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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陈默冲到桥上,向那小小的内河望去。下边黑漆漆,什么都看不见。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报警。而他才刚刚掏出手机,就听见水里哗啦哗啦的几声,紧接着,一个黑影像水鬼一样陡然冒了出来,下飞快地游到了岸边。那家伙抓住岸边的桃树枝干,“啪”得一下就蹬了上来,身手极为敏捷。最后,陈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三步并作两步走上斜坡从桥头的立柱旁转了出来。

陈默的手机还抓在手上。

那个人湿答答地站到他的面前。红色t恤黑色运动裤,还有一双已经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运动鞋。

少年有着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他看着陈默,张口就是:“同学,帮个忙,我失忆了。”

陈默眼皮子抽了一下:“……”我信你奶奶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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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穿越者林燊在18岁之前恣情享乐,而18岁那年,林家真正的儿子回来了,他才知道,自己穿进了一本耽美小说。小说里的主角受就是这个真少爷林乔楠。

林燊是保姆的儿子,亲生母亲狸猫换太子,让他享受了18年不属于他的生活。他被丢出林家。

无处可去的林燊必须养活自己,还有……

自己三年前捡回来的男人。

“我一无所有了,要不,咱俩各走各的阳光道?”

男人一把将他按在墙上:“说好的养一辈子呢?”

看着男人雕刻般的面容与身材,林燊吞了吞口水:“养……当然必须养!”

只是后来,特么说好的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穷光蛋呢?怎么变成了主角受那个狂拽酷霸帅的豪门白月光?

陆炎二十二岁最狼狈的时候遇上了十五岁的林燊,无论他是林家大少,还是保姆之子,他都宠他一辈子。

第2章

真正失忆的人该是怎么样的,陈默不知道。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好歹狗血电视剧看过那么多,陈默敢拍着胸脯保证,失忆的人绝对不是眼前这位这样!

只见少年神情自若,毫无惊慌与害怕,仿若“失忆”是家常便饭。

这家伙要是真失忆了,他就把“失忆”两个字写在纸上吞下去!

少年向陈默借一百块钱。

陈默估计他是要去网吧里过通宵,顺便在游戏里氪点金。真是个生活颓废精神贫瘠无理想无道德的社会小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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