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oa不明白。
刚刚赵经理跟他说的消息……
他走进训练室,拍了拍手。
“大家先停一下,明天有个事情,我现在通知一下。”
徐若光转过身,疑惑的看着他。
“这边呢,我们需要去拍摄一个宣传片,大概时间就是明天。”
“什么的宣传片?lpl的吗?”
徐若光下意识的问道。
这个其实很常见,决赛前拍宣传片也不是第一次了,一般要的时间不多,顶多一个下午就拍完了。
kkoa顿了一下,
“不是。”
“是代言宣传片。”
“啊?”
徐若光的第一反应是你在逗我?
要知道,这是k1。
在乐视的管控与合同的双重保证下,已经说了在影响训练的情况下不可能去拍宣传片的。
马上决赛开赛在即,这个时期拍代言?
徐若光首先是一个职业选手,其次才是联盟顶流。
这个要求很显然是不合理的。
乐视差钱吗?
完全不差吧!
那这个代言是怎么回事?
kkoa也露出疑惑的表情,“说实话,我也有点不明白,按道理来说不应该会出现这种情况。”
“但是我跟赵经理打电话,得到的回复却是最好抽出来一天时间,拍了这个代言。”
“若光啊,你打算怎么办?合同中关于这一条是有条款的,你有权力拒绝。”
kkoa问道。
徐若光陷入沉思。
他的思考方式一向是透过表象去看本质。
表面上是乐视不讲武德强行要求选手去拍代言捞钱,那么,它们的目的呢?
虽然现在职业选手经济合同大多都是几百万往上了,但是这是整个人的合同。
一场代言能赚多少?
几十万顶天了。
这点钱,乐视有必要去赚吗?
而且,这是竭泽而渔啊。
要知道,k1夺冠了以后,商业价值才算真的起飞。
现在虽然说也有号召力,但是没夺冠就是名不正言不顺,怎么也不可能跟夺冠以后相比的。
乐视,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