。妻子死后,老马表现出来的悲痛,看上去决非假装,完全是一种真情流露。其三,作案过程未见动静。他们之间如果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老马在夜里动手,用绳索勒住了妻子的脖子,不论是忽然间萌发了恻隐之心,还是妻子极力反抗、呼救,当时松手未曾勒死,隔墙两侧的住户不可能听不到一点动响。因为他们居室之间只有一层单砖砌成的薄墙,墙面上方至屋顶的三角区互相贯通,没有隔挡,一只老鼠在这间房里窜过,另一间房里的人都能听到。其四,受害者事后反应如常。一般说来,发生了这样的事,死者决不会表现得如此平静。仍能和平常一样,起早给丈夫准备早饭,毫无改变的安然上班。更不会在上班前,为了减轻丈夫的体力负担,而卖力地去帮他干一个小时的重活。这毕竟是丈夫狠毒得要她性命的事啊!谁能在关乎到自己身家性命的时刻,安之若素呢?即便一个女人的心肠再善良、脾性再平和,城府再深厚,恐怕也做不到这一点。
如果说是夜里有人谋杀,姑且不论是什么动机,也不论这个动机的前因如何,在作案过程中,死者怎么可能不挣扎,丝毫没有惊动同床共枕的丈夫呢?再说,勒而未死,被害人怎能不向丈夫倾诉呢?再者,房门上没有发现撬痕,隔墙上端的浮尘未动,作案者是用什么方法进入室内的呢?
如果说谋杀的时间不是在夜里,而是在死者起床之后,那么,只有两个时间段。一是在死者上班前,一是在死者上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