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阳台费力伸出一只戴着驱蚊圈的手:&ldo;我叫汪欢实。&rdo;目测手的主人不超过二十二岁。
城市里似乎已经很少这种主动结识邻居的人,她吓了一跳,一只鞋掉了下去,对面阳台那人也应声消失。三分钟后,汪欢实出现在楼下,大汗淋漓地向楼上的她挥舞捡到的那只高跟鞋。再三分钟后,汪欢实呼哧呼哧跑上楼,把鞋递给她。她并没有道谢,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整个世界只剩庞城抛弃她这一件事。汪欢实对于她没有道谢,感到有些不高兴:
&ldo;最起码说声谢谢吧?你是没有礼貌,还是想自杀啊?&rdo;
后面这个问题过于尖锐,直指实质。她本来自己沉浸在无边无际否定未来、否定自我的情绪中,却被这个简单又无聊的问题撕开一道滑稽的口子,她下意识辩解:&ldo;你吓到我,鞋才掉下去。&rdo;回答完,顿感自己的伟大悲伤也变得无聊了。虽然不是基督徒,没有宗教的禁忌,她也觉得被洞穿了这隐匿的内心,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地上散落着她没清理完的东西,汪欢实撑开门,硬挤进来:&ldo;我礼拜天听到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他是不是又欺负你了?他……&rdo;
&ldo;走了!&rdo;她被汪欢实这话再次戳中软肋,大哭起来,&ldo;我礼拜天出差了,那天不是我……&rdo;
马上汪欢实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ldo;我听错了,他一直一个人在家,对你很忠诚,没有其他人……对不起。&rdo;
灯光萎靡,尴尬的沉默时间里,汪欢实站在她家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啜泣着,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汪欢实试图转移话题,避开眼前这个女人的爱情悲剧。他说,自己开学大四,非著名大学不著名专业待业生。他还说,学校宿舍暑假装修,他无处可去,本想回家,但看了一本成功学的书,决定拿出所有积蓄在她和庞城这个&ldo;高尚精英&rdo;小区租一个月的房子,争取认识几个精英邻居,为未来找工作打基础。
汪欢实喋喋不休地说下去,絮絮叨叨地塞满两人之间所有的尴尬。她含糊地点头,还是哭得不可抑制。失恋多像一语成谶啊,无数次地问对方会不会因为另一个人离开自己,当时的庞城都斩钉截铁地说&ldo;不会&rdo;,可走的时候还是毫不留情。
&ldo;你不觉得我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吗?&rdo;汪欢实突然问她。
&ldo;嗯?&rdo;她走神了。
&ldo;你们公司还招人么?我开学大四,可以先去实习一年,你觉得我不错,再转正。&rdo;汪欢实胸有成竹。
她摇摇头:&ldo;我已经申请出国工作了,帮不了你。&rdo;
&ldo;就因为这事儿?&rdo;汪欢实表情有一丝不屑、一丝遗憾,他严肃又认真地问她,&ldo;你怎么能因为另一个人就改变自己的人生呢?!&rdo;
她怔怔地看着对方,突然爆发了:&ldo;凭什么就不能呢?计划了结婚计划了旅行,为一个人计划了一辈子,那个人却退出了,我凭什么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呢!&rdo;
她本来是要去死的,跟家里打好招呼要出国,却在跃上阳台的瞬间掉了鞋。
汪欢实叹了一口气:&ldo;我带你去散心。我的房子下礼拜到期,租不起了。算起来,我们还有七天的缘分,你失恋,我也没找到工作。&rdo;
直觉上,她应该拒绝,毕竟加上捡鞋的六分钟,她认识这个男孩总共也不过二十分钟。
她想关门,对方却把手坚决地按在了门框上:&ldo;你死都不怕还怕我对你怎么着吗?你等我搬了再死,我怕鬼。&rdo;
有一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情绪在她心里纠缠,她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与想要自杀的人谈判时,不能回答诸如&ldo;几点了&rdo;、&ldo;起风了吗&rdo;之类的问题的。因为这种问题都会暗示对方&ldo;时候到了&rdo;。后来想想,她之所以能答应跟汪欢实去散心,完全是因为当时的汪欢实给了她一个新的暗示&ldo;七天之后再死&rdo;。或者,她根本就不想死。
于是,她居然同意了。汪欢实提议开车带她去看现场,但到了停车场,汪欢实推出一辆电动车,她却不合时宜地按亮了自己的汽车。她以为的开车是开车,而汪欢实以为的开车,反正就是开嘛,管它什么车。她不想以二十九岁高龄坐在电动车后座秀发飞扬,那种感觉有点像郭德纲演林志颖,虽然年龄相当但怎么都透着一种违和感。汪欢实讥讽她,死都不怕了,还怕丢人吗?
