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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第1页)

谢庸细听,虽荒腔走板,却也能听出就是刚才的《清平调》!

看她那街头小儿一般无赖的样子,谢庸到底无奈地笑了。

到了家门口儿,谢庸才知道这花儿是给自己家买的。

抱着两盆可抵她半月薪俸的花,谢庸想了想,问周祈:“周将军前阵子说丰鱼楼请客,不知道还做不做数?”

周祈:“……”

“某知道将军是言必信,行必果的君子……”

周祈咬咬牙:“行!明日中午丰鱼楼,叫上小崔。”

谢庸轻笑:“多谢。”

然而周祈到底没请这顿饭,南边青龙坊旁出事了,一个亥支的兄弟来报,一只野狗叼着一块新鲜带肉的人骨。

第61章穷街陋巷

周祈拿着从狗嘴里抢出来的肉骨头,翻来覆去地看。

能看出来,这是一段上臂骨,骨头上还残存一点破破烂烂的皮肉,皮肉有弹性,虽脏污得厉害,却也能看出肤质颇为细腻;骨头上端断口整齐,是利刃留下的痕迹。周祈把这段骨头与自己胳膊比一比,差不多长。

只这样一段残骨,实在看不出什么,周祈放下它,等仵作来验。

“那狗呢?”周祈问。

亥支负责这一片儿的叫冯七郎。因周祈随和,兄弟们在她面前都不拘束:“老大,那毁尸犯们跑得太快了,转眼就四散没影儿了。怎么?还得治它们的罪吗?”

周祈没什么威严地瞪他一眼:“找狗是看能不能顺藤摸瓜,找到剩下的尸骨。”

冯七郎满脸难色:“这可不容易,这附近尽是野狗,街曲里,山坡子上,曲江边儿,树林子里,一群一伙的到处乱窜。我认人还行,认狗……”

周祈存着点万幸,亥支的人多少都有点功夫,夺这骨头时,兴许顺便逮住了那狗,如今看来只得作罢。

冯七郎是在青龙坊、敦化坊中间的大街上发现这尸骨的。这里属万年县,在长安城最东南,紧挨着曲江池。虽然节庆时曲江繁华热闹,江边儿又有皇帝的芙蓉园和几处贵人别业,但这东南诸坊其实很是闲僻。

这最靠南的三排里坊被称为“围外地”,住户稀少,且住的多是贫民,并不比朱雀大街那边长安县的西南诸坊好。

长安城东高西低,有原有坡,这附近就有个坡子,绵延于青龙、敦化旁边儿的立政坊、修政坊中,坡上少人家,又有杂树林。

带了陈小六等常驻兴庆宫的来,干支卫亥支本在东南诸坊的还有几个人,周祈把他们都撒出去,一边查找失踪人口,一边查看附近的山坡子、小树林等地方,至于查看曲江边儿大片的园子林子,就不是周祈这点人能干完的活儿了。

周祈这边还没得到什么消息,崔熠和谢庸便到了,同来的还有大理寺仵作吴怀仁,并京兆府和大理寺衙差们。

吴怀仁今天见了周祈倒不心虚,因知她有正事做,没空儿教自己练拳。

吴怀仁举着那尸骨看了半晌,又用净水把骨上脏污洗去,看一看,对谢、崔、周三人禀道:“这是上臂骨,虽看不出血坠,但据其新鲜程度看,死者死亡不会超过三日。”

“臂骨上缘有利刃伤,应该是刀斧,剑和匕首不行。看断口儿,凶手很有把子力气,且动手时不犹豫。”

“根据骨长推断,这死者身高在六尺五寸到七尺之间;骨头并不粗壮;骨上带有零散皮肉,有弹性,洗净了细观,颇为白皙细腻。这样总起来看,死者极可能是个女子——自然也可能是个年轻力薄、身量不很高的男子。”

这么一块被狗啃烂了的尸骨,哪怕是吴怀仁这样的仵作,也只能看出这些:“看能不能再找到旁的尸骨吧。”

吴怀仁又问周祈,“周将军,能从那狗上顺藤摸瓜吗?”

周祈摇头,把狗的事与他们说了。

“为何这附近这么多狗?”崔熠诧异。

“起初是因为偏僻,住户养狗以看家护院,但狗又生狗,住户养多无用,又费粮,自然就扔了,这狗就成了野狗,野狗再生狗,就越来越多。”透过坊门,谢庸看向青龙坊内,房屋破烂低矮,街道坑坑洼洼,两条狗趴在路边儿上晒太阳,“若不是有人捕杀吃肉,这狗还远不是这个数儿。”

崔熠那样的出身,虽当了京兆少尹这两年,已略知民生,却如何知道这穷街陋巷里的细节,想了想,点点头。

周祈与谢庸、崔熠说了自己的安排:“这附近着实荒凉,又是土坡子,又是树林子,又是河沿子的,比方说敦化坊里那小片儿榆树林,就是埋尸藏尸的好地方。若这尸骨被埋在这些地方,因埋得浅,被狗刨了出来,肯定有痕迹,我已经让我的人去搜了。若找不到,恐怕还得去搜曲江边那一大片园子林子……”

崔熠点头,当下便要派人去协助一起搜找。

“且等一等,这坊里无人的旧宅也不要放过。”谢庸道。

周祈看他:“这附近可埋尸的地方这么多,会有人去旧宅子里埋尸?这若不是自家旧宅,就得翻墙撬户;若是自家旧宅,埋在里面,到底也是个麻烦。”

以周祈从前的经验,嫌犯们犯案,与买卖东西有些像,都是能少花就少花,能多得就多得。不管是选择杀的人、还是杀人的办法,抛尸之地,都能省时间就省时间,能省力气就省力气的。比如抛尸,若在僻静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差不多没人会再费事把尸首埋起来。再比如女子杀人爱用毒,男子杀人多用器物,其中不太强壮的喜绳索,强壮的就爱用刀剑,无非是因为力气大小不同,选用最方便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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