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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ot;如果他骑自行车,我就拔他气门芯,&ot;贾里毫不含糊,&ot;这是人的天性!&ot;

贾梅却远不是哥哥那种以牙还牙的人。上学路上,她都有些瘪,仿佛需要吞点提神药。正巧碰到林晓梅和她的姐姐以及一帮子人,满脸笑容又说又笑地走过去,宛如一拨子胜利者。她忽然觉得心口那儿冷嗖嗖的:人干嘛要这样,这样相互嘲笑来嘲笑去,大家的心都会冷掉的,变成一个心上结茧的阴沉沉的家伙!

临打上课铃的几分钟,处在矛盾中的贾梅忽然忍不住了,不顾林晓梅骂她是东郭女士,猛朝初三那层楼飞奔而去。她在门外见到肖茹那自我感觉良好的微笑了,那才女正靠在座位上,像个女皇那么自信。贾梅拼命朝她招手,她迟疑了一会儿,才款款地走出教室。

&ot;你要挺住!人都会遇上挫折的。&ot;贾梅上气不接下气地说,&ot;没什么关系的,看远一点!&ot;

肖茹皱起双眉,说:&ot;怎么回事?我不懂你的意思,能不能具体谈?&ot;

上课铃不失时机地响了,她们相视着,却又无从谈起。终于,肖茹一扭头转身走进了教室,把贾梅独自留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中。

贾梅绷紧的神经松懈下来。她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即使到了五十年后,她变成个白发苍苍的老外婆了,也能自豪地把这个行动坦荡地告诉任何一个人。

放学时,贾梅远远地瞧见肖茹左顾右盼地站在校门口,她的头发有些乱,眼睛里闪着一丝迷茫,但她的腰挺得笔直,同往常一模一样。走在贾梅边上的林晓梅,悄悄地拉了拉贾梅的衣服说:&ot;我们不要朝她看!你别不可救药!&ot;

但肖茹等的不是别人,正是贾梅,这也许是她头一回焦急而真诚地等待另一个女孩!肖茹看到贾梅,没说话,只是踮起脚激动地远远地朝贾梅作了个手势,那是个只在真正的朋友间通行的手势,它的意思是:我们有缘。它是那种只表达内心抑制不住的喜悦的手势。在这之间,肖茹仿佛变成另一个人,她秀美的眼睛亮晶晶的。

贾梅还了一个同样的热情手势,完全是不由自主的。这个手势从此就在她们之间通用了。外人永远不会理解这一个简单的手势里包含的千言万语!

九、美丽的疏忽

有一阵,我们班的女生很热衷于作那种测试心理的选择题,比方说,题目为:你认为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是什么,后面现成地附有十几种选择,最后的紧要关头的几页才是综合评价,对不同选择的人的不同的心理素质进行分析。

对这道题,大家的选择五花八门。有人选战争可怕;有人认为身患绝症--癌或者爱滋病之类最吓人;林晓梅不假思索地选了:默默无闻最可怕。后来对照后面的分析,发现最怕默默无闻是有野心的表示,所以她又重新换了大路货的假的选择,把锋芒藏了起来。

我选的是:天下误会最可怕。大家都笑我轻飘飘。分析中是这样说我的:这类人单纯、真诚,生活经历不丰富!啊,我跳起来--天地良心,我遇到的坎坷还不算多吗?

