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脸色诡异地想,傻闺女要追的男人,不会就是这位哈士奇吧……
如果刨除这位自然流露出的神经病气质的话,他那张脸倒是确实符合南书仪的审美,从前在国外的时候,南书仪经常百无聊赖对他实验室的兄弟们评头论足。
说这个鼻子太大那个眉毛太淡,这个太娘那个太糙,当时凌霄心里还不无得意地猜想着南书仪的理想型莫不是自己这个样子的。
不过那会儿他实在没多考虑这些,等到他开始考虑了,南书仪已经离他千万里,杳无音信了。
如果真是这位哈士奇兄弟,那他对书仪的事这么上心,显然不是南书仪口中的“单恋”啊!
凌霄捏了捏眉心,有点糟心。
而南书仪此刻正坐在自家楼下的秋千上发呆。
她不想南妈妈看到她一身煞气的模样,南妈妈总希望她是个淑女,优雅淡然,坚强隐忍。
每次在外面厮杀完毕她总会在这秋千上坐一坐,想点高兴的事儿。
比如说这会儿,她就在想吕修齐。
吕修齐真好看啊,她又开始懊悔,那天看电影自己怎么就没能好好抓住机会呢,那天要是得手了,说不得现在自己已经可以考虑下一步计划了。
想着想着心痒痒,掏出手机来打开微信,随手刷了刷朋友圈,发现万年僵尸号吕先生居然发朋友圈了!
南书仪震惊了,当初她用c大的名义加这货的时候,这货那句“别翻了,没屏蔽你,我就是没发过朋友圈”差点把她雷死,现在这货居然发朋友圈了。
居然还是张自拍。
照片里吕修齐龇着大白牙,额头上挂着两滴汗,一身随意的t恤牛仔裤,肩膀上还有根草叶子,不知道从哪儿刚浪回来。
啊小哥哥果然还是很好看。
南书仪犯了会儿花痴才注意到他手里还有只猫。
一只瘦瘦小小的土猫,看着还不到三个月大,被他托在掌心,眯着眼睛张着嘴巴叫。
配文是:“捡到闺女一只,求各位有娃人士传授一下带娃经验。”
南书仪:……
有、有点萌。
吕修齐是跟凌霄分别之后捡到这猫的,许叔家在市郊,从前是农村,后来搞开发,农田都没了,因为离城里近,大多数年轻人都进城工作了,剩下空荡荡的小楼和上了年纪的老人。
吕修齐捡到的这只猫是被人丢出来的。
那老头一口乡音,说家里已经有两只大猫了,这一窝生了五只,其他的都被周围邻居领养了,剩下这一只没人要。
原因么,说这只是橘猫,能吃,懒,不抓老鼠……
吕修齐心想你这不欺猫太甚么,这猫多萌啊,二话不说他就抱着猫走了。
抱回家之后,吕修齐突然间福至心灵: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不知道哪位坑爹的基友曾经教育过他,女孩子对毛茸茸的东西没有抵抗力,养只猫啊狗啊的,你这个形象值能立马上两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