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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7 章(第1页)

霍善哪里知道他送给舅公卫青的东西,居然转眼就给刘彻讨了过去。

在他心里手头的千里眼还不多,没办法做到人手一个,所以给以刘据为代表的小伙伴们分一个让他们一起玩,舅公分一个用作正事,暂且就这么分配了。

至于刘彻,他一不需要观察夫子来没来,二不需要搞什么军事活动,哪里用得上千里眼呢!

霍善要怎么分配手头的东西,李长生他们是不管的,霍光倒是想委婉地劝上几句,可司马迁他们都在旁边盯着,他也不好劝霍善有好东西首先要给刘彻送去。

所以霍善就按着自己的心意安排了。

刘彻虽不用观察夫子过没过来,不过他得了千里眼就饶有兴致地拿着它远远地观察各个衙署,看看主事官员有没有在里头闲得抠脚。

抠脚的都得加班,狠狠加班!

可见自古以来当老板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没过几日,不少人就注意到刘彻拿着个长筒的东西到处溜达,没事就举起来凑到眼前这边看看那边看看。

本来他们也没觉得有什么,隔那么远难道刘彻还能看见他们在干嘛吗?肯定是不能的!

应当是前头那些家伙要遭殃。

直至刘彻总是精准地给闲到摸鱼的朝臣加活,众人才意识到这事可能不一般!

最后事情是从太子那边泄露的,因为太子刘据年纪小,得了好东西根本藏不住,乐滋滋地邀了群小伙伴登城楼用千里眼来个极目远眺。

这些十来岁的少年郎摸到这种新鲜事物,回家后也迫不及待地跟家里人分享。

朝臣们揪住自家小子一追问那千里眼的模样,什么都明白了。敢情刘家父子俩每天拿着的那根长筒玩意,是可以看得老远的“千里眼”!

众朝臣:“……”

好歹我们都是位列公卿的人,有没有一点隐私啊!

刘彻对此毫无愧疚,还大方地和他们分享霍善给他送来的好东西(虽然这是他从卫青手里顺来的)。

看见没有,朕这大鹰小鹰才刚撒出去,马上就瞧见兔子了。要是不让他出门,这小子恐怕都不会想起自己手头有这样的好东西!

众朝臣对此能说什么呢,只能表示陛下圣明,陛下您的决策都特别英明。

可恶,这朝阳侯是怎么回事,居然给陛下和太子殿下送这样的玩意!

还是卫青委婉透露霍善其实并没有给刘彻送,人霍善是让人捎给他想用于军事的,众人才没再暗中对霍善咬牙切齿。

皇帝再狗咱又能怎么办,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骂,只得老老实实接着干活,争取别不小心叫刘彻逮到了。

霍善对于自己诱发的朝中变故那是一概不知的,他在南阳郡境内一处渡头与张仲景依依惜别,叮嘱张仲景看够了家乡一定要来江夏郡找他。

其实在这渡头顺着育水往上走是可以抵达朝阳县的,再往湍水那边走则是冠军县,只不过霍善的目

的地是下游的江夏郡,没法转道去看看他们朝阳县群众过得如何,只能作罢。

怪遗憾的。

只是他这样慢悠悠地赴任已经是看在他年纪小的份上格外照顾了,要是半路跑去自家封邑里溜达一圈耽误了上任,那些认死理的御史一准得狠狠弹劾他,说不准还要送上文官绝技——当场撞柱!

相比于走陆路,乘船的好处是除了中途补给以外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能走。

按照顺风顺水一个时辰能走二十里路来算,一天便能走个两百多里。

而靠两条腿走的话一天能走个四十里路就差不多了。

马车虽然快些,但也快不到哪里去,毕竟就算马受得了,坐在马车上的人也受不了——这样算下来,一天下来能走个百余里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像霍善这种一路水网通畅的情况,乘船无疑是最佳选择。虽然他一路走走停停,有事没事都要让大伙休息一下,还是在七月顺利抵达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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