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想跑也跑不掉,她除了悔不当初,还要在男主的注视下,硬着头皮、小心翼翼的撇清关系:“我、我什么时候失忆了,我怎么不知道?”
她是真的对失忆这个设定一无所知,而且严重怀疑原主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原主不但没有留给她任何相关记忆,身边的人包括盛总也对此只字不提——放在十年前,莫名其妙失忆绝对是很严重的病症,哪怕现在痊愈了,她穿过来这么久,跟原主娘家和婆家也都保持联系,他们不可能问都不问一句。
大家都不提,多半就是没有这个事。易漫如觉得最大的可能,是原主用失忆的借口把男主甩了。
说不定靳斯年自己也猜到了,所以才会借着她主动送上门的机会兴师问罪。
说来说去都是她自己作死,易漫如又开始悔不当初了。
“分手的第二天。”靳斯年还在耐心十足的跟她讲述“失忆”的细节,“我去你们学校找你,想要问明分手原因,若是可以一起想办法解决,也没必要走到那一步。但是你告诉我,你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醒来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都记不清我们在一起经历的那些事,也完全忘记了对我的感情……那时候你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陌生人,跟现在很像。”
易漫如:……
无语半响的易漫如当机立断起身鞠躬,诚恳道歉:“对不起。”
哪怕她再想站原主,也觉得这过于离谱了,好歹是在一起那么多年的初恋,分手也要找个体面的理由,大家好聚好散,简单粗暴丢出失忆当借口也太伤人了,难怪那么绅士的男主被刺激成这样。
如今她代替原主给人好好道个歉,只能算是基本操作,靳斯年若是不想原谅也正常,易漫如已经有心理准备了,但是她万万没想到道完歉抬头,就对上一张笑得如沐春风的俊颜,“没关系,我有点相信你是真的失忆过了。”
易漫如:……
啧,好好的男主说傻就傻了,简直造孽。
第三十二章(两章合一,补更)易漫如……
虽然男主说傻就傻让易漫如倍感唏嘘,不过死道友不死贫道,他愿意相信原主随口胡诌的失忆借口,总比觉得当年被甩了忿忿不平跑来跟她秋后算账这个结果强。
靳斯年就算不是男主,也是正儿八经的豪门总裁,找她麻烦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她是完全没有还手之力的。
而且真到了那一天,她指望的救命稻草盛总也也未必肯帮她,盛启霖要是知道妻子当年那样冷酷无情玩弄了别人的感情,不当场跟她离婚撇清关系,都能称得上是绝世好丈夫了。
总之,易漫如自己就是这件事的既得利益者,谁都可以吐槽原主渣,唯独她不能,所以眼看着靳斯年有见好就收的意思,她连忙放下这让她无比尴尬的失忆事件,赶紧转移话题,“柳政明说你这两年生意也渐渐转移回来了,那这次准备在国内待多久?”
靳斯年也很配合的回答,“应该会待一两个月吧。”
易漫如算了算时间,有点惊讶:“那不是就是一个人在国内过年了?”
说到这里,易漫如不禁又想起了跟原著有些出入的那些小细节。
小说里的靳斯年从小在英国生活和成长,他家是真的很有底蕴,传承超过了三代,祖辈甚至在旧朝有些名望,放在小说里用豪门贵族来形容一点不夸张,身为贵族小少爷的男主从小就享受着贵族学校精英教育,大学就读的是全球顶尖名校之一的剑桥。
按理说,男主作为土生土长的华裔,毕业后接受的家族企业重心也都在放在欧美那些发达国家,正常情况是跟国内的女主扯不上关系的,不过男主的母亲还是哪个亲近长辈对祖国有很深的挂念,具体细节易漫如也不记得了,反正男主受这位长辈影响也对故国有了感情,不但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书写和理解也都跟国内长大的人没什么区别。
这大概就是主角光环吧,男主用英语和中文都像母语一样溜。
靳斯年接受家族企业的时候,国内改革开放初见成效,已经开始有嗅觉敏锐的商人来这片广袤的土地掘金,对祖国有孺慕之情的靳斯年便也以投资的名义来过几次。
随着对国内的了解越深,以及超出预期的投资回报率,靳斯年在国内的投资力度越发加大,为了打理这些产业,待在国内时间自然也越来越长,后来遇到了真命天女沈亦欢,更是直接就在这边安了家。
不过在决定向女主求婚以前,靳斯年好像还是在英国的时间居多,至少节假日是要回去陪伴家人的,以至于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女主为以后可能要跟他去英国定居的猜测犹豫了很久,甚至差点因为放心不下国内的父母而向男主提出分手。
后来男主为了爱人选择在国内定居的情节,不知道感动了多少读者。
易漫如当初也是泪眼汪汪的一员,所以时隔多年还能依稀记得这个细节。
可如今靳斯年都还没跟沈亦欢确定关系,就要抛下家人独自在国内过年呢,这让她如何不惊讶?
“我父母应该也会过来,我们准备春节期间去为外公外婆扫墓。”靳斯年说着又看了易漫如一眼,“你过年回老家吗?”
易漫如还在想男主一家土生土长的华裔,竟然记得扫墓这么传统的活动,也太接地气了吧,原著怎么一句也不提啊。因为想的太入神没注意到男主看自己的眼神,她下意识回道,“肯定要回s市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