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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我大口扒拉了几口饭,再咕咚咕咚灌下几口茶,然后擦了擦嘴,对林蕾开门见山:“魏国宁家的那双袜子,是我的。不过请你相信我,我和他仅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关系。”后面这句话我说得理直气壮,因为这倒本来就是事实:“关于那袜子,是这样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闹矛盾,他动手打了我,我一气之下就跑出了家。后来我在路上碰见了魏国宁,那时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国宁陪我去喝酒。”说到这儿,我咽了口唾沫。撒谎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撒着撒着就口干舌燥:“魏国宁对朋友一向很仗义,就陪我去了。结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里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头晕得厉害,就不小心把袜子忘在了他那里。”

说完这一大通,我如释重负。其实,细想想这一大通,可信度简直低得无与伦比,低得没有存在的价值。倘若换作了刘易阳带着一个女人来跟我叨叨了这一大通,也许我会赏给他们一人一巴掌,然后拂袖而去。路上碰见?这全中国十好几亿的人口,怎么就让你们俩碰见了?陪着喝酒?你知不知道酒后最爱乱性?懂不懂什么叫防患于未然?借她房子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让她去住住旅馆吧?忘了穿袜子?我呸,光脚穿鞋你不嫌难受吗?

可我是我,林蕾是林蕾,我眼睁睁看着她的嘴边也泛出如释重负的笑意来。魏国宁说的没错,她的潜意识里一直在等待魏国宁给她一个解释,而不管那个解释有多么荒谬,多么漏洞百出,她也会相信。

“对不起,我昨天不应该任性。”林蕾含情脉脉地望着魏国宁。

真是个忍辱负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还要跟他说对不起,自己伤心了,哭了,冲动了,跑走了,一时半会儿不想见他,不想听他辩驳,这种种行为,则统称为“任性”。

我当即拍了拍魏国宁的肩膀:“好好珍惜她。”然后,我抛下那难以下咽的咖喱鸡饭,率先离开了。这会儿,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颗光灿灿的电灯泡了。

我对魏国宁说的话是发自肺腑的。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山沟里的人走出山沟,乡村里的人走出乡村,人人都在现代文明的氛围中潜移默化,这其中的好处数不胜数,不必我多言,但这其中的副作用,则是导致像林蕾这般淳朴简单的女子濒临绝种。世人都晓得要保护珍稀动植物,却往往忽略了那越来越罕见的某种人类天性。我几乎可以断言,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林蕾认识到了魏国宁高升致富的“捷径”,那么她这颗无邪的星星,也就离坠陨不太远了。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厅,我又回头看了一眼。透过玻璃窗,我正好看见服务生把红烧排骨给林蕾端了上来,一份套餐,以及多加的一份排骨。她拿上筷子,大快朵颐。这个女人真的不属于城市,城市中的竹竿美女都是像陈娇娇那般,害怕红肉,主食,油炸,就像害怕老鼠和蟑螂。

而魏国宁也不需要林蕾属于城市,他看着她吃得酣畅淋漓,就会满足。就在这时,我突然悟得:魏国宁实在是过于愚蠢了。他的女人大概根本不需要扎根北京,不需要名车洋房,那么,魏国宁当下所有的奋斗与隐忍,就都变成了无用的,错误的,毫无立场的。他对自己的出卖,其实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自尊与而已。那个林蕾,那个和他住在同一个县城的林蕾,那个他钟爱了十余年的林蕾,那个目前正在县城的储蓄所里勤勤恳恳工作着的林蕾,那个等着他来迎娶的林蕾,那个无条件相信他,且因为一份十余元的红烧排骨就会满足的林蕾,其实只不过是他追逐物质的幌子而已。第六章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周六,刘易阳骑着摩托车带我回了我爸妈那儿。这次,我们没有带着锦锦。在这种摸不清情况的情况下,锦锦最好还是不要出席了。

一路上,我和刘易阳没有交谈,他骑他的,我坐我的。等快到了时,我捅了捅刘易阳的腰:“想什么呢?”“没想什么。”刘易阳扭脸顶风嚷嚷道。“怎么可能没想什么?没带脑子出来啊?”我对刘易阳的答案十分不满,而让我更不满的还在后面。“嘘,别说话了,小心喝风闹肚子。”刘易阳说。

等到了我爸妈家门口,我叮咛刘易阳:“等会儿不管我爸说什么,你也别轻举妄动,自作主张,一定要看我眼色行事,一定要听指挥行动。”刘易阳嗯嗯了两声,算是勉强答应了下来。

家里只有我爸一人,我问:“我妈呢?”我爸说:“买菜去了,中午我跟易阳喝两杯。”“爸,我骑车来的,没法陪您喝了。”刘易阳可是遵守交通法规,并且珍爱生命的好公民。“还骑摩托呢?少骑吧,不安全。”我爸也一向反对摩托车,而且一度认为那是小流氓的专用交通工具。

“爸,我陪您喝。”我自告奋勇。虽说,我一直同意酒的代名词就是“猫尿”,但看在今天不是个平凡日子的份儿上,就算真是猫尿,我也要喝。

我妈拎着大包小包回来了,有鱼有虾,还有在这大冬天里售价昂贵的西瓜糙莓,看得我口水直流。我凑上前去:“妈,今天这么想得开啊?”“家有喜事,庆祝庆祝。”我妈红光满面,红得堪比那娇艳的糙莓。

“什么喜事啊?”我懂装不懂,用脚指头想,也知道那有关于房子。

“就是你爸喽,单位又分房,这回啊,他能要个两百平米的跃层了。”我妈步入厨房,我真是难得见她做饭做得如此积极,脚下的挪动好似滑着圆舞曲的舞步。

我的心咚咚往下沉了两沉:如此看来,我和我爸的父女灵犀还真不是那么灵。我妈在那儿正欢欣于家中即将竖立楼梯了,而我还在这儿傻兮兮地巴望着自己能分得一杯羹。其实估计分也能分得,都两百平了,怎么不也得有我二十平?只不过,他刘易阳不乐意住,我童佳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住不得。我站在厨房门口,脑袋不住地往胸口处耷拉去。

而就在这时,我爸发话了:“我不想再搬了。”

我妈停下了手中洗菜的动作,任由自来水哗哗而流:“什么叫不想搬?”

