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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药王仙尊洁身自好,不爱这些玩意,好友你就别勉强了,”灵宝仙尊过来,指着越无欢感叹道,“本尊记得这是谢缺卖出的极品货吧?这仙界还是他最会养美人,一个比一个有滋味。唉,还是好友和他交情好,什么样的好货色都先卖你了。”

金斐轫摆手道:“哪里哪里,他是和三十斛鲛人珠交情好。”

灵宝仙尊大笑起来:“若世间能用钱来论交情,好友便是这天下最有交情的人。来来来,让我与好友共饮三杯,共贺风月。”

金斐轫也笑了起来,命怀中少年斟满杯中酒,与灵宝仙尊共饮。

灵宝仙尊早已喝了许多,醉意微醺,斜倚桌间静听箫声,感叹道:“本尊记得当年这美人刚进门时,在合欢印的控制下陪客还不情不愿的,尝起来格外有意思,如今变得这般放浪,又是换了一种风味,可见好友手段高明。”

金斐轫摇摇头:“可惜这美人怎么折腾都不会哭,天生无泪,终究少了几分乐趣。”

宋清时听见专业问题,忍不住回答:“天生无泪可能是泪道分泌系统问题。”

金斐轫呆滞半晌,他抱着和宋清时交好的心,却实在接不上他医痴的思路,只好尴尬地笑了几声,岔开话题:“你们别看这美人浪,当年在凡间也是个金尊玉贵的皇子。八岁时被谢缺在凡间寻美时发现资质极佳,便显了神通,赠皇帝一颗延寿丹,夸其子有灵根,要收为徒弟。那皇帝老儿高兴坏了,欢欢喜喜把儿子交给仙长。那谢缺也是个妙人,他会正儿八经地把有灵根的凡人收为徒弟,哄得他们信任有加,然后骗着签下自愿做奴隶的灵契,再教粗浅的功法,待长到容貌最盛的时候烙上合欢印,将颜色永远定在最适合采摘的时候,然后卖给青楼花馆,专门床笫间伺候。

虽然大家都知道他在钻空子,但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这种贩卖奴隶的方法。”

延寿丹只能服用一次,延寿到百岁。

修士只要筑基,最少也能活三百岁,根本不需要这鸡肋玩意,多数是买给凡人奴仆服用,价钱非常便宜,只要两颗下品灵石。这样的暴利让贩卖奴隶的修士源源不绝,然而他们都没谢缺养得好。

宋清时惊讶地在记忆里发现,原身是见过谢缺的。

那年春天,原身在闭门研究新丹方,谢缺抱着个昏迷不醒的孩子来求医,那孩子是个凡人,约莫十一二岁,罕见的纯阳体质,木系灵根,而且练气到了三层,天赋秉异,竟比有些仙门世家的废材子孙还强些。谢缺说是他的新收了三年多的徒弟,跑去山中历练时,被鬼脸蛇咬伤。鬼脸蛇毒性不算极烈,但会让中毒者脸上出现各色斑斓,形同鬼脸。

原身本来不治凡人,但谢缺声泪俱下地哀求,说是自己最重要的徒弟,愿意出高价救他。原身当时心情很好,又被他哭得闹心,鬼面蛇毒解起来也容易,终于松口,命药仆赏了他两颗解毒丹,勒令不准再哭。

谢缺守在徒弟床前,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三天,徒弟从昏迷中醒来,身体已无大碍,只是脸上鬼痕需要时间才能褪去,他还是不放心,怕有余毒,硬是在药王谷赖了半个月,等徒弟脸恢复了才肯走。

那段日子里,药园里桃花开得正好,如漫天红锦。原身炼丹遇到难题时,常会坐去高处,看着桃花思考。每次,原身都会看见桃花下有个小小的身影在练剑,他早上练,中午练,晚上也练,仿佛成了和桃花共生的风景。

凡人修仙,如鱼跃龙门,千难万险,成功者寥寥可数。

谢缺总是陪伴在他身侧,满脸担忧,不是怕剑脱手就是怕累坏了身子,两人还为此争执了好几次。原身心血来潮,放出神念查探,听见那孩子对谢缺说:“师父,凡人根骨虽然比不上仙人,但父皇曾教我天道酬勤,勤能补拙,所以我要加倍努力,绝不浪费时光。”

“你说的有道理,”谢缺苦着脸,试图劝说,“你的伤还没好全,我怕你伤了身子。而且……为什么非要练剑呢?我燕山门弟子都是以乐入道,你学点箫啊,琴啊什么的岂不更好?”

“师父教我以乐声入道是很好,”孩子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但我喜欢剑,我想成为墨渊剑尊那样的人。师父放心,你教我的曲子我都熟了,比师兄师姐练得还好,绝对没耽误修行。”

谢缺没办法,只好道:“我晚些给你找对冰绡手套,你练剑的时候必须带着,晚上要用药水泡手,令双手柔软,绝不能出现茧子,免得误了后面的修行。”

孩子欢呼一声,雀跃兴奋:“师父,你真好。”

“别受伤,”谢缺轻轻敲了一下他脑门,抱怨,“你这调皮鬼,可把师父吓坏了。以后乖乖呆在门派里修行,不许去后山玩了;也不许这样没日没夜的练习,免得熬坏了眼睛。”

孩子一一应下。

谢缺俯身,轻轻地揉了揉他的头,叹息道:“你不知道师父有多重视你……”

“我知道,”孩子抬起头,认真地说:“我知道仙界看不起凡人修仙,连带着也看不起只收凡人为徒的师父。我不想给师父丢脸,所以我一定要修成金丹,向所有人证明师父的眼光没错!”

谢缺静静地看着他的脸,眼神晦暗难辨。

孩子拉着谢缺的袖摆,转过视线,不好意思地说:“无欢最喜欢师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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