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他从草席上抱下来的时候,他背后的烂肉已经和草席长一块儿了,我再怎么小心,也还是不可避免,撕下他的皮肉来。”
姜偃那时,已是血肉模糊。
如果不是目睹了姜偃背后现存的伤疤,她根本没办法想象那种惨状。
可是姜偃在她心里,从来都是美玉无瑕,是完美无缺的玉人,用点力都怕将他捏碎了,他却竟然承受过如此巨大的伤痛,更因为她一时之失,就为她着了魔。
谢淳风呼出一口气,似乎也为当时亲眼目睹的情状不寒而栗。但他继续说了下去。
把人的皮肉活生生撕下来,那是怎样一种痛呢?谢淳风自幼害怕受伤,一条小口子都能让他疼得哇哇乱叫,非得让师父抱在怀里哄上一哄不可。
他虽然没感受过那疼,但后来亲自照料过苏嬴的起居。
每当看到苏嬴毫无求生意志,在病榻上奄奄一息地睁着眼,数着剩下为数不多的时间时,他总是能感觉到,姜偃很疼很疼。
姜偃说,他并不是一个勇敢的人,活着的勇气与毅力,就是为了给苏家翻案。除此以外,已经没有什么好惦念的了。
谢淳风停在他的病床前,第无数次地试图唤醒他求生的意志:“那么,耳珰的主人呢?”
一只在姜偃垂死之际,还紧握着不放的耳珰,它的主人对他的意义岂同泛泛。
姜偃的眼睑微微耷拉下来,恹恹无力地道:“是她不要我。”
无心我便休。
他不会再有任何的痴心妄想了。
元清濯想象不出姜偃说“是她不要我”的口吻,总觉得这五个字怨念颇深,像被渣男抛弃的小媳妇儿的口吻,在总是生人勿近,清清冷冷的姜偃身上,她看不到一点他会说这话的意思。
可是如果是真的,还真的令她挺心疼的,特别想把他抱在怀里说八百遍“我要你啊”。
谢淳风不知道怎的,又笑了下。
“师父医术高超,有他为姜偃每日悉心看护,他终于没死成。”他搓了搓手指,“人是死不了,可是他的腿到底落下了沉疴,一到刮风下雨就疼得厉害,最初的那大半年,根本无法从床上下来。我倒想起来一件事。”
谢淳风这时的记忆力突然变得奇佳,他微笑凝视着元清濯,在她回以困惑的目光时,他道:“姜偃第一次走出听泉府,是先帝新丧的一个雪夜,师父带他出去的,我不知道他去见了谁。”
元清濯心头一跳。
是见了她。
果然,她没有猜错,那个不声不响而来,留下一身大氅,后来又不声不响而去的人,是姜偃。
他那时走路带点跛行,很是吃力,艰难而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