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三人离开丹尼尔斯别墅之后没多久,第三起案子的受害者史蒂芬小姐家附近,又发生了一起案子。
一名年轻女士被一个穿着斗篷的怪人袭击,上半身的衣服被撕得破破烂烂。
这位女士高声呼救,引来了不少人。
结果就在大家打算抓住这个嚣张的罪人时,他居然弹跳着冲进了四轮马车的通道。
一时间,马车夫们手忙脚乱地拉住了缰绳,大声咒骂,马匹嘶鸣,路上的行人也差一点被这些反应不及的马车撞飞。
等大家回过神来的时候,罪犯已经跳过了一堵九英尺高的围墙,嘴里发出惊悚的尖叫,越逃越远了。
……
“该死的罪犯!”
第二天,弗格斯探长把报纸狠狠地摔在桌面上,“哈!这家伙现在都有名号了,弹簧腿杰克!”
格蕾丝看着新的受害者笔录,越看越觉得奇怪。
“这个罪犯看起来似乎是个表现欲特别强烈的人,他专门挑这种热闹的地方下手,几乎每次犯罪都会被打断。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就好像他的目的就是上报纸似的。”
约瑟夫这时在弗格斯探长办公室的地图前标注了四个案发地点的位置。
“虽然有的案件发生在小巷附近,但是这些地方实际上都很靠近大路,这家伙的目的,估计就是引起民众恐慌,然后打乱附近四轮马车的前进方向,趁乱逃跑。”
目前为止
,罪犯除了划破了亚当斯小姐的腹部以外,就再也没能对其他受害者造成任何外伤。
作为一个罪犯,他既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
说他失败,当然是因为弹簧腿杰克的犯罪行为几乎都被路人和巡警打断了。
说他成功,则是因为他在英国的报纸上自然是名声大噪,很多杀人犯可能都没有他臭名昭著。
这家伙最近的犯罪行动,基本都集中在克莱芬教区。
正因如此,弗格斯探长决定在教区附近加派人手,并走访那些独居的男性。
因为弹簧腿杰克好几次犯案都是在白天,如果他有家人的话,恐怕很难不被发现。
经过好几天的巡查,附近似乎平静了下来。
然而就在七号当天,伦敦接连发生了两起案子,使得弗格斯探长焦头烂额。
其中一起现在看来已然无关紧要。
弹簧腿又一次袭击女士未遂,弹跳着逃跑了。
而另外一起案子,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