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号那天,她把那支钢笔送给了他。
杨谦南赶到酒店,温凛已经到了,布置了一桌子点心,正在摆弄餐花。
四色玫瑰。
温凛跽坐在地毯上,短短长长,悉心调整每一支花的位置。
她今天难得地洒了香水,淡淡的蔷薇滋味,后调是性感的麝香。这让她闻起来,就像第五朵玫瑰。
杨谦南刚从中午一个局赶过来,见到这幅景象,不由地把脚步放慢了点。
温凛在电话里对他说,有重要的事。他于是靠上椅背,把车钥匙扔在灰瓷台面上,说:“今天什么事?”
“给你过生日呀。”她扔在修剪餐花。
杨谦南瞟向她:“我生日不是今天。”
“我知道不是。”温凛对着花笑,“可你身份证上是今天,也算半个。”
她终于把花鼓弄完了,双手捧到长桌中央。
温凛一米六八的身高,够这张桌子有点困难,俯下身,上衣被拉到腰后。
杨谦南帮她拽了拽腰沿,说:“我中午吃过了。”
温凛起身,温柔微笑:“没关系,就是摆个气氛。”
她一动,身上的香味仿佛被风拂过的花圃,馥郁撩人。
杨谦南闻着,把她拉进怀里坐着,下巴搁上她的肩,“那喊我来做什么?”
“送你礼物啊。”她握着他的手,取来桌上一个长方形盒子,说,“打开看看。”
杨谦南双手绕到她身前,打开。
那是一支钢笔。
peli的限量款,18k黄金的笔尖,花了她半个学年的奖学金。
但是杨谦南开着盒子,一直没动。
温凛清楚,这个礼物对他而言有点幼稚了。他不太可能喜欢。
杨谦南也没强迫自己表现得多喜欢,合上盖子,浅笑着问她:“哪来的钱?”
“我有很多收入的,奖学金,还有绪康白那里,我在庆功宴上认识他们一个营销总监,给他做了几单活。”
她认认真真说“我有很多收入”的模样,乖巧又安静,是他最喜欢的时候。
杨谦南笑起来。
温凛带丝忐忑,对上他的双眼:“你是不是……不太喜欢?”
她紧张得都眨了一下眼。
“喜欢啊,怎么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