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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回瓠羹店的路上,薛盈一直在思索梁永年说的话,却也想不出什么头绪,未免有些郁闷,谁料刚一进店门,却发现李维又来了。

他倒是没有食言,说每天会过来,果真天天来这里签到,而且总是选择快要打烊的时间,届时店里食客虽不多,但薛盈总是要注意大家的观感,不好对李维过于疾言厉色。

沈瑶见她回来了,仿佛找到救星一般,忙把她拉到一旁低声道:“娘子可算来了,李学士在店里坐了半天,非要吃娘子亲手做的饭。”

花样还真不少,薛盈内心冷笑一声,上前提高了声音问:“客官今天想要吃什么?”

李维笑笑道:“黄金鸡或酒煎肉都可以。”

“不巧的很,客官来得晚,这两样菜都卖完了。”

“哦。”李维扫了薛盈一眼问:“那店里还有什么现成的吃食啊?”

“柳叶韭,煎羊白肠、糟猪蹄爪,阁下任选一样吧。”

薛盈说的这些菜,都是李维平时不爱吃的,她暗想:以后日日如此,看你能撑得过几时?

李维眉头微皱,思量片刻,选了道自己相对不那么反感的菜:“那就来份糟猪蹄爪吧。”

薛盈心中微诧,实在没料到,李维居然再次忍了下来。

猪蹄是她提前糟好的。新鲜猪蹄冲洗后,在沸水锅中焯去血水码入砂锅,大火煮开后改用微火煮多半个时辰,等到猪蹄皮肉软烂后捞出来。

猪蹄晾凉后,薛盈从背面入手取出骨头,每只猪蹄横切成两大块,倒入香糟浸泡半日,糟猪蹄便做好了。

糟猪蹄的关键是糟卤,每家酒楼都有自己的秘制配方,薛盈是将酒糟、黄酒和盐按特定的比例混合,制成的糟卤有异香。

李维不喜欢吃猪蹄,是因为必须用手抓着去啃,食相实在不雅。可是这道糟猪蹄一上桌,一股浓郁的酒香便扑鼻而来,勾起他的酒瘾,更何况,经过香糟长时间浸泡,猪皮的颜色像琥珀一般晶莹透亮,看上去就十分诱人。

李维只迟疑了片刻,便下手抓起猪蹄咬了一口,经过长时间的闷煮和糟制,肉质十分软烂,入口有浓郁的肉香,而酒糟有强大的消腻能力,能使猪蹄完成从肥腻到清爽的口感转变,吃起来咸鲜爽口。

不出半炷香时间,李维便将两块猪蹄啃完了。薛盈望着他,颇有些目瞪口呆,她实在没料到,李维竟然会不顾仪表,在众人面前下手啃猪蹄,这入乡随俗的也太快了。

薛盈还在发呆,却听李维低声道:“梁永年此人一向老奸巨猾,官府怀疑他的资财来路不明,却一直没找到漏洞,你既然拒绝梁府的提亲,日后可要多加小心了。”

“不用你操心。”薛盈冷声道,她突然想到,李维是怎么知道自己拒绝了梁府的提亲的?不由狠狠瞪了他一眼。

谁知李维的嘴角向上翘起,放缓了声音道:“时候不早了,我先告辞,明天再来。”

“谁也没请你来啊。”薛盈颇为恼火,转头一看,李维已经起身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案中场面来了。男主埋头啃猪蹄,还挺有画面感的,哈哈。

第36章

这天午后,薛盈忙碌了一早上正要回房小睡片刻,没料到秦风上门来找她了。

秦风眉头紧皱:“薛娘子,我们店里最近遇到大麻烦了。”

“哦,这话怎么说?”

“薛娘子可知,梁永年垄断了京城的海鲜市场,坊间小贩供货,先要供他店里挑选,他不要的才能轮得到别的酒楼。这段时间他有意与东家为难,坊间小贩提供给我们的海鲜都是不新鲜甚至变质的,长此以往可怎么才好。”

薛盈沉吟片刻道:“梁行首的食客大多是达官显贵,所以用餐时会点海鲜以彰显身份。但贵店的食客多为一般市民和富商,请客经济实惠最重要,海鲜的需求量并不大。更何况,汴京地处内陆,再美味的海鲜,运到这里口味也会大打折扣的。”

秦风叹了口气道:“这个道理我也知道,此事东家会想办法,一时也无大碍。可是梁永年最近有意和东家打擂台,最近先后推出了一批新菜,已经把店里的好多食客吸引过去了,所以我才过来请薛娘子帮忙。”

“哦。”薛盈对此倒是颇感兴趣:“他们店里推出了什么新菜啊?”

“那可多了。”秦风掰着指头数到:“酒炊淮白鱼、间笋蒸鹅、螃蟹羹、莲房鱼包,煿金煮玉。”

“等一等。”薛盈好奇问道:“这煿金煮玉是什么东西?”

“哦。”秦风有些不屑:“就是个噱头罢了。我也委托朋友去他店里品尝这道菜。原料是春笋。煿金就是将笋挂上由杏仁粉、川椒末制成面衣下锅油煎,颜色金黄是谓煿金。裹玉就更简单了,是将稻米与春笋下锅同煮做粥,颜色洁白是谓煮玉。可偏偏一众文人士大夫喜欢,说这道菜有山林之气。一些富商也跟着附庸风雅,纷纷去梁永年店里品尝。要我说,味道明明很一般嘛。”

要比附庸风雅吗?薛盈记得叔祖临行前曾送给她一本食谱,据说是一位隐逸之士写的,那里面的菜,当真是风雅啊。

想到这里,薛盈笑笑道:“我跟你去店里,也做一道菜跟他们比试比试。”

秦风巴不得薛盈这么说,当下雇了一辆马车将薛盈迎到丰乐楼。

薛盈想做的菜是三脆羹,也是从那本食谱中得到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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