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分明之类,即使明知是谎话,杜甫也只能这么说。儿童上前线,哭死也没用,除了安慰,他还能说啥呢?
从新安到潼关的路上,杜甫碰上一幕,更是触目惊心,于是写下《石壕吏》。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看门。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戌,
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
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
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邺城即是相州。河阳,今河南安阳市。唐军败于相州战役,退至河阳拒敌。
杜甫写实,一向洗炼,画面逼真。老翁急切跳墙,老妇慌张出门。官吏捉人,老翁逃走了,以为躲过一劫,殊不知老妇也被带走。&ldo;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rdo;十个字,写尽情态。这老婆婆,勇气令人生敬意,这敬意却饱含苦悲。她的三个儿子,两个刚刚战死,为老伴她挺身而出,到军中去做饭,庶几可免一死。中国传统女性,真足以用伟大来形容。老杜只是写实,甚至有点不动声色。老妇跟官吏走了,干瘪的身影没入茫茫夜色。这情景,凸显官吏狰狞、老婆婆昂首挺胸的无尽辛酸。跳墙老翁回家的情形,杜甫不着一字,却尽在字里行间。
诗人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太阳出来,太阳落下,杜甫从一个村落走到另一个村落。村落凋零,诗人憔悴。
按唐代颁布的律令:&ldo;六十为老。&rdo;杜甫后来未能活到六十岁,是因为他心中苦难太多。‐‐为抵御苦难,调动了太多的生命能量。
他又看见白发苍苍的老头上前线了:四郊未宁静,垂老不得安。子孙阵亡尽,焉用独身完?投杖出门去,同行为辛酸。所幸牙齿存,所悲骨髓干。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老妻卧路啼,岁暮衣裳单…
诗名《垂老别》。身完:身躯完整,意为活着。介胄:战衣,此处用作动词。
子孙都死光了,老头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事实上,他为老妻活,躲不过兵役才出此豪言壮语。投杖出门去,拐杖没用了,他将拿起刀枪。他穿上了厚厚的甲胄,拱手别上官,却突然意识到,天冷了,寒风刺骨,哭倒在路旁的老妻衣裳单薄。官在上妻在下,老头在中间慷慨激昂。
他越激昂,我们越是辛酸。
笔者行文至此,心里翻波涌浪。
《新婚别》,又是别样一番凄凉: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父母养我时,日夜将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仓皇。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戍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兔丝:蔓生植物,依附别的植物生长,喻妇女出嫁依附丈夫。蓬与麻俱为低矮的草本植物,兔丝附生其上,自然长不高。久致罗襦裳:很长时间才置办成丝绸的嫁衣。
新婚的丈夫赴死地,新娘脱下嫁衣,洗去红妆,其坚决,透出天地为之低昂的悲怆。
读这样的诗,才知道什么叫生离死别,什么叫荡气回肠。
杜甫写苦难,笔底往往有豪气。豪气贯穿苦难,方有沉郁顿挫。豪气来自他的性格,他的遭遇,来自文化赋予他的非凡力量。读杜诗,不宜囿于形式,如格律之类。不懂他的内心,他的生命特质,一切都无从谈起。
白居易读懂了他,苏东坡读懂了他,所以才千方百计为庶民小民细民谋幸福。他们承先启后一路走来,竭尽全力,拓展良知与美感的空间,构建堂堂正正的中华文明。
何谓精神家园?这就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但愿今日,不要让它荒芜才好。
杜甫不唱高调,不避苦难,不走过场。他手中,既有望远镜,又有显微镜,更有透视镜。他没有观音菩萨救民于水火的无边法力,其大慈大悲,却如出一辙。
杜甫从河南走到陕西,悲悯人世间,他自己,也即将开始一生中最为遥远的大迁徙。
乾元二年(759),关中大旱,杜甫辞去了华州的职务,拖着一家人远走秦州(甘肃天水)。灾年物价高,他在华州那点俸禄,不足以养活六、七口人。尽管他工作出色,但华州姓郭的刺史总是挑他的毛病,不涨工资还扣钱。朝廷又是那样,小人嚣张,新皇帝斗老皇帝……杜甫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失望。这一年他四十八岁。辞官意味着,他不复留恋仕途。他有个从弟在秦州,听说那边雨水丰沛,庄稼长势不错,他就举家迁徙。此举带有逃难的性质,他可能打算从此务农。秦州是边陲重镇,位于六盘山支脉陇山的西侧,汉族与少数族杂居,人口众多,听上去像个世外桃源。杜甫是这么盘算的:他能采药,宗文、宗武能下地,丰收了,不用上皇粮。杨氏善持家,一家人抱团,乱世活下去。杜甫想到了诸葛亮和陶渊明,写诗赞美这两位乱世高人。
在秦州住了三个月,筑居却不成,温饱难测。杜甫又听说同谷(甘肃成县)的土地更肥沃,盛产薯芋,填满全家人的肚子没问题,还有拔不完的鲜竹笋,采不尽的野蜂蜜……于是再迁二百里之外的同谷。岂知到了同谷,才发现不是那回事儿。天寒地冻,山里没吃的,全家拾橡子充饥,拚命挖一种叫黄独的野生芋。写信邀请杜甫到同谷的什么县令,见过一面就躲起来了,和秦州那个从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