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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第2页)

他的知道,远远比他的不知道,更加残忍。

从第一眼起,我就不喜欢俞桑筱。

从来没有人,一个这么普通平凡的人,让我如此在意,不喜欢,甚至讨厌。

她骄傲,自以为是,而不知深浅。这样的人,若是放在商场上,早就被噬吃得尸骨无存。这一点,十个她加起来给俞桑瞳提鞋都不配。

如果是俞桑瞳,或许我可以释然一些,可是,偏偏是她,莫明其妙八竿子打不着的她。我克制不了自己不去为难她。有关这一点,我已经驾轻就熟。我只是有些投鼠忌器。

但我想,他对她,其实也不过尔尔。那么寒酸敷衍的婚礼,那么冷漠尴尬的气氛,从来不曾提及的不在意,还有行同陌路的距离和疏离。

我只是忘记了,这世上还有四个字叫做欲盖弥彰。

我只是忘记了,希望与失望,一直是孪生姐妹。

他为自己的新房定购了一整套的中式家具。

他通过地产中介购置了一座西式洋房,花木扶疏,地理位置极佳,什么都好,除了价格。

jane的老板娘状似无意地告诉我,他陪她去挑衣服。她一件一件地试,他一件一件地看。

有天,我陪他用工作餐,他突然拿过菜单浏览,然后,朝餐厅工作间走去。片刻之后,他走了回来继续吃饭。

第二天,斐阁跑来告诉我:&ldo;昨晚我哥下厨了。&rdo;我理解他的大惊小怪。尽管很疼这个弟弟,但如武功高手,斐陌从不轻易出手。

我心里一动:&ldo;是么?&rdo;

斐阁耸耸肩,有些遗憾地:&ldo;只可惜做的菜,没几样合我的口味。&rdo;

回想起来,我正是从那时候起,慢慢死心。

我开始经常出差。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场合,无论哪里,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到了陌生城市,我偶尔会去pub放松一下自己。我见惯了商场上的尔虞我诈,还有那些脑满肠肥的男人。放在以前,我会很乐意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中,只是现在,我十分意兴阑珊。

我明白斐陌为什么愿意将我带回来,他期望紫罂粟换一种土壤,会开出健康的花朵,结出无害的果实。

我不会因此而感激他。决不。

在香港的一家pub里,我认识了他。二十出头的大男孩,健康高大,阳光俊帅。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迷离隐约的灯光下,他一直盯着我。只要我一回头,他就扭转开头。我一笑置之。

十分钟后,我端起酒杯走过去,看着他,单刀直入地:&ldo;为什么一直看我?&rdo;

他瞪大眼睛,脸刷一下涨得通红,几乎是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ldo;我……没有。&rdo;

我仔细打量着他,年轻,还是年轻,脸上隐约可见浅浅的茸毛,原本白皙干净的皮肤,可惜现在有些像猴子的某个部位。

今天我心情不错,所以我笑了笑:&ldo;名字?&rdo;

他的眼睛迅速被点燃。

不到五分钟,我已经对他的身世背景来龙去脉了如指掌。加拿大某个大学刚毕业,来港旅游。我平白生出几分亲切感。几乎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我没见过这么干净纯粹的男孩子了。

我们聊了整整一个晚上,天南海北瞎聊一气。我发现,这个看上去腼腆帅气的男孩子,居然骨子里保守、固执,而且,心理居然比看上去要成熟得多。

后来,在香港几天,他天天晚上约我出来,我总是一口拒绝。直到最后那一晚,他在酒店大厅堵我。他什么也不说,他一直执拗而沉默地跟着我,寸步不离。

当着酒店里那么多人的面,看着他年轻而受伤的表情,我实在没有办法拉下脸,只好任他牵着我的手,在那个中年男人讶异的目光中,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

原本那个司机,是来接我去参加一个酒会的。

那晚,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第二天一早,我便离开香港。我留给他的姓名,职业,年龄,经历,所有的一切,统统都是假的。对他来说,那只是一场春梦,稍纵即逝。

而对我来说,那意味着一个小小生命的孕育。那就够了。

斐陌很快就发现了,聪明机敏如他,只说了一句话:&ldo;恭喜。小心。&rdo;

我明白他的意思。不会,永远不会。我腹中的这个生命,他(她)的母亲是秦衫,他(她)的父亲,还是秦衫。

我疏忽了。斐陌从来不会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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