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迅速恢复镇定。
它相信一道门。它必须找到那道门。那道门是一条路,通往……通往……
那道门就是路本身。
很好。
想应付你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黑体字永远是最好的办法。
它粗暴地拽着马的脑袋转了半圈,策马向前和向下走。在复杂的迂回道路上又走了几分钟,它们终于来到谷底。电僧一时间陷入惊恐,因为干涸的棕色土地上积了一层细细的尘埃,它发现这层尘埃确实是泛着浅棕色的粉色,河岸上尤其明显,这条河每逢雨季就会在谷底奔涌,但在炎热的季节只是缓缓淌动的泥泞涓流。它跳下马,弯腰去摸粉色的尘埃,让尘埃在手指之间滑过。尘埃颗粒非常细,手感柔软,摸起来舒服,像在摩挲它自己的皮肤。颜色也很像,只是比它皮肤的颜色略浅了一点。
马在看它。它意识到‐‐尽管稍微有点晚‐‐马肯定渴极了。它自己也渴极了,但一直尽量不去想渴这件事。它解下鞍座上的水壶。水壶轻得可怜。它拧开盖子,喝了一口,然后拢起一只手,倒了些水在手心里,拿给马喝,马贪婪地一下就舔干净了。
马抬起头,继续看它。
电僧哀伤地摇摇头,拧上壶盖,把水壶放回去。它有一小部分意识用来保存事实和逻辑,这部分意识告诉它,这点水撑不了太久,而没有水,它和马也都撑不了太久。驱使它前进的仅仅是信仰,此刻具体而言是它对那道门的信仰。
它拍了拍粗糙袍服上的粉色尘土,挺直身体望向一百码开外的露头岩。它望着那块巨石,视线里无一丝最轻微的颤抖。尽管意识的绝大部分都坚定而毫不动摇地相信巨石背后有一道门,那道门将是它的路,但大脑里理解水壶现状的那一小部分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以往的种种失望之事,因而用一个虽然微小但足够刺耳的音符来提醒它。
假如它选择不过去亲眼看一看那道门,那么它就可以继续相信那道门直到永远。那道门将成为它生命(它剩下的一丁点生命,理解水壶现状的那部分大脑说)中的定海神针。
但假如它走过去朝拜那道门,但门不在那儿……该怎么办?
马不耐烦地嘶鸣一声。
答案当然非常简单。它有一整块电路板专门用来解决这种问题,事实上这正是它的核心功能。它会转而相信自己在那里发现的随便什么事实。信仰这东西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就算门不在那儿,门也会依然在那儿。
它鼓起勇气。门会在那儿的,它必须朝门走去,因为那道门就是它的路。
它没有上马,而是牵着马向前走。这条路不会很长,它应该谦卑地走向那道门。
它勇敢地挺胸抬头,庄重而缓慢地向前走。它走近那块露头岩。它来到巨石旁边了。它拐了一个弯。它望向前方。
门就在那儿。
马不得不承认,它非常吃惊。
电僧敬畏地跪倒在地,手足无措。它做好了一切准备来应付其族类习惯性面对但绝对不会承认的失望,却完全没料到会见到这样的结果。它盯着那道门,陷入彻彻底底的系统故障。
它从未见过这样的一道门。它知道的门全都是精钢加固的庞然大物,因为那些门需要保护里面的录像机和洗碗机,还有必须相信一切的昂贵电僧。这道门非常简单,一扇小木门,尺寸和它的身体差不多。一扇电僧尺寸的门,漆成白色,在一侧稍微不到半中腰一点的地方,有个稍微有点凹痕的黄铜门把手。门就立在岩石地面上,无论是来源还是用途都无从解释。
惊愕的可怜电僧不知道自己从哪儿冒出了勇气,摇摇晃晃地爬起来,领着马,战战兢兢地走向那道门。它伸出手触碰门。没有警报响起,它惊愕得向后跳了一步。它再次触碰门,这次动作稍微坚决了一点。
它让一只手缓缓落在门把手上‐‐依然没有警报。它等了一会儿,确定没问题后开始转动门把手,动作非常、非常轻柔。它感觉到传动装置松开了。它屏住呼吸。什么也没有发生。它朝着自己的方向拉开门,门很容易就开了。它向门里看,和外面的沙漠烈日相比,走廊里实在太昏暗,它什么也看不见。最后,讶异得濒临死亡的电僧终于走进那道门,牵着马。
几分钟后,一个人影‐‐刚才坐在旁边一块露头岩的后面,所以不在电僧的视野内‐‐搓完脸上的灰土,站起身,伸展四肢,拍着衣服走回那道门。
第六章
在上都,忽必烈汗曾
下令造一座堂皇的安乐殿堂:[1]
朗读者所属的学校显然认为要彰显一首诗的严肃感和伟大性,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傻乎乎的声音去朗读它。他的声音时而高飞,时而俯冲,扑向那些字词,直到它们不得不弯腰闪避,抱头鼠窜。
这地方有圣河亚佛流奔,
穿过深不可测的洞门,
直流入不见阳光的海洋。
理查德放松身体,靠在椅背上。他非常熟悉这些字词,圣塞德学院英语文学系的任何一名学生恐怕都是如此。这些词毫不费力地落入他的脑海。
人们非常严肃地看待学院和柯勒律治之间的联系,尽管诗人出了名地喜欢借助某些药品消遣取乐,而这部伟大篇章就是在药物作用下的梦境中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