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喻背着背包从家里出来,蓝天,白天,鸟叫声,春天的气息啊,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她伸了个懒腰,然后就开始冲着公交站台跑。
这是她现在每天必做的事,上班。
老实说,不管是前世的阮清清,还是现在的阮喻,都对艺术有着独到的理解。
阮清清从小就很聪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在她几岁的时候就能三步成诗,后面更是能和其他有才学的才子对诗做词。
不过可惜,她没出生在一个好年代,那时候就对女人有约束,让她去不了学堂,只能跟着表哥偷偷学习。
后来她嫁给裴向岚之后,因为他经常冷落她,时常都不来她的这个院子,阮清清就找来了许多书籍,在自己的小院里很享受的看起来,裴府的人看到她都是弃妇了,也就没人会说什么,权当是让她在打发时间,反正就一个女子,也掀不起什么水花来。
那段日子,对她来说还真是她最开心的日子呢。
好了,前程往事过去了就过去了,现在是全新的阮喻,她现在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天分去设计衣服,简直不要太棒了!
当然现在还是个小职员,还没有成为大腿子。没事没事,时间还长着呢,况且能和这么多前辈一起工作,这对于她来说就是赚了啊。
想到这里,阮喻就笑着上了早班车。
公交车上经常会播放一些新闻,阮喻本来是不会看的,今天倒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盯着上面的屏幕看,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什么指引她似的。
直到她看到了一则新闻。
本市发现了最大的古墓群,据考古专家透露,此墓的主人是距今一千多年的裴相裴向岚。
除了他的陪葬品中有许多价值连城的宝贝之外,他的尸身不腐成了当下最吸引人的看点。
阮喻打死也想不到,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人,竟然在这小破电视上见到了。
裴向岚,他的尸身真的和活着时候没什么两样。
“天杀的,真是冤魂不散,这也能见到?!”阮喻吐槽道。
话是这么说,可是当她在屏幕上看到他的时候,阮喻竟然又没忍住的落下了一滴泪。
她为什么会哭啊,明明听到他是英年早逝,就证明他也活得并不好。而且看新闻里描述,在他死后,裴家也慢慢落败了,她应该高兴,不是吗?
是的,阮喻应该高兴,等她下班,她就去开啤酒庆祝!
车到站,阮喻走下了车,此时的她颇有些心不在焉,走在路上差点撞到一个人都不知道。
等她抬头,竟诧异的睁大了双眼。
眼前这个人不是别人,竟是裴向岚。
她当然以为自己见鬼了啊,当场就叫了起来。
“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