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应朝禹的小跑。
那天的庆功晚宴不面向媒体,只是公司内部和几个合作方庆贺。顾璃看完电影之后很喜欢里面的男二号,发信息来激动地问见没见到真人。温凛苦笑着说:“怎么可能有啊。”
在场倒是有几位大佬,是出品方的老总。
酒过三巡,有一位总监职位的人发名片给她,说他们老总很赏识她,问她如今在哪里高就。温凛说:“我还在念书。”对方表现出了礼节式的惊讶,说:“那真是后生可畏了。温小姐学业不忙的话,可以考虑给我们长期供稿。”
前者当然是社交场合的吹捧。但温凛只不过是个来蹭饭的,有人能记得她名姓,她依然恭恭敬敬半鞠一躬:“有机会的话,一定乐意效劳。”
寒暄一圈下来,找到应朝禹,他已经喝醉了。
绪康白身为主角姗姗来迟,看见她在对洋兴叹,哂然一笑:“你别管他。待会儿我找人把他弄回去。”
温凛还是不太放心,尝试跟应朝禹对话。
他头疼地捧住自己的头,说:“我好像忘了什么……忘了什么。”
“忘什么了?”温凛像在哄孩子。
绪康白把他拽起来:“行了别发酒疯了。”又看向温凛,“你看住他一会儿,我去叫我助理。”
应朝禹还死死地扒着沙发,醉脸酡红:“哎呦,我肯定忘事儿了……”
模样居然还挺可爱的。温凛束手无策在一边,无奈笑了声。
一直到绪康白喊来了助理。
应朝禹扒着人家胳膊,硬塞一串车钥匙给她:“你去我车里!去我车里,把袋子拿出来。”
“什么袋子啊。”
“谦南哥给我的袋子,我给忘了!”
一群人围着应朝禹,静悄悄地干等着。助理风风火火提来购物袋,里面是个橙色的盒子。
装了一只白色birk。
助理大约以为这是应朝禹送给温凛的,看向她的目光顿时莫测起来。绪康白的眼神掩藏在镜片底下,那是另一种复杂。
他知道,这是杨谦南送的。
那天她从风雪里赶去见杨谦南,丢了一个包。他抱着她,不经意地说:“改天给你买一个。”后来他一直没提过,她也没放心上。
温凛看见它的时候,心想志气别这么短。一个包而已,对他们这些人不算什么的,实在没必要感动。
可是应朝禹满脸醉醺醺捧给她,说:“谦南哥叮嘱的,不能忘了!”郑重其事,像护送一块和氏璧一样,塞她怀里。
她抱着昂贵的礼物,喉咙都在发紧。
再一次见到杨谦南,是三天之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