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贼们一窝蜂般涌往山下欢迎,就连那山大王也转过身,兴致缺缺地向来人招手示意。此时正宜趁乱离开,不过我看一眼犹悬在半空中的苏沐,终究没能离开。
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与其终身遗憾,不如生死与共。
不多时,我和苏沐又被结结实实绑了送到厅堂之中。此刻的厅堂比白日要整洁些,前方放着虎皮金角椅,等主人前来落座。
周围多了两排手执刀剑挺立笔直的黑衣人。或许是他们身姿太过端正,或许是眉目太过英气,我隐约觉得这些人非但不像匪类,倒像训练有素的军人。
我和苏沐立于厅中,等待未知的命运。
稍顷,有人自外行入。一袭红鹤大氅,身姿挺得笔直,行路目不斜视步履生风,有股从未见过的英姿飒爽之气,他径自行至最前,于虎皮金角椅上落座。
精神一震,我侧目打量而去。通亮的灯光下,只见这人头戴束发紫金冠,身着红锦百花袍,腰系玲珑狮蛮带,五官清俊,目光锋锐,眉宇英气逼人,令人不敢仓遽直视。
刚才足踏飞驰骏马,一箭穿云入石壁,救苏沐于危急关头的就是此人吧。
从长相与气质上看,他非常不像坏人。不过知人知面不知心,白日我还以为那山大王不是坏人呢,谁知却能对我和苏沐痛下杀手。
这人落座之后,不开口,也不看我和苏沐,只单手支额,翻阅桌上的账本。
片刻,猴子山贼蹑着步子行入厅中,以极轻的声音道:“大老大,你们用过饭了吗?可要为兄弟们摆饭?”
一一核对账目,手上不停,他也不抬头,淡淡道:“一路匆忙,不曾用过。不过也没什么心情吃饭,等等吧。”
语声清亮,无半丝拖泥带水,不似男子低沉浑厚,不似女子柔和甜糯。
猴子怕扰到他,又要蹑手蹑脚地退出去。
这时他停了动作,抬起眼:“告诉你们老大,不要脸上沾了血就只洗脸,那团头发也记得涮一涮,还有身上,都是什么味道。”抽了抽鼻子,似强忍气味,又道,“洗个澡换身衣服再过来。”
猴子应了声“是”,退了出去。
那山大王再进来时,已然换了番模样。经过一番梳洗,面上尘垢涤去,露出刀刻笔削般英伟的面庞,头发高高束起,一扫之前的懒散情状,额角处缠着块宽大的渗红的白布,正是我用花瓶抡下的杰作,着一袭蓝白拼接的华丽衣袍,阔袖勾花,端的是潇洒倜傥。
红袍那人抬眼看了一下,微颔首:“这才像个人样。”
我正讶异于邋遢山大王的变化,不料苏沐转眼望见,面色突地变了,惊道:“你,你是……追风十三剑门主之子李怀璧?”
山大王微讶:“你倒认得我?”
“追风十三剑,李怀璧,好熟悉的字眼。”我稍一琢磨,顿时恍悟。卧槽,我说怎么看着眼熟,这李怀璧还真特么见过。
十多年前,江湖有三大名剑门派,势力不相上下,分别是剑冢、纵剑阁和追风十三剑。后来纵剑阁和追风十三剑相继被剑冢覆灭,到如今,全江湖就变成剑冢一家独大!
我四岁那年,追风十三剑门主李严曾前来悬医堂,请爹爹为他家老幺医治眼疾。这李家老幺便是李怀璧。
爹爹说,病在眼中,孩子尚小,不易用麻沸散,不然恐对大脑有碍。
于是,年仅八岁的李怀璧咬着牙,任刀尖刺入皮肉一下一下划着,一声不吭。我当时好奇,躲在门后观察,正见这一幕,顿时对这位李家哥哥生出敬佩之意。临走时,还将自己的糖偷偷送了他一颗。
未想到,十年后再见,他差点害惨我。
忆往事,看今朝,此时只有一种想法,把当年的那颗糖还给我!
李怀璧看了看苏沐,又看了看我,眼中腾起层层的疑惑。
我瞪他一眼:看你大爷啊,早跟你说了隔壁那位是正主,你非得抓住我不放。
李怀璧收了目光,向上拱了拱手,懒散道:“方兄,我知道你连夜赶来为的是这位苏少主。依着我们的交情,我也该卖你这个面子。不过,”他顿了一下,咬牙切齿,“剑冢屠我满门,辱我父母,此等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红袍人继续低头翻账本:“怀璧,有亮点我要纠正你。第一,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我赞同你报仇,也不打算阻止你,只是你能不能找对人再下手?”
李怀璧一愣:“找对人?”
红袍人不愿多解释:“其二,今晚我连夜赶来不是为了苏沐,而是为了,”她扬了扬账本,啪地一声甩下,“借粮!”
李怀璧眉眼抽搐了一下。
红袍人道:“不瞒兄弟你说,我那里都快揭不开锅了,再过几日大约就要喝西北风。三条粮道被人断了一对半,如今只能指望兄弟你分我一杯羹。”
李怀璧皱眉:“我不过一个山贼,存的几袋粮哪能支撑你们那许多人?送过去也无济于事。”
红袍人笑道:“无妨,东边山头蹭点,西边山头蹭点,南北再刮掠一些差不多就能吃一个月了。”
李怀璧:“……有没有人说过你更像土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