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十岁,一天夜里,七子听见六子哭,冲上楼撞开门,看见一个壮汉死死揪着六子的头发,那粗糙的手掌正要往六子细嫩的脸上掴,七子大叫一声,抓起剪刀往壮汉的脖子扎,一瞬间,污血喷了六子一脸。
于是,七子被赶出青楼,亡命天涯,再无回头,在一个破庙里被杂耍班子的师父捡去,改头换面,从艺习舞,练出一身闯荡的绝活,闭着眼睛都能知道路,一路,闯到长安。
而七子走后,六子被一大户人家挑去做娈童,白天沐浴香药,夜里为老太爷暖床,又被送入教坊,叫几个师兄轮流抱在怀里□□,方才学成琵琶,跟定一位官爷,跟到长安。
十五岁,二人在长安东市相逢。六子坐于官爷的马车上,看见七子在街头踩钢刀。七子闭着眼睛,刀上为舞,却听到瓷碗“叮”一声,落入几枚通宝钱。
一只戴着玉镯的手,伸在七子面前:“我有一个弟弟,若是还在世,该和你一般大。”七子画了脸,六子没认出。七子张了口,又活生生吞下泪,抓钱就走。
官爷对六子倒真算有恩情,包吃包住养过他两年,临终前派人去太乐署给他谋了一份长役的乐工,还花重金为他买来一个良户名字,叫林蓁蓁。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六子从此摇身一变,变成身世得体的林蓁蓁,学习宫廷礼仪,学习各类乐艺,三年后,凭借琵琶曲《斗百草》出人头地,风光一时。
只是好景不长,那日,林蓁蓁去东市买花针,遇见一个赖子,赖子威胁他交钱,否则就要把他的身世告诉太乐丞崔立,让他生不如死。
无奈之下,林蓁蓁只好服从,赖子要吃要穿,他给养着,赖子要嫖要赌,他给供着,直到有一次,他去交钱,在暗巷看见的不是赖子,而是浑身染血的七子。
七子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而洁白的贝齿,把赖子血淋淋的头颅丢在林蓁蓁那双精致的绣花鞋旁。林蓁蓁哭了。七子道:“六,杀了他,我就能来陪你。”
七子并非说说而已,先前,他一直流浪在皇城外的酒肆茶坊,认识了顾十八的主家谷伯。谷伯告诉他,似赖子这样的,他若能杀三个,就能进署做长役。
三个而已,七子咬咬牙,把杂耍的钢刀提在腰间,应承下来。一个在南郊芦苇荡,完事之后吐了三天;一个是雨天,脚踩滑,手戳在竹竿上,险些赔了性命。
“六,他是第三个,杀了他,我就能来陪你。”七子踢一下赖子的头,重复了自己的话,“你别怕,从今往后,你我兄弟不会分开,同年生,同年死。”
林蓁蓁哭得一发不可收拾,又哪里知道,自从东市相逢,整整六年,偌大的长安,七子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只是藏在暗处,默默地保护着他。
最终,七子用三条命换得了进太乐署做长役乐工的机会,才知道主家不是谷伯,而是春院的文吏顾郎。顾郎问名字,七子说,要和林蓁蓁的名字连在一起。
于是,林叶和林蓁蓁再也没有分开过,他们一个擅舞,一个擅乐,犹如一对玉璧,相辅相成,很快就在宫廷里兴起了广陵乐风,名震长安。
回过神时,已是开元十七。夜里星汉灿烂,正是夏季应有的晴朗,蝉在春院的桃树间没完没了地鸣叫,地上映出两个灵动的影子。
“那天秋院榛树边,分明是顾郎,抢了秋千又不荡。”林蓁蓁身披一件腰缀夜明珠的青碧纱衣,手里甩着香囊,“他这棵老铁树,死活不认命。”
“原本听韦寺卿说过,想让他从礼部入流,到礼会院做主事,那可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美差,油水足,又清闲,他偏偏要考进士,也不知进士出身又如何。”
林叶道:“六,不要以燕雀之心度鸿鹄之腹。”仆人三伯原本在前面带路,听到这句,停下来想了一想,又觉得好像也没什么不对,就继续带路。
二人刚从梨园里出来,是为拜访顾越,他们原先一个月拜访一次,成名之后,悄无声息地变成半年一次,及至如今,已经一年没见了。
在官舍门口等候片刻,来开门的人,依旧一袭素衫。林蓁蓁和林叶躬身行礼:“顾郎。”顾越笑了笑,请他们进屋坐,从柜子里拿出一包布袋,放在桌上。
林蓁蓁解开,看见一叠厚厚的饼子:“这是什么?”顾越道:“这叫土烙,你们尝一尝。”林叶皱眉:“能吃么?”顾越道:“我吃过,能吃。”
林叶将信将疑,捏起一块,吃了一口。林蓁蓁笑起来:“我明白了,一定是哪位新人送的,顾郎得意,拿出来献。”顾越道:“诶,是,也应该。”
“人家才十三岁,宁可自己挨饿也要请我去梨花阁吃酒,哪怕手上长满血泡也要为我弹琵琶曲,还在公署里当众说,他认定我了。”
“这般懂事,我能不得意吗?我不过一介流外之吏,不光得意,还想叫他做顾十八的少东家,以后衣食无忧,只要帮我管钱就行。”
林蓁蓁也抓起土烙,两三口吃进肚子。顾越笑道:“二位近来如何,在排中元节大曲?”林叶道:“是,今日梨园刚排完新曲,恰有封河西军报传到,圣上阅过后,令萧尚书遥领陇右节度使,兼任中书令,全力平定吐蕃之乱。”
顾越道:“同中书门下三品,萧阁老这是要入政事堂了?”林叶道:“宫里说,萧阁老有远见卓识,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顾越道:“圣上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