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要两三年吧。”他轻声说,“路途有点远,坐船都要两三个月的。”
她又“哦”了一声,语气闷闷的。
“也许会更久,如果……”他本想说,如果我回不来,你就别等我了。话到了喉咙口,偏生说不出来。
“如果什么?”
“如果等太久,你会不会认不出我来?”他抬起头。
“怎么会?”她眼珠一转,“除非你吃成了一个大胖子……”
他给她逗笑了,“才不会!”
她手背在身后,迈出两步,“三年后……我就十六了,那时肯定会比现在更漂亮,你可不能认不出来哦。”
他一眨不眨地望着她,像是想把这一刻烙进心里。
“五妹妹,”他没头没尾地问:“你能……和我拍一张照片吗?”
她愣住。
“我爹请了罗特先生来,他带了新的相机……”他解释:“应、应该可以拍得很漂亮。”
“好啊,不过我要两张,一人一张。”
也许是长大的姑娘有些羞涩,合照时他靠近一分就挪开一分,罗特先生哭笑不得:“你们,都要走出镜头了!”
他鼓起勇气,一把搂住她的肩,下一刻,镁光灯耀亮了一切。
回忆戛然而止。
沈一拂抬指将相框背后的扣环旋开,取下照片,翻转过来。
背面有三列娟秀的毛笔字。
想乌衣年少,芝兰琹发,戈戟妘横。
等君归。
妘婛。
这是离开北京那日,交换照片时赠予他的字。
也他手中仅存的合照了。
废了四五张宣纸,云知总算完整写完一份检讨书。
琢磨了半天,她勉勉强强列了自己三宗罪——不该招惹权贵之子、不该眼睁睁看着同学打架而不劝架以及不听校长劝诫非要求情。
光这些,也就凑合了五百字,后头是用来明校志、表决心的。
云知想,虽然沪澄写检讨用毛笔的传统着实奇特,但比起握了不久的钢笔而言,反而毛笔更为顺手,就不知宁适的五千字是不是要通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