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成钧点点头,一顿饭吃的还算融洽,最重要的是解决了杨帆与方振山之间的摩擦,他们之间的斗争,让很多人都变得越来越被动,老百姓很可能会面临下岗大潮,所以这一次的会师,也让双方都各退一步,好好的经营市场,合作共赢。
只不过方振山的眼里,充满了阴险狡诈的味道。
杨帆久经商场,见识过的老狐狸,那可是相当多的,根本就不需要多说,他一眼就看出方振山心中的鬼胎,这小子肯定没憋着什么好屁呢,搞不好就是想要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赔了几十万,他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认输?杨帆怎么就不信呢。
泥菩萨尚有三分火气,当初的方振山那是何等的猖狂,现在变成了小绵羊,这可能么?
离开了大前门宾馆之后,杨帆并没有回家,而是跑遍了县城里的金店,他准备买一对金镯子,送给自己的嫂子。
这么多年来,嫂子一直都是他们家的顶梁柱,虽然是女儿身,但是却帮父母撑起了整个家,这个时候杨帆要远走上大学了,而且母亲又需要嫂子照顾,所以他想着给嫂子买一对金镯子,聊表心意,也算是自己对她的感谢了。
嫂子冲喜嫁给了大哥,但是却根本没有所谓的明媒正娶,只是邻居简单吃个饭,通知一下,就连拜堂都省了,穷困潦倒的杨家,更别说给穆云萝置办金银首饰了,就连个银镯子都没有。
杨帆一直都觉得亏欠嫂子,嫂子为了他们杨家,付出太多太多了。
到了金店之后,服务员也赶紧准备收拾店铺关门了。
“等一下等一下。”
杨帆连忙拦住了服务员。
“我想买手镯。”
杨帆说道,这时候服务员倒也是勤快,赶紧把杨帆领了进来,大晚上这么火急火燎的,那肯定是诚心想买了。
“先生,不知道您需要多大克数的?我们这里样式齐全,您可以好好看看。”
服务员笑道。
杨帆点点头,在柜子里挑了半天,选中了一个菊花样式的金手镯,十分的大气,而且充满了青春活力的气息。
金手镯,在二十世纪末,这可是相当有牌面的手势了,这时候各种钻石还不流行,金子就是最闪闪发光的宝贝,谁看了谁不激动呀。
就算是结婚,顶多也就是买个金戒指,那都算是非常有钱的人家了,买金镯子,那可不得了了,一对金镯子,价值起码在五千以上。
财不露白的道理,是每一个中国人心里都清楚的,这要是被人抢了,那就是全部家当呀,谁敢戴上好几千的金镯子招摇过市呀。
当然也不乏真正的有钱人,财大气粗的大老板,不过看样子杨帆也并不像是大老板,服务员有些失望,但是毕竟来者是客,也不好轰人,不过她却是兴趣缺缺,百无聊赖的打量着周围。
“这个多少钱?”
杨帆指了指那对带着菊花纹饰的金镯子。
“这个可不便宜。”
服务员一看这小年轻的,肯定买不起,一脸不开心的说道,上万块的金镯子,那得是啥家庭能有这样的魄力呀?
杨帆眉头一皱,这服务员明显有点瞧不起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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