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经济一元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妇女观
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揭示了某些十分重要的真理。人类不是动物,而是一种历史现实。
人类社会是一种非自然的生成体‐‐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同自然对立的。它不是被动地服从自然存在,宁可说它是按照本身的意愿接管了自然的控制权。这种超越本分的行动不是一种内在的主观行为,它是在实践活动中客观地完成的。所以,不能只把女人看成是一个性的机体,因为在生物学的诸种特性当中,只有那些在活动当中能表现出具体价值的特性才有其重要性。女人的自我意识不是由她的性征专门确定的:它反映了取决于社会经济组织的处境,这种处境反过来又表明了人类所达到的技术发展阶段。如我们所见,从生物学上讲,女人具有下面两个主要特性:她对世界的把握不如男人广泛,她受物种的奴役更深。但是,这些事实呈现出完全不同的价值。在人类历史上,对世界的把握从未依靠过一个裸露着的身体:手的五指已经在预示用以增强力量的工具即将出现。我们从史前远古时代留下来的证据发现,人始终是武装起来的。在挥舞大棒以捕捉陷于绝境的野兽的时代,女人的柔弱身体的确形成了极为明显的劣势:只要使用工具需要付出的体力稍微超出了她力所能及的程度,就足以让女人一筹莫展。然而另一方面,技术却可以消除男女体力上的不平等:只有需要才能使富足的体力产生优越性,体力过强并不比体力适度更好。因而对许多现代机器的控制只需要部分体力资源。如果所需要的最低限度没有超出女性的能力,就此项劳动而言,她和男人就是平等的。当然,今天大量显示出来的能量可以靠按电钮来控制。至于母性负担,则随着国家习俗的不同而表现出多种多样的重要性:如果女人被迫多次怀孕,如果她被迫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抚养孩子,那么这种负担就是摧残性的。但是,如果她的生育是出于自愿,如果社会在怀孕期间给予她帮助并关心儿童的福利,母性负担就是微不足道的,而且随着劳动条件的适当调整,这种负担可以很容易得到抵消。
恩格斯根据这一观点,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回顾了妇女的历史。他指出,这一历史主要有赖于技术发展史。在石器时代,土地归氏族全体成员所有,原始体犁的不完善限制了农业发展潜力的发挥。所以,女人的体力对庭园种植业是胜任的。
在这种原始的劳动分工中,两性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两个阶级,这两个阶级之间是平等的。男人狩猎捕鱼,女人则留在家里。但家务劳动也包括制陶、编织和庭园种植之类的生产劳动,因而女人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铜、锡、青铜和铁的发现以及犁的出现,农业的范围扩大了。开垦林地和农田耕作需要集约劳动。于是男人便求助于其他男人的劳动,这使一些男人处于奴隶地位。于是出现了私有制:男人成为奴隶或土地的主人,也成为女人的拥有者。这是&ldo;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rdo;。这一点应当由旧的劳动分工的瓦解来解释,而这种瓦解是发明新工具带来的后果。&ldo;从前保证妇女在家庭中占统治地位的同一原因‐‐妇女只限于从事家务劳动‐‐现在却保证男子在家中占统治地位;妇女的家庭劳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已经失去了意义‐‐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rdo;咱而,母权让位于父权,财产由父亲传给儿子,不再由女人传给她的氏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父权家庭的出现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在这种类型的家庭中,女人处在被征服者的地位。处于主权地位的男人沉溺于淫乱之中,放荡不羁,其中包括和奴隶、妓女通奸,或者实行一夫多妻制。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当地习俗尽一切可能造成了相互性,妻子就会以不忠进行报复-一婚姻通过通好得以自然实现。这是女人反抗把她关在家中当奴隶的唯一方式。是经济压迫造成了让她处于被征服者地位的社会压迫。在男女两性在法律上享有平等权利以前,平等地位不可能重新确立;但要获得这种政治权利,全体女性就必须参与公共行业。&ldo;妇女的解放,只有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rdo;
因此,女人的命运同社会主义的命运是紧密相联的,倍倍尔在论述妇女的伟大著作中就这样指出过。他说,&ldo;女人和无产者同样受到跃随&rdo;。两者同样由于经济发展而获得解放,而这一发展是机器所引起的社会动荡的结果。妇女问题被归结为她的劳动能力问题。女人在技术与她的能力相适应时是有权力的,在失去利用技术的地位时,便失去了权力。在现代世界,女人重新获得了与男人平等的地位。在大多数国家,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古老父权制所造成的阻力,在妨碍着这一平等的具体实现;冲破这一阻力之时,便是实现平等之日。据苏联宣传,这在苏联已成为事实。一旦社会主义制度在全世界普遍建立,将不再有男女之分,而只有以平等为基础的劳动者。
由恩格斯概括的这一理论体系,显然比我们前面考察的那些理论体系前进了一步,但我们仍感到失望‐‐最重要的一些问题给忽略了。整个历史的转折点是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过渡,可是这一过渡是怎样发生的却没有指明。恩格斯本人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说,&ldo;现在我们对此毫无所知。&rdo;他不但对历史的细节毫无所知,甚至也没有提出任何解释。同样,对私有制是否必然要涉及对女人的奴役这一点,也不是清楚的。历史唯物主义把尚有待解释的事实当做是理所当然的:恩格斯未经讨论就假定有一条把人和财产联在一起的利益纽带。但是这种利益,亦即社会制度的起源,它的起源又在哪里呢?所以,恩格斯的论述也不是深刻的,他所揭示的真理仿佛是偶然的,附属的。实际上,如果我们不越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局限,就不可能了解这些真理的含义。历史唯物主义不可能解决我们提出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涉及到整个的人,而不是那种抽象的人的经济学。
例如,看来很显然。只有参照生存者的固有条件,才能够理解&ldo;私有&rdo;这个概念。
私有制要出现,主体就必须从开始就有一种认为自己在根本上是个体,并坚持他生存的自主性和分离住的倾向。我们可以看出,若是个体在客观上不具备实现它的实际手段,这种肯定就永远是主观的、内在的、无效的。如果没有适当的工具,他当初就不会感到有支配世界的任何力量,他就会感到自己失落在自然和群体之中,是被动和受威胁的,是模糊力量的玩物。只有同氏族一致时,他才敢考虑他自己二图腾、超自然力和大地是群体的规实。青铜的发现,使男人在艰苦生产劳动的体验中,发现自己是个创造者。他由于能够支配自然,也就不再对它感到恐惧,而且通过排除种种障碍这一事实,他获得了把自己树为自主的主动力量,作为个体去实现自我的勇气太但是假如男人当初没有这种意愿,就不会取得这样的成就。劳动的教训不会铭刻在被动主体的心中:主体在塑造和驾驭土地的过程中,也在塑造和驾驭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