“又装修又搬家,太麻烦了。再说,这儿也够住了,就我们两个人,要那么大的房子也没用。”我爸端着茶杯也走到了厨房门口,说完这段,喝了口茶,才又接着说:“我想不如要一套小的,给佳倩他们住。”

yes,真是父女灵犀一点通。我就说嘛,我爸打电话给我时,说的明明是“商量”,而不是“庆祝”,既然是商量,那就说明这事儿至少也要跟我们有那么一点点的关系嘛。不过,虽说我爸的话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但我还是决定按兵不动,因为好像,厨房中的那位女主人尚未听说过我爸的此番意图,我得先看看她是怎么个意思。

我妈又接着洗菜了,低着头,说话的声音几乎要盖不住水声了:“你怎么不早跟我说?”

“这两天我也一直在打听,想看看这回补差的房子分在哪儿了,要是太远或者太旧,我想就算了,免得佳倩他们受完累,住得还不舒服。”我爸一边说,还一边拍了拍我的肩,俨然是名一等一的慈父。

“不过好像,我能要到西四环那儿的房子,九八年的,还不算太旧。佳倩,你觉得呢?”慈父向我问话了。

我的心跳越来越有力,血液的温度也越来越沸腾,就差一个跳脚,喊出“哦耶”来。西四环,这地段真是够好了,现如今,那一圈的期房价已经接近两万一平了。九八年的,这也够新了,距今才十一年,好好粉刷一番,足以当个新房住了。锦锦,我亲爱的锦锦,你就要有一个真正的家了。

“啊?这样啊,这太突然了,先听听妈的意思吧。”我压抑着内心的澎湃,把矛头指向了我妈。我还抽空瞟了一眼离我几步远,正坐在沙发上待命的刘易阳。他也正瞟着我,那对眯fèng着的小眼儿仿佛在说:突然?童佳倩,你不是早料到了吗?你跟你亲生爸妈还玩儿虚伪这一套,可真有你的。

“我没什么意思,房子是你爸那儿分的,自然由他说了算。”我妈洗完了菜,接着切菜,铛,铛,铛,听得我是心惊肉跳。

“你也不早跟我说一声,华子和老郑都知道咱要搬跃层了,这又不搬了,你叫我把脸往哪儿搁?”这话是我妈对我爸说的,可是却叫我和刘易阳听得坐立不安。华子和老郑是我妈几十年的老姐妹儿了,感情深厚归感情深厚,可彼此间较劲也较了几十年了。年轻时比谁的工作好,工资高,比谁嫁的男人好,过的日子舒坦,这些我妈都赢了。不再年轻时,又比谁的子女出息,谁的身体富态,这些,我妈也没输。华子阿姨离婚十几年了,自己带着个女儿,一没带好,女儿就变成了问题少女,如今也仍游手好闲。老郑阿姨则身患辱腺癌,虽说切除后已无大碍,但身心皆受创伤,每年临近体检时就寝食难安,体重骤降,面黄肌瘦。而我妈,赢了一辈子,就变得越来越输不得了。其实,住不上跃层哪里算得上输?我敢说,那二位阿姨的房子加在一块儿,也不见得有我爸妈如今的这套大。

“你这嘴还真快。这有什么脸不脸的,你呀,心太重。”我爸笑呵呵给我妈下了个定论,就端着茶杯去找刘易阳聊天了。虽说,他们二人从来也没什么好聊的,不过以我爸为人的礼貌周全,他是不会让刘易阳一个人枯坐的。

结果,我妈这次也不甘心自己在厨房里枯站了。她越过了站在门口的我,跟在我爸身后:“我怎么心重了?噢,你以为我是爱炫耀的人啊?我这不是替你高兴,给你长脸吗?你以为我不乐意闺女住的好点儿宽敞点儿啊?对自己闺女,我还能小气?我不过就是怕他们伸手伸惯了,以后就不知道自己努力了。”

我妈说到这最后一句时,偏巧不巧正好跟着我爸走到了刘易阳跟前。我一颗心吊在胸腔里,不上不下。真不知道我妈和刘易阳是不是天生的冤家,一个越不爱听什么,另一个就越爱说什么;一个越没有什么,另一个就越看重什么。苦了我童佳倩,夹在中间,不能偏不能向,可这一碗水要端平了,谈何容易?

“妈,您说的对,所以我跟佳倩,不会要爸那套房子的。”刘易阳站直身,好似顶天立地地,又笑呵呵地给我妈下了如此保证。

这下,我可不能不出手了。这刘易阳,真是反了他了,自作主张,轻举妄动,他难道就不懂忍一时风平浪静,不懂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也顾不得矜持了,上前一把挽住我妈的胳膊:“妈,是啊,我们哪能白要爸妈的房子啊?我们得给钱啊。”这钱,自然是要给,只不过,应该是可以价钱算低点儿,首付算少点儿,利息再免点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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