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够带出去,那这笔财富可是相当不菲,或许价值上亿美元!”风思扬已然开始估摸起这批财富的价值来。
箱子并不太大,从几个还未完全腐烂的弹药箱残渣来看,这些盛纳宝物的金属箱似乎是为了避人耳目,特意套装在弹药箱里面。
即便这样,因为黄金钻石的密度极大,应该很重!到底有多少公斤呢?
风思扬按照金属箱的密度和体积大致估算了一下,结果很惊人,这笔财宝的总重量可能要不少于三吨!
按照枭龙卡车的承载能力,如果只拉这些财宝倒是可以勉强承受,但油料、水、食品这些在沙漠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怎么办?要知道,身处沙漠中,一壶清水的价值远超任何珍玩财富,因为那关乎小命!
而且还有嘎鲁和郑直两个大活人,总不能把他们扔下?
更重要的是霍海和郎腾小五此时还是生死未卜,如果自己只顾发财,把兄弟丢在脑后,那就不只是不够意思的问题了,而是关乎自己的做人原则!
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风思扬已然决定将这些财宝原封不动的留在这里,毕竟这个地方很难找到,二战距离现在已经七十年了,知道这笔财富的人可能早已死光光,所以肯定跑不了!只要把这个地方的位置坐标记下来,等回头再来取也是一样。
一旦决定下来,风思扬便不再继续考虑这件事,正准备回去的时候,风思扬却突然又生出一个念头。
“对啊,看看有没有能用的武器,话说要是再碰到恐怖分子,总是被动挨打不还手算是哪门子事?”
于是风思扬将天目再次打开,这次的目标不是骨骸也不是财宝,而是锈蚀不太严重的枪支弹药!
不过,结果令人失望,因为大多数步枪都是木托的,早已在泥水中腐烂,就连枪管也是锈蚀严重,简直跟烧火棍没什么区别。
“咦!车里这两支步枪看起来还不错嘛!”
风思扬已然看到距离地面不足半米的地方,一部sas吉普车被埋在下面,因为车顶帆布和玻璃窗还算完好,因此虽然也有泥水渗入,但里面的两支步枪还很完好,就连里面的两个人似乎也还没烂净,军装里面应该还有一些皮肉。
说干就干,风思扬直接走过去,拿起手中的军锹便挖了起来,不多时,“嗤”的一声传来,已经腐化的车顶帆布便被锋利的锹尖割破了。风思扬随即以锹为刀,划拉几下过后,便将整个车顶彻底撕开,接着趴下,从车顶探身进去,抓住两支步枪向上提出。
“哗啦”!
哈哈,这支二战时的英军恩菲尔德步枪,竟然还可以拉动,虽然生了点锈,但勉强可以使用,扳机和枪膛看起来也还不错。
只是弹夹中的子弹早已打光,风思扬只能再次探身入车,准备碰碰运气。
还好,后排座位的脚下就有一箱!风思扬费了很大力气,才把整箱步枪子弹提上来。
刚想抽身离开,一支装在枪套里的手枪映入风思扬眼帘,风思扬于是再次探身伸手,但够了好几次,都是差一点,风思扬索xing跳入车厢内。
不错,竟然是斯科特左轮!风思扬将手枪从枪套中抽出,看清之后,很是兴奋,于是便将枪套连同串在皮带上的弹药匣一起从死人身上撸下来,接着爬了上来,重新将土坑掩埋好之后,随之掀开皮质弹药匣的盒盖,准备看看里面有多少子弹。
子弹只有十几发,只能说聊胜于无。但一个牛皮封套的小本子却引起了风思扬兴趣。
第一页翻开,便是一行龙飞凤舞的英文名字:davis混ter。
再往后翻,便是一些流水账似的记事了,看起来像是战场ri记,从1942年3月开始,一直绵延到1943年6月14ri,也就是最后一天,但这一天却有两页不同的文字。
第一页的文字流露着喜悦,上面清晰写道:埃尔温。隆美尔自埃及掠夺而来的宝藏已经追回,毙敌五十六人,骆驼三十五头,马两匹,缴获步枪机枪和弹药若干。己方仅有二十三人阵亡,准备天亮之后乘车原路返回。
第二页却似乎透着无尽的惊恐,还有几个泥巴指印留在上面,文字也简单得只有一句话:太阳一旦升起就吃人的沼泽!擅长变脸的魔鬼!陷下去了……
“隆美尔?”
这笔财富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沙漠之狐从埃及搜掠来的?难怪!
“吃人的沼泽”和“擅长变脸”又是什么意思?
眼见东边的天空已经开始透出一片通红,ri出似乎已然为时不远。
风思扬突然从中嗅出一丝危险,于是立即收起笔记本,又把弹药枪支半拖半拽着,向枭龙卡车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