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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1页)

人生到底是从哪一刻开始走上另一条路的,他实际上已经想不起具体是什么时间了。

只记得二十郎当的年岁,偶然的一个机会,就一头扎进了古董行。

一开始只是好奇,后来也跟着走南闯北的老头涨了些见识,天南海北地到处淘货。

他不为财,出手大方,又有见识。

很快在圈子里闯出名气。

那真是意气风发的年月,留着一头及肩的头发,提一个深咖色的老旧皮箱。一件风衣,一双皮靴,就是他的全部家当。

在路上呼朋引伴,喝最烈的酒,一路引吭高歌。

当然他也上过当,在阴沟里翻过船,打过架,也挨过打。

要说起来,他遇上向毅那年,正好是落拓失意的时候。

彼时被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出卖,赔进去了一大笔钱,又不好意思伸手找家里要,就典当了他前两年收罗的所有东西,赔得是一无所有。

初见向毅那会儿,他就看这男人不太顺眼。

倒也不为其他的,大概是长得好看的看见另外一个长得更好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中二情绪作祟。

那会儿的向毅标准少爷做派,人群环绕,矜贵奢靡。

笑起来嘴角带着坏,一看就是个一肚子算计的家伙。

他们偶然结识,周边的人都对向毅阿谀奉承,背地却也说这人心狠手辣。说他是国内最大轮船制造商的儿子,母亲早死,家里那些八卦真要细数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但那会儿的林三儿从来不懂掩藏自己,合得来就是朋友,合不来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他把向毅归结为合不来那伙人,偶然碰上了,话都懒得搭理。

偏偏这样的态度,却引来向毅的一再招惹。

年纪相当,一个不耐烦,一个就爱看他不耐烦。

被惹急了,拎着箱子横跨大半个国土,那人也能随后追上来。

当时的林正军如此赤忱直白,被追着跑得久了,也觉得自己过分。有了这点愧疚,同路时也愿意和姓向的聊聊。

这聊得深了,就发现自己实际上也没多讨厌对方。

他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审美一致,谈天说地惊人的契合。

短短一年时间,林三儿承认了这个朋友。

甚至他觉得是最好最好的那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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