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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第1页)

先聚兵,兵既聚而饷不足。于是倡为打粮之说,公然扫掠民间,掠妇女则为妻妾,掠

丁壮则为奴仆。一兵家属多者至十余人,朝廷养一兵不能并养其十余人之家属,其势

益不得不出于扫掠。而有兵之处,闾里皆空,未馘一二贼兵,先添万千兵贼。百姓嗷

嗷,无所控诉,良可痛已。不特此也,兵既有家属,势不能草居露宿,于是占民间之

居,用民间之物,兵富而民贫,兵乐而民苦。才一征调,则又有安插家小之说,拣择

瘠肥,迁延月日,势所必至。兵之恋恋室家如此,即使驱之赴敌,亦内顾之意多

而进取之意少。求其死绥立功,尚安可得?此弊不革,恐饷终无时而足,兵终无时而

可用也。1

正是由于兵不可用,当大顺军西撤、清军在畿辅地区休整之时,山东、

河南两省的官绅、土贼处于群龙无首,徘徊观望之际,弘光朝廷兵将虽多,

却麕集于江淮地区追欢逐乐,毫无进取之意。督师大学士史可法和他节制的

四镇为了掩盖内心的怯弱,在粮饷问题上大做文章。八月二十六日史可法奏

称:&ldo;臣皇皇渡江,岂真调和四镇哉!朝廷之设四镇,岂直江北数郡哉!四

镇岂以江北数州为子孙业哉?高杰言进取开、归,直捣关、洛,其志甚锐。

臣于六月请粮,今几月矣,宁有不食之卒可以杀贼乎?&rdo;1又说:&ldo;近阅诸臣

条奏,但知催兵,不为计饷,天下宁有不食之兵、不饲之马,可以进取者?

目前但有饷银可应,臣即躬率槖鞬,为诸镇前驱。&rdo;2同月二十八日,东平伯

刘泽清&ldo;奏进取之计,募数十万之兵,储数十万之饷,备马十余万,整顿器

械一二年,乃可渡河&rdo;3。那么,史可法和他的部将是不是真缺饷呢?甲申五

月建立江北四镇的时候,规定每镇额兵三万,每年供应米二十万石、银四十

万两,由于当时一石米约值银一两,所以有的史籍径直写作一镇岁饷六十万,

四镇合计每年二百四十万。这年九月十二日&ldo;东平伯刘泽清屯淮安,治府壮

丽,日费千金。总督田仰从泽清燕游,为奏请乞饷。上谕:东南饷额不满五

百万,江北已给三百六十万,岂能以有限之财供无已之求?田仰与刘泽清不

得全事呼吁&rdo;4。从五月算起,四个月发了相当于一年半的银饷,应当说十分

丰裕了。何况立镇之初还把江北一部分地方的屯粮、商税等收入拨给四镇,

怎么能说粮饷不足进取呢?

1冯梦龙《甲申纪事&iddot;叙》,见《玄览堂丛书》第一○七册。

1谈迁《国榷》卷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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