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不排除有她自己受过格斗训练的成分在。
不过一个一百三十五磅重的女士,应该不是那么容易控制的。
尤其是玛莎生活在白教堂区,这里的人动不动就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斗殴。
至少玛莎肯定是比同等体重的贵妇人能打多了。
要在不遭受致命伤的情况下控制住这样一个女人,至少凶手得有点块头。
即使身高不高,这家伙的体重也绝对不会很轻。
“案发现场附近有没有发现其他证物?”
加里警官立刻回答道:“您是想问凶器吧?那恐怕没有,除了玛莎的尸体之外,现场什么都没有。”
“有没有目击者留意过玛莎的动向?”
“有几个人,不过他们提供的线索意义不大,您要亲自去问问吗?”
“当然,带我去看看吧!”
几个人暂时离开了停尸房,先往廉价旅馆的位置走去
。
“玛莎昨天晚上把自己的东西暂时寄存在了旅馆老板那里,因为她几乎每天都在那过夜,所以旅馆老板经常在她拉活的时候帮她保管东西。”加里警官说道。
玛莎白天贩卖的都是一些用碎布做成的小装饰品、缎带、丝绸蝴蝶结、假珍珠做成的首饰一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当然都不怎么值钱,而且并不算特别好卖。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玛莎发现自己的钱不够喝酒,就会把东西寄存在旅馆老板那里,然后自己靠出卖身体赚钱。
格蕾丝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种行为。
因为这通常不仅仅是个人的自甘堕落,还有环境因素的影响。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想要依靠自己过体面的生活,实在是过于困难。
像玛莎这样的女人,往往早年的时候是有家庭的。
但是当她们生了几个孩子之后,她们就会发现,劳工阶层的生活是一片无边的黑暗。
如果她们在三十岁的时候,仅仅能维持温饱,那么再过几年,随着身体状况变差,这种本就不怎么好的生活水平还会继续下跌。
于是在家里无休无止地缝着裙子、洗着衣服,一个礼拜却只能赚两三个先令的妻子们逐渐变得绝望。
或许某个孩子会生病死去,然后她们就开始酗酒,其他的孩子就会饿肚子,最后一个家庭分崩离析。
被驱逐的妇女流落街头,最后就成了最廉价的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