‐‐摘自贾梅日记

有时候一个平凡的开头可以引出一个美丽无比的结局;而一个辉煌的开头则可能有个淡而无味的结果,世界的事就这样常常走样,谁都无法控制。

寒假过后不久,有一天,贾梅班里发生了一件极其古怪的事,传达室送进来一份鼓鼓囊囊的信,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初一(2)班王小明收。贾梅班里的王小明收到信,拆开一看,忙不迭地把信甩在课桌上,仿佛那情像螃蟹似的会钳人。

王小明是个瘦弱的女生,头发黄拉拉的,胆子特别小,在班里无声无息得像一棵糙,举止绝对谨小慎微。她甩了信后,紧接着眼圈都红了:&ot;这,这是怎么回事!&ot;

那个邱士力一见有新鲜事,就挤在最前头,他捡起信,说:&ot;咦,虚张声势干什么?明明是写着你的姓名!&ot;

&ot;反,反正不是我的,我不会有这种信。&ot;王小明摆着双手,一副孤苦无告样,&ot;有人冒充我!&ot;

大家议论纷纷,有人猜是情书,有人说可能是恐吓信。结果,邱士力环视一下四周,猛地抽出那信,大声念起来:&ot;&039;王小明同学:你的稿子收读--&039;咦,你投稿了?&ot;

&ot;我怎么会投稿呢?&ot;王小明苦兮兮地说。她的作文别具特色,可就是怎么也写不长,老师总批评她一篇文章才十句话,只有开头和结尾,没有中间部分,又屡次在谈文章简洁和单薄之区别时,把她的超短文章作为反角来评点。

既然是天上掉下来个假的王小明,大家也就毫无顾忌了,不仅传开了那封退稿信,还名正言顺地把稿子也抽出来念了一遍。稿子写的是,一个很孤独的男生,他想找男生作朋友,但发现大家都平庸;他想和女生交朋友,但女生个个都喜欢品学兼优者。

&ot;这是个傻瓜写的!&ot;邱士力说。然后,就把这封无头信扔进讲台下的抽屉。

这封古怪的信很快就被大家遗忘了,因为它不值得多去浪费脑细胞,也许它应该这样在抽屉里呆上几年。

一天,轮到贾梅值日,她在整理抽屉时,又发现了这封信。她掂着沉甸甸的信和稿,细细地看着信封,忽然恍然大悟;她们是二中,而信封上写的是一中,只是上面沾上了一个小墨迹。这个错误犯得多么微妙,太有水平了!

贾梅想起文章中的那个愁眉不展的主人公。不知怎的,她断定一中的那个王小明一定是在写他本人。一个男生肯说出心里的悲伤,这令人感动;同时,因为有了具体的人,她也就对他产生了一点敬佩:他敢于去投稿,凭这一点就证明他是个尖子!

贾梅对那个一口气写几千字长稿子的王小明突然有了好印象,她想,他说不定急巴巴地伸长脖子等回音呢!世界上不该有这种辜负人的事。所以她写了封信谈这篇稿件的流浪记,末尾也没忘记写上&ot;祝你早日成功&ot;这样的话,以及加上好几个惊叹号,便把信夹在那篇稿子中一起寄去一中。

她寄完信就把这事忘了,因为是她亲手为这事写上句号的。如果许多年后,爸爸有了个叫王小明的作家同事,她也许才会隐约想起这次的交往。

春季运动会上,贾梅是班里的啦啦队骨干。她体育不行,但嗓子可以吊得又高又响,有这方面的天赋,不用是可惜的。运动会期间,校门敞开着,进进出出的人很多,还有家长来助兴。正在四百米接力赛拉开战幕的关键时刻,贾梅听说有人找她,让她马上去传达室。

她往贾里班的阵地看看,只见哥哥正偷偷地往这边扫视,十二分的形迹可疑。过去,哥哥就常常干这一类恶作剧;加上刚才他已经给妹妹画了张漫画扔过来了,讽刺她像个大叫驴。他们1班丢了几项冠军,他恼羞成怒!贾梅觉得有理由怀疑他是在施行&ot;调虎离山计&ot;。因为此时1班正和2班在比赛,正是啦啦队发挥作用的黄金时刻。所以贾梅一动不动。

待到运动会结束,贾梅哼着歌路过传达室时,传达室的老伯伯见了她说:&ot;喂,你不是贾梅吗?有个人来找你,等了两个小时了!&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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