她想想也是,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于是,北京东三环的辅路上,他们踩着电动车超过了行人与自行车,超过了奥拓和兰博基尼,她觉得穿着lanv套装和ysl高跟鞋坐在汪欢实的某宝大王牌电动车上的自己,有一种特别后现代的拼贴感。
他们去了音乐节,在下着雨的大泥地里,跟台上的摇滚歌手一起不要命地呼号。汪欢实帮她买了一双人字拖,她把人字拖套在高跟鞋上,给自己弄了个橇‐‐她死都不愿脱下自己的高跟鞋。对的!她本来准备穿着这双鞋去死。于是推电动车的青年带着穿橇的女人,漫步雨中的音乐节。她想起多年以前,她和庞城也一起去过音乐节,他们租了帐篷,挤脏厕所,穿海魂衫回力鞋。她想当时也是高兴的,主要是穷开心。
晚上回去的路上,电动车没电了,汪欢实吃力地蹬着车子,他们还有十公里的路要蹬,光是想想都会肌肉酸痛。汪欢实说要不你帮帮忙吧,她说&ldo;好嘞&rdo;,然后笑着打开手机里的电台软件,下载了一段&ldo;呼儿嗨呦&rdo;的劳动号子。
男孩在前面无力地大声抱怨着:&ldo;不能帮点实际的吗!&rdo;
她笑着摇头,沉默着流泪。那年她和庞城的音乐节后,北京暴雨,他骑车带着她在雨中穿行,掉色的海魂衫把两个人染成阿凡达和蓝精灵。回家后,庞城洗了一个小时的澡,她则多了一套扎染内衣。后来,庞城再没穿过蓝色衣服,她再没有去过音乐节。多年以后,庞城开车载她去看演唱会,依然是大雨。
庞城叹了一口气:&ldo;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蛋都染成蓝色的了吗!&rdo;
至少,她保有了关于庞城不穿蓝色衣服的秘密,这个秘密他或许再也不会对第二个人提起了。
第二天,汪欢实带她去搞浪漫。他跟喜欢的女孩闹分手,对方不肯原谅他。他想了一万种道歉方法,想在女生家楼下摆蜡烛,九十九支白蜡烛摆成一个心,再捧一束花,一遍遍对着楼上大喊&ldo;对不起&rdo;。她教他安静地在楼下等女孩出现,真诚道歉就好,原谅就复合,不原谅就好聚好散。
汪欢实有些犹豫:&ldo;这样,不会显得不真诚不隆重吗?&rdo;
她反问:&ldo;难道要隆重到尽人皆知、道德绑架吗?&rdo;
这种事,她身体力行过。大学毕业时,庞城带她想回家乡过安稳日子,她却想要出国再读书,提了分手却在临走前后悔了。当时的她干了现在的她不同意汪欢实做的事情‐‐她在庞城楼下摆了蜡烛求复合,她爱的庞城在所有围观群众大喊&ldo;在一起&rdo;的气氛中同意放弃家乡的工作。最终,她没出成国,庞城为了她漂在了北京。于是,后来的每个不美满,她都背上沉重的枷锁:假如当初放他走,她和他的人生会不会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