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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强势(第1页)

“曹尼玛,找死是不是!”

“妈的个比,大哥,动不动手!”

“。。。。。。”

骡子的小弟叫骂不止,但因为没有骡子的吩咐,还没有人主动动手。

唯独炳杰从椅子上迅速起身,他抽出随身携带的一把蝴蝶刀,挡在宋可的面前。

“你再走一步试试!”

刀指着宋可的鼻子,眼神冒着凶光,呵斥道。

就在宋可停下脚步的同时。

在他身后,那两名紧跟而上的小弟,同时从腰间抽出了手枪,指向炳杰。

宋可不是傻子,他敢四个人来劫持穆山县本地大哥骡子,还是当着对方四十人的小弟面,就证明,他是有备而来。

枪,就是他的底气!

“有枪了不起吗!我这么多兄弟,你能有机会开几枪!”

炳杰出头被枪指,骡子这位当大哥的,也不能再退缩到弟兄们的身后,他从座位上站起身,冷着脸看向宋可:“我不想得罪哪吒,放下你们的枪,离开这里,大家所有恩怨一笔勾销,不然,也别怪我不给哪吒的面子!”

骡子自认为强势的一番话,听在宋可四人耳中,如此笑话。

“呵!”

回复骡子的只有宋可的一声冷哼,甚至没有理会骡子。

“我不喜欢有人指着我的鼻子,何况你还用了刀!”

宋可目光集中在炳杰的眼睛上,淡漠的说出这一段话。

“怎么样,让你的人开枪崩了我呀!”炳杰丝毫不服气,挑衅似的迈前一小步,将刀逼的更近。

这里是穆山县,他们的地盘,他有自信对方不敢开枪。

枪在大陆,是明令禁止的禁品。

用刀伤人,与持枪伤人,是两种概念,他不信对方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伤人。

更不信,他们敢在穆山县的地界伤人。

因为穆山县他们才是地头蛇,有官方的照应。

“搞你,用不着枪!”

宋可嘴角微微掀起一抹自信的弧度,下一刻,他突然偏头,在偏头的同时,双手抬起,一只手捏向炳杰的手腕,另一只手抓向刀柄。

宋可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军人出身,夺刃的技巧,早就炉火纯青。

对待炳杰这种江湖小混混,更是手拿把掐,短短一瞬间,炳杰还来不及反应,他手中的蝴蝶刀就已经被宋可攥在了手心里。

在外人眼里,宋可只是做了一个双手交叉的动作,来不及看清,刀,就已经易主。

炳杰大惊失色,想要退后远离宋可。

为时已晚。

宋可左手依旧按着炳杰持刀的右手手腕,另一只手,将蝴蝶刀在手中旋出一个漂亮的刀花。

‘噗’

下一刻,刀,直接扎穿了炳杰的手掌。

“我说了,我不喜欢别人指着我。”

宋可松开手,擦了一下手背的溅到的血迹,淡淡说道。

宋可动作华丽迅速,像一场即兴的武打电影。

所有人,都沉浸在宋可绚烂的表演中。

“啊!”

直到炳杰一声惨叫响起,大家